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學學生基本信息表在哪裡可以拿
1、學生家長要根據家庭情況或個人情況向學校講述清楚,並填寫「轉學申請表」。家長在辦理轉學手續的時候,需要先找好想要轉入的學校,只有這樣,之後流程的處理,才能更加迅速。
2、家長要准備好學生的學籍信息、轉學原因、戶口本等證件,在原學校向上級提交申請之後,家長要將證件交於想要轉入的學校,辦理入學申請。
由於原學校和轉入學校需要一些信息交接,家長並不能夠直觀地了解,家長可以根據學校通知,進行相應證件的准備,在原學校和轉入學校溝通成功之後,家長直接辦理入學申請就好。
3、家長可以通過孩子的班主任,了解學生轉學情況。學校領導不會直接管理學生各方面情況,學校在家長溝通孩子入校情況的時候,就會派出老師和家長溝通,家長只需要准備證件,等待孩子班主任或者老師通知就好。
家長在為孩子辦理轉學的時候,要提前准備好相應的證件,這樣在辦理轉學的時候,就不會過多的拖延時間,還能在第一時間,將轉學和入學申請同時辦理。
2. 小學生轉學怎樣轉學籍
方式一:
到轉入(接收)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表》罩罩虛一式兩份——→到轉入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辦理轉出手續——→到原就讀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交一份轉學證明,並取回有關學籍資料——→到接收學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方式二:
到原就讀(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表》一式兩份——→到原就讀學校所在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到轉入(接收)學校辦理轉入確認手續——→到轉入學校所在的鎮(街道)教育局審批——→回原就讀(轉出)學校交一份轉學證明,並取回有關學籍資料。
轉學手續辦妥後,憑《轉學證明表》到接收學校辦理插班注冊手續即可。
關於材料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各地各校不應再要求家長(學生)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因為在學籍系統中辦理轉學業務流程時,已經設置了學校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核辦環節,相當於紙質材料的蓋章審批,因此除了因系統故障需要先線下辦理以外,不應要求學生家長再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
(2)學生轉學學籍基本信息表怎麼做擴展閱讀
家長應關注學籍的哪些東西
學籍是指某個兒童少年作為某所學校學生的身份。學籍檔案是記錄學生就學和成長過程的重要載體。
學籍管理是指學校和有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學籍進行管理的行為,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國物燃聯網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各類學籍業務均納入系統管理。
擁有學籍是每個悶枝學生應有的權益。在經過批準的學校學習的學生都具有學籍。新入學或轉學後,家長應及時到學生所在學校確認是否已為學生建立或轉接學籍,是否「人籍一致」。
「人籍分離」等問題可能導致學生無法辦理與學籍相關的各種管理服務業務,甚至影響升學。學生離校時,家長要及時告知原學校學生的去向,方便原學校協助辦理相應的學籍管理服務業務。此外,家長還要對學生的學籍信息進行核對,確保准確無誤。
3. 孩子轉學學籍怎麼辦理
哪你就 學校是憑學生入學時的報到證給學生建立學籍的,一般情況下,學生的報到證只保留一個月。學籍是一名學生在校進行學習的證明,如果學籍出現問題或遺失,補辦起來就會相當麻煩,學生也將因此無法正常參加考試和升學。 由學生或家長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經轉出、轉入學校驗證轉學條件並蓋章後,憑轉學聯系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區教育考試中心復核,經考試中心核准後,開具兩聯轉學通知單,一聯交轉出學校留存,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證明並提供相關材料,另一聯隨轉學證明和相關材料交轉入學校。 轉出學校收到教育考試中心開出的轉學通知單後,出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生成長記錄冊、健康卡、預防接種卡和學籍卡復印件(原件留存)等。(地區不同整個程序可能會有少許出入,以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為准) 這樣整個程序走完,孩子的學籍就順利完成交接。
4. 孩子轉學學籍怎麼辦理
1、提前告知申請
如果自己的孩子想轉學,一定要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告知盡量是在期末考試的前後時間段,在這個時間段里要給孩子預訂好課本,繳費等事情。學籍辦理時間大多都是開學後的前兩個星期。
2、轉入學校同意接收
在孩子轉學前,先找好孩子要轉入的那所學校,等對方答應接收了,再辦理其它相關手續,不要在原先學校提出申請了,這里不接收了,原先的學校也不接收了,孩子沒有人要了。
3、填寫轉學申請表並帶好戶口頁
此申請表,需在轉入的學校里領取,在轉學程序上一般是:在轉入的學校接收和接收學校蓋章後,帶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先學校蓋章。去時帶好孩子的戶口頁,以便於查看孩子學籍號和姓名,還需進行比對。
4、接收學校提出學籍申請
一般轉學申請表要一式兩份,一份給原學校,另外一份給接收學校,待申請表通過後,可在接收學校在學籍平台上提出學籍調動申請。
5、原學校進行學籍審核通過
必須先由接收學校提出學籍申請,在告知孩子的原學校管理學籍的人員,在學籍平台進行審核通過後,孩子的學籍就能轉到想轉入的學校了,如果學籍沒有調動,就是代表沒有轉學,只是借讀而已。
6、帶走學籍卡
每個學生都有學籍卡片的,是孩子考試時必須要有的,這個學籍卡和學生的學籍也是保持一致的。在孩子轉走時,一定要把學籍卡也帶走,再交給接收學校的班主任保管。
5. 小孩轉學,學籍怎麼轉
小孩轉學學籍可以在電子學籍系統轉移。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第十七條 特教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教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進入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工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商定。
相關規定: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
一、不為已接收學生建立學籍檔案的;
二、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或學籍檔案的;
三、不及時把學籍變動信息納入學籍檔案的;
四、不及時報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的;
五、接收學生不為其辦理轉學手續的;
六、不按規定為學生轉接學籍檔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學生學籍信息的;
八、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6. 轉學申請表裡的基本情況怎麼寫
由於滾顫早某種原因,孩子不想在原來學校就讀了,或者家長要到外地工作,孩子也要跟著,孩子就需要
轉學了,那麼孩子轉學需要什麼手續,如何辦理呢?
提前告知申請:
自己的孩子如果想轉學,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時間最好是在期末考試前後,因
為這個時間段需要給孩子預訂課本,繳費等事情。學籍辦理一般都是大雀帶上戶口頁
填寫轉學申請表:
這個申請表,要在轉入的學校領取,在轉學程序上,應該是先轉入的學校接收,接收學
校蓋章後,拿著轉學申請表,再到孩子原先學校蓋章。去的時候記得帶上孩子的戶口
頁,這樣便於查看孩子的學籍號和姓名,還需要進行比對。
接收學校提出學籍申請:
轉學申請表要一式兩份,原學校一份,接收學校一份,申請表通過後,接收學校在學籍
平台上提出學籍調動申請。
原學校進行學籍審核通過:
接收學校必須先提出學籍申請,然後告知孩子的原學校管理學籍的人員,在學籍平台進行審核,點通過後,孩子的學籍就可以轉到想轉入的學校了,如果學籍不調動,就是沒有轉學,是借讀而已。
帶走孩子學籍卡:
現在一般學生都有學籍卡片,這個學籍卡和學生的學籍是一致的,是孩子考試時必須的
一件東西,記得孩子轉走後,把學籍卡也一塊帶走,交給接收學校的班主任
本縣和外縣的轉學區別:
現在在本縣內學生轉學的手續簡化了很多,不需要紙質版,蓋章了,只要雙方學校在學
籍平台上提出申請,這邊放行就可以了。如果要到外縣就讀,依然需要紙質版,需要填
寫申請表,還需要加蓋縣教育部門的章,如果跨市,需要市教育局蓋章。
一、轉入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轉出學校開具義務教育學生轉學聯系函;
2、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轉學聯系函等到學區內所屬學校申請轉學;
3、轉入學校審核同意後復函給轉出學校;
4、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材料;
5、轉出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簽章;
6、轉入學洞配校接受轉學材料並經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安排到相應年級入學。
二、轉出手續 學生因戶口遷出等而要求轉出學籍,需由學籍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明並附學籍檔案材料,並經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7. 學籍轉移怎麼辦理
學籍轉移怎麼辦理
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然後到擬轉入學校填寫轉學聯系表並辦理轉學手續,各核辦單位按照轉學辦理流程在學籍系統進行核辦。
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胡春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然後到擬轉入學校填寫轉學聯系表並辦理轉學手續。擬轉入學校應嚴格審核學生的轉學資格,經轉入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同意接收入學的,由轉入學校校長在轉學聯系表上簽字、加蓋學校公章,並將轉學聯系表及相關轉學材料掃描上傳至學籍系統,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學申請。
各核辦單位按照轉學辦理流程在學籍系統進行核辦。
法律依據: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五章第二十四條
1、學生父母或運皮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到其他省褲悄耐份的,要符合轉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
2、由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當地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安排入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依據轉出學校所出具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學籍卡),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入申請並上傳相關接收證明後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8. 孩子轉學學籍怎麼辦
學籍已經全國聯網改脊,學生轉學需要學生學籍號和原學校的學校標識碼,到接收學校找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錄網上的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辦理轉入學籍的手續申請。
為了方便群眾,學籍系統除了允許在校生局羨狀態(休學除外)的學生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業務外,還允許處於「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等狀態的學生辦理此類業務。轉學完成後,學籍狀態不變,在轉入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後變為在校生狀態。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核臘滲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處於「休學」狀態的學生,須在原就讀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後再辦理轉學手續。
(8)學生轉學學籍基本信息表怎麼做擴展閱讀
如學籍方面有問題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並解決
2014年,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建立完善處理群眾投訴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工作機制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4〕50號),建立了群眾投訴處理工作機制,分級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學籍相關問題。
涉及省內市與市之間轉學和業務辦理的,須由省級處理(聯系電話見附件)。涉及市內縣與縣之間業務的,須由市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
涉及縣內學校間業務的,須由縣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僅涉及一所學校業務的,須由學校或縣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協調。
9. 轉學後學籍怎麼弄
轉學證明如何辦理:
1.學生含銷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需要提供戶籍遷移證明材料;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向轉出學校提出失書面申請,填寫轉學申請表。
3.轉出學校同意後,轉出學校提供學籍表,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根據所提供的學籍信息1~2項關鍵證明材料,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發起轉學申請。
4.轉出學校和轉出學校所在縣級教育行政畢歷部門審批核准,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辦理轉學業務。
5.轉出學校保留紙質轉學審批表和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6.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將轉入、轉出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所屬談數游市教育行政部門。
拓展資料
轉學注意事項:
1、不頻繁轉學
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給孩子轉學,孩子在一個學校有了固定的夥伴,到了一個新的學校,會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有的適應不了,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心情和學習成績,所以最好在小學階段不要給孩子頻繁轉學。
2、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父母打算給孩子轉學時,最好是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認為給孩子換個好的學校,就是為孩子著想,萬一孩子不領情,不理解,那反而會弄巧成拙,所以問問孩子是否想轉學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績
轉學一般都是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好的學習成績,如果孩子成績特別差或者特別好的情況下,那就不要給孩子轉學了,成績太差,轉學了基本上效果也不會太好,說明成績差是學生自身原因比較大,成績特別好,學校也不錯,那也不需要,學校和學校也差不了太多,學生自身學習主動性才是主要的。
10. 學生轉校學籍怎麼轉
辦理學籍手續方法:
學生被學校招收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消祥學校應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應為學生新建學籍並通過查重程序。如果遇到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故障等特殊情況,學校可先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等業務。
線下流程完成後,即可作為擁有連續學籍的計算時核亂點,學生即應視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參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的考試及各種活動),之後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最終以學籍系統記錄的信息為准。
家長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然後到擬轉入學校填寫轉學聯系表並辦理轉學手續。擬轉入學校應嚴格審核學生的轉學資格,經轉入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同意接收入學的,由轉入學校校長在轉學聯系表上簽字、加蓋學校公章,並將轉學聯系表及相關轉學材料掃描上傳至學籍系統,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學申請。
各核辦單位按照轉學辦理流程在學籍系統進行核辦。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拿氏搏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大學生轉學參考:
1、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由所在學校批准。
2、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3、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