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營業執照作廢聲明公示多久
一般是3-5個工作日;具體時間您可以咨詢一下當地工商局。帶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當地工商所填個表格,辦理注銷手續就行。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撤銷變更登記決定,公司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藉此項改革機會,也可以一並將公告作廢的媒介確定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根據相關規定,當營業執照辦理聲明作廢屬於即時生效行為,也就是說,當公司辦理了營業執照聲明作廢,並不存在所謂的「公示期」,即聲明即作廢。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滲塌帶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衫伏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叢蘆過。
Ⅱ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廢要幾天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廢最慢要七天。
提交公示信息後,內外網需要進行數據交互,一般24小時後,外網能顯示公示結果。
Ⅲ 營業執照作廢聲明公示多久
一般是3-5個工作日;具體時間您可以咨詢一下當地工商局。
(3)取消企業信息公示多久擴展閱讀:
帶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當地工商所填個表格,辦理注銷手續就行。
「營業執照作廢聲明」載於《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因此,「營業執照作廢聲明」實際所指的就是公司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後的俗稱的「登報掛失」事項。
此項改革實施後,預計會採用其他方式代替「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的「登報掛失」程序,可能會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聲明的方式解決。
更進一步的,也有可能直接通過修訂《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取消該條款,改為依據《企業信用公示暫行條例》進行公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第(六)項中已經設定了兜底條款,伍培即:
第十條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六)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一旦修訂,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涉及相關內容的,也會陸續一並修態啟訂。
同時,《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三款還規定了: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撤銷變更登記決定,公司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藉此項改革機會,也可以一並將公告作廢的媒介確定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根據相關規定,當營業執照辦理聲明作廢屬於即時生效行為,也就是說,當公司辦理了營業執照聲明作廢,並不存在所謂的腔閉唯「公示期」,即聲明即作廢。
對於您所闡述的情況,您這邊應當先前往工商局申領新的營業執照後,再前往銀行辦理備案登記恢復網銀的使用即可。營業執照丟失後,其申領相關流程如下:
1、帶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信息、公章等材料,前往工商局提交申領營業執照的申請;
2、當材料通過審核後,即可領取營業執照。
Ⅳ 企業信息公示的時間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國家取消了企業年檢制度,改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制度要求企業每年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相關網站填寫企業年報,公示企業相關信息。
根據條例,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雀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頃櫻知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等。年度報告需要覆蓋的內容還包括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這一類信息是否向社會公示由企業決定。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三條 企業信息公示應當真實、及時。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報請主管頌橘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批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企業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Ⅳ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後多久移出
5年。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後5年後自動消除,5年內未物薯隱發生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信息會刪除。
企業信用指一家第三方徵信機構通過徵集罩廳另一家企業信息,根據徵信機手枯構的信用評級規則,評價出的企業信用等級。
Ⅵ 營業執照作廢公示幾天能查到
3到4天,營業執照聲明作廢公示,需要排版刊登報紙,一般需要3至4天左右,可以出來。
作廢流程:打開電腦瀏覽器,搜索欄輸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企業信息填報),在區域篩選欄目下 點擊 選擇企業登記機關 所在的區域,輸入企業名稱;輸入登錄密碼;非首次登錄:只需要輸入改過的新密碼;首次登錄:嫌沖密碼一般為法人身份證後六位,點擊營業執照作廢聲明填報;營業點擊添加;輸入營業執尺岩照副本編號(在副本上就有,這個編號在河北的一般是1-1,如果不知道只能去辦理營業執照所屬工商局查詢)再點保存並公示就可以了。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陵者御統一規定。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Ⅶ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多久取消
按照相關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均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其他門戶網站對社會公示,其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時長為5年,且是自公示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執法人員沒有公示相關信息或者擅自刪除了應該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則屬失職行為。
一、企業信用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消除後,風險預警網上面的也會隨之變更狀態。
一般四種情形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1、因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4、因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流程:
1、進入攜創網(原中國工商注冊網)。
2、進入後選擇您企業所屬的城市或者省份站點。
3、進入工商企業年報系統。
4、進入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指南。
5、查看列入異常原因,有四種異常,選擇相應的。
6、逾期未申報的補報未按時申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地址異常等其他異常原因處理辦法上面都有說明。
7、下載《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8、帶上《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和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證明材料,需要什麼證明材料上面都有說明,不同異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
9、帶上以上資料到企業所屬工商局大廳提交申請。等待審核。
10、工商局自收到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予以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什麼影響:
(一)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今後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銀行信貸、合同簽訂、海關通關、企業外籍人員工作證件等、、將受到信用約束機制的影響。
(二)提示該企業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4種不同原因申請移出異常名錄:
1、未按規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攜帶資料(見表格底部說明)前往企業所屬工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2、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攜創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核實之日起5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3、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應當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義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4、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5、根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6、予以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7)取消企業信息公示多久擴展閱讀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
(2014年8月1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1號公布)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進一步轉變市場監管方式,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促進社會共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信息摘要。
(解讀:注意,是一般程序作出的,並不是簡易程序作出的。公示內容是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在內的。)
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及時、規范的原則。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嚴格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並製作行政處罰信息摘要附於行政處罰決定書之前。行政處罰信息摘要的內容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行政處罰當事人基本情況、違法行為類型、行政處罰內容、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日期。
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行政處罰信息保密審查機制。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不得泄露國家秘密,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解讀:該條是對於保密性的特殊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等的不予公示。)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應當刪除涉及商業秘密的內容以及自然人住所(與經營場所一致的除外)、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等個人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予以公示的,應當報請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解讀:就是一般來說,商業秘密、自然人住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銀行賬號等個人信息不對外公示。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除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要求進行刪除處理的以外,內容應當與送達行政處罰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一致。
(解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跟企業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是一模一樣的。)
第八條 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書面告知行政處罰當事人行政處罰信息將向社會進行公示。
(解讀: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都有這么一條,但是很少有人在意,所以就導致現今不少企業奇怪怎麼自己的罰款早就交了,但行政處罰卻被公示出來了)
第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依法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解讀:工商部門對各類市場主體作出的行政處罰(適用一般程序),都要對社會公示。)
第十條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政處罰當事人登記機關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改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處罰信息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第十一條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政處罰當事人登記機關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改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行政處罰信息發送至當事人登記機關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其協助在收到行政處罰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第十二條行政處罰決定出現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原因被變更、被撤銷或者被確認違法等被改變情形的,應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以醒目方式進行標注。標注內容包括變更、撤銷或者確認違法等決定的作出機關名稱、內容、作出日期等相關信息。
(解讀:注意了,這些相關情況都要在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其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更正。
(解讀:這條特別注意,如果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有誤,企業是有權要求相關單位予以更正的。)
第十四條行政處罰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屆滿5年的,記錄於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但不再公示。
(解讀:注意是自公示之日起屆滿五年,而不是自行政處罰作出之日起滿五年。比如,某工商局於2014年10月1日對某企業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但是於2015年10月1日才在公示系統對外公示,那麼這條信息就需要在2015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五年間對外公示,而不是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計算公示時間。)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及時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供操作便捷的檢索、查閱方式,方便公眾檢索、查閱行政處罰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快完善執法辦案管理系統,保證數據的准確、完整。
第十六條 除依照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的外,其他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應當通過門戶網站或者專門網站等予以公示。
(解讀:行政處罰信息可不只是在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通過門戶網站或者專門網站等公示本部門作出的各類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第十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履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職責,按照「誰辦案、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內部審核和管理制度。辦案機構應當及時准確錄入行政處罰信息。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機構應當加強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的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十八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和監督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制定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的有關標准規范和技術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轄區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並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未依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的,由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開行政處罰相關信息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讀:一般認為,從2014年10月1日起的行政處罰信息都需要對外公示。)
Ⅷ 企業信息公示幾月結束
企業信息公示是公司以及其他企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定期向社會公開自己的基本信息和財務情況的行為。具體來說,企業需要按照要求將自己的登記信息、股東信息、經營情況宏碰、財務狀況等信息向社會公示,讓公眾和政府了解其經營狀況廳者和合規性。企業信息公示截止日期一般是固定的,以文件規扮絕薯定為准。如果公示期限過了,企業將會面臨各種處罰,包括罰款、停工、吊銷執照等。因此,企業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及時公示企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