① 怎麼獲取被告人的身份證號碼
法律分析:獲取被告身份信息的方法:要立案,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被告人,所以在立案前需春老乎要獲得被告人身份證,或公民身份信息的復印件。當被告身份證出現爭議時,可向對方索要身份證復印件,防止發生糾紛含棗後被告人無法被辨認。委託律師辦理案件的,律師可以憑律師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被告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從公民信息管理局獲取公民身份信息。
法律依據:扒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一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② 犯罪嫌疑人無身份信息如何認定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無身份信息的,公安機關可以通過一些技術手段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如提取指紋、採集血樣進行分析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條 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信息,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
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③ 犯罪嫌疑人怎麼查詢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查詢方法:
1、國家機關查詢: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當然仍然應當履行相關手續。
2、律師在犯罪記錄查詢上的許可權
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
3、普通公民的查詢許可權
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犯罪記錄信息。確有必要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式材料(主要是查詢的用途),經審核通過後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犯罪記錄信息的管理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進行。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七十一條 通緝令、懸賞通告應當廣泛張貼,並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方式發布。
刑事案件怎麼查看案件進展
刑事案件,個人無法查看案件進展。
衍生問題:
犯罪事實是什麼意思
犯罪事實就是犯罪構成要件的各種事實和具體情節。一般包括:1、行為人的責任年齡、責任能力以及身份;2、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心理狀態,即故意或過失;3、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情節,如時間、地點、手段、過程等;4、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結果;5、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排除社會危害性行為的事實。
④ 電信詐騙份子是怎麼獲取身份信息的
一、木馬病毒竊取信息。
在所有作案手段中,手機木馬簡訊已成為不法分子慣用的詐騙方式。他們把自己偽裝成學校老師、同學甚至小三的身份,通過偽基站向周圍的手機用戶發送木馬簡訊,用戶只要一點擊簡訊鏈接,各種網銀賬號、密碼、簡訊驗證碼都將被木馬盜取,並轉發到犯罪分子手中。
二、利用網站漏洞盜取信息。
各大網站因網路漏洞而被不法分子利用,導致大量用戶個人信息泄露的新聞屢見報端。數據顯示,2015年360旗下「補天」平台(中國最大的漏洞播報平台)收錄了1410個可能造成網站上的個人信息泄露的漏洞,涉及網站1282個,可能泄露的個人信息量高達55.3億條,這一數字較2014年的23.6億條翻了一倍之多。若按照中國網民總數為6.5億計算,這意味著在2015年,平均每個中國網民至少被泄露了8條以上的個人信息。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被爆網站對於漏洞修復的態度並不積極,總體修復率僅為8.0%。
三、免費WiFi和二維碼暗藏「黑手」。
「枯藤老樹昏鴉,空調WiFi西瓜,葛優同款沙發巧並,夕陽西下,我就往那一趴。」這個段子表明了手機與WiFi組合套裝在人們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性。也因為此,免費WiFi成了隱私泄露的重災區。數據顯示,騰訊手機管家用戶每天有超過2億次WiFi連接,其中每天約有60萬次連接了風險WiFi。一旦連接詐騙WiFi,你的網銀和支付賬號、密碼等各類信息,可能在你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不法分子盜取了。
此外,惡意二維碼也是不法分子的手段之一。用戶掃描惡意二維碼,相當於埋手點擊了一個帶有木馬病毒的簡訊鏈接,手機將被植入木馬病毒。而據調查數據顯示,在7-19歲的青少年中,「經常掃二維碼,不考慮是否安全」的比例高達40.3%。
四、登錄密碼簡單統一易彎寬嫌被破解。
一碼通用雖簡單省事又好記,但其中安全隱患重重。當不法分子盜取或破解了你的某個賬戶後,將會把相應數據在其它網站或賬戶上進行嘗試登錄,專業術語叫「撞庫」。
⑤ 被告身份證明材料怎麼獲取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的法律的規定,想了解被告的身份信息,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查閱相關的案卷的材料,取得相關的信息。調取被告身份信息全國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律師可以攜激喊帶以下材料鎮鉛腔或證明到公安局申請調取:律師證;授權委託書;法院立案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御衫訴訟法》
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第四十一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