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了別人身份信息能做什麼
一,有了別人身份信息可以做的事情如下
1、通過他人身份進行犯罪:通過「身份證交易黑市」,可以買到與自己體貌特徵相近的「真身份證」,如持有該身份證,就可以「分身」成形式上完全合法的兩個人,如此在酒店登記住宿,乘坐長御粗散途客車、火車,網吧上網時均不會被發現。
2、用來辦理他人信用卡詐騙:部分被盜身份證被不法分子用以代開信用卡,從事金融詐騙。
3、辦理銀行卡洗錢:不法分子拿著本人身份證和被盜身份證可以方便地「代開」銀行卡,然後將被盜身份證、銀行卡一起賣給需要的人
4、使用虛假身份證件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凳棗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盜用他人有身份信息具體處罰如下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追訴。行為人構成盜用身份證件罪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身份證具體作用如下
1、選民登記;戶口登記;兵役登記;婚姻登記;入學、就業;辦理公證業務;前往邊境管理區;辦理申請出境手續;參與訴訟活動;辦理機動車、船駕駛證和行駛證,非機動車執照;辦理個體營業執照;辦理個人信貸事務;參加社會保險,領取社會救濟;辦理搭乘民航飛機手續;投宿旅店辦理登記手續;提取匯款、郵件;寄賣物品;辦理其它事務。
2、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鎮氏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並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貳』 用別人身份證能幹什麼壞事
在社會上一些拿別人身份證去幹事,比如去辦理開戶貸款,去開公司等等嚴重的違法行為。
盜用身份證件罪是指在讓螞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用的次數多,數量大;非法牟利數額大;嚴重擾亂相關事項的管理秩序;嚴重損害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財產權益等。
一、用別人身份證能幹什麼壞事
1、電信詐騙。電信詐騙是指通過電話、網路和簡訊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偽造各種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達到欺騙的目的,如冒充公檢法、商家公司廠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銀行工作人員等各類機構工作人員,偽造和冒充招工、刷單、貸款、手機定位和招嫖等形式進行詐騙。
2、偽卡盜刷。偽卡盜刷,是指模仿網上銀行主頁盜取銀行卡卡號及密碼,利用竊取的坦穗埋卡信息進行網上交易、竊取賬戶資金;或者通過手機發送簡訊息、互聯網發送郵件等方式誘騙持卡人透露其卡號和密碼,然後冒用持卡人名義在網上交易。
3、洗錢。洗錢是一種將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為,主要指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洗錢常與經濟犯罪、毒品交易、恐怖活動及黑道等重大犯罪有所關聯,也常以跨國方式進行。
4、賭博。賭博,即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游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具有營利的目的帶有賭博性的行為構成賭博罪。
5、行賄受賄。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的行為。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一族搏、出借身份證可能出現的不良後果
1、借身份證給朋友分期付款買手機,若朋友還不起或拒絕償還,那麼商家追債就會追到你身上。
2、出於熱心借身份證給別人上車牌,若別人開車發生車禍致人殘疾,自己也要連帶賠償受害人的醫葯費。
3、將身份證借給他人去做貸款擔保,貸款到期後若對方不能按期還款,那麼久應該做好共同償還貸款的准備。
4、出借身份證給他人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在他人未繳清稅款的情況下,作為稅務登記證上的法人代表,稅務機關在追償拖欠稅款時,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用別人身份證能幹什麼壞事?私有用他人身份證的,通常是進行治安處罰。利用他人身份證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根據具體案件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