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獲取農村土地流轉信息
(1)確定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源
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源一般分三類:一類是農村土地流轉供應信息源,包括提供流轉土地信息的農民個人、農民家庭、農村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縣鄉鎮相關部門、各級農村土地流轉平台,以及社會相關組織和人士。第二類是農村土地流轉需求信息源,包括需要得到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城鄉個人、社會組織和法人等。第三類是社會宏觀信息源,主要包括各級土地流轉平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社會相關中介組織和教學科研院所等。(2)採集信息的途徑
個人途徑。通過私人關系採集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
中介組織途徑。農村土地流轉經紀人通過中介組織採集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
政府機關途徑。通過查閱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資料檔案或台賬,採集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
土地信息流轉平台途徑。通過各級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平台採集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
媒體途徑。通過查閱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媒體採集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
社團、科研教育部門途徑。通過科研教學院所、社會團體等採集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
會議途徑。通過農村土地流轉研討會、農村土地流轉洽談會、農村土地流轉信息發布會和農村土地流轉現場會等獲取信息。(3)對農村土地流轉供需信息進行分析
主要是分析農村土地流轉供應與需求信息是否全面,是否重復,還要分析得到的信息的時效性和實用性。
案例
土流經紀人忙碌在田間地頭的「房產中介」
11月28日,星期六。24歲的李政坐車從成都中心城區趕到了雙流縣正興鎮火石岩村。他和當地農民周海波約好,到這里看一塊300多畝的農地。
李政:「周老師你好,我是之前和你聯系的小李,過來看你提到的那塊地。」11月28日,雙流縣正興鎮火石岩村,李政和周海波第一次見面。李政和周海波是因為土流網認識的,周海波在網上發布了想要轉租300餘畝農用地的信息,被在網站注冊的土流經紀人李政看到了。李政覺得出租土地信息寫得太簡單太模糊,「我想幫你把土地信息完善了,尋找更多有意向求租的對象。」
「我們之前承包來做果園的,但是現在資金有點問題,才想轉租。」周海波帶著李政到他和朋友共同承包的300多畝果園現場。交通很順暢,汽車一路能開到果園門口,李政很細心地記錄下來。果園的灌溉水源是雙流專門的灌溉水渠,用的是動力電,一度0.19元,果園內還專門挖了魚塘,種了各種各樣的蔬菜,放眼望去,鬱郁蔥蔥。李政還仔細詢問了果園土地的性質、承包的年限、每畝一年的租金、續租有哪些優惠條件等。
周海波說,自己一直在村裡從事果樹、養殖業,對於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也掌握了不少。對於土流經紀人,他覺得存在是合理的,「要不然兩邊信息怎麼可能對稱呢?」如果他的這片果園在李政的幫忙下,成功流轉出去,肯定要按規矩給李政一定的報酬。
剛滿24歲的李政,從網上了解到,「現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了。」李政開始在網上檢索土地流轉方面的信息,偶然發現了土流網(土地流轉經紀人伍勇創辦,並在線免費培訓土流經紀人)。網站負責人伍勇告訴他,土流經紀人這個職業很少有人做,他可以試一下。
李政開始在網上瘋狂地搜集土地流轉的相關信息。2009年9月底,李政得知父親的一個朋友在眉山永壽鎮的80畝土地想出租。李政之前已經通過網路掌握一條信息:一名彭山客戶想租100畝土地種植花卉。李政馬上聯繫上了父親的朋友,並立刻動身從成都前往眉山現場看地。李政在現場拍了照,同時也沒有忘記查看父親朋友有關承包土地的各種證件和手續。之後,他通過網路告訴給那名彭山客戶。
「為了避免被懷疑,我給彭山客戶說,是幫朋友的忙出租土地,並沒有說我是一名土流經紀人。」李政擔心對方不相信,把自己的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都留給了客戶。之後,他帶著這名客戶,再次趕赴眉山看地。在李政的牽線下,雙方簽了土地出租合同。成交後,父親的朋友給了李政1.2萬元的傭金。「合同都沒有正式的,是我們自己制定的。」這是李政拿到的第一筆傭金,當然,李政也有所付出。光是為了看地,他從成都到眉山來回就跑了20來趟。
李政下定決心要當好一名土流經紀人,他購買了大量有關土地政策的法律法規及專業書籍進行學習。如今,李政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開電腦,瀏覽信息。此外,他還在親戚朋友處廣布網線。
資料來源:http://www.sina.com.cn,2009-12-07,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編者做了整理和刪減。
『貳』 農村確權信息在哪裡查詢
農村確權信息可以去當地村委或國土局查詢,目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在入戶調查和實地測量後會有一個喊悔大公示期,詳細的公示了農戶承包土地的面積畝數,地塊的邊界等信息,必須要農戶確認簽字後才會確權登記頒證。如果農戶對公示的內容提出異議,確權工作小組必須提供解釋回復或者復核後再公示。
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前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鄭豎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