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以前沒有網路進派出所記錄是如何保存的
紙質檔案保存。
一般報警有兩種保存。一種是電腦保存,就是110指揮中心的電腦保存。一般是半年。還有一種是110民警手裡拿的手寫的110出警登記,如果110民警沒有當場解決而是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記錄是永久保存的。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進行詢問、辨認、檢查、勘驗,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等調查取證工作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表明執法身份。接報案、受案登記、接受證據、信息漏褲採集、調解、送達文書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帶領警務輔助人返旦簡員進行,但應當全程錄音錄像。《公安機關遲簡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省級公安機關應當建立並不斷完善統一的執法辦案信息系統。辦案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行政案件的受理、調查取證、採取強制措施、處理等情況以及相關文書材料錄入執法辦案信息系統,並進行網上審核審批。公安機關可以使用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技術製作電子筆錄等材料,可以使用電子印章製作法律文書。對案件當事人進行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的過程,公安機關應當同步錄音錄像。
『貳』 報警記錄會留存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如果保存在110指揮中心的電腦,則保存半年;如果保存在110出警登記的一般會永久保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叄』 在派出所報案的記錄和證據會保存多久
公安機關的刑事處罰會保留人的一生,行政拘留措施也會保留。《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