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報警後多久會立案
如果報案後符合立案規定,一般在7天內立案,復雜的案件可以在30天內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等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各自的管轄范圍,對報案、控告、舉報、自首、自訴人起訴等材料進行審查後,決定作燃旅為案件進行空羨調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刑事訴訟斗段拍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② 報警後多久能知道立案
意思是公安局在你報警後,接受了你的報案,公安機關調查後,確定有犯罪事實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且屬於該公安機關管轄的,公安機關辦理立案手續。並且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審理,案件已經進入到司法程序了。
立案告知書是指報案的機關(培消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
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配槐知施相關訴訟行為。如果法院立案之後,會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給你,立案通知書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書,是給原告的,被告收到的是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受案回執說明你報過警。
(2)報警後信息採集完成多久可以立案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明旁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證明力予以審查、核實。
第一百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偵查犯罪,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嚴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僅憑懷疑就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③ 報警後什麼時候立案
法律分析:報警後,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需先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規定。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如果需要查證涉嫌犯罪線索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仔高過7日;如果是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可以延長至30日。
法律依據:《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前余若干規定》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後,應當立即念悔尺進行審查,並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難、復雜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線索,經上一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再延長三十日。 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或者書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指定期限以內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十五日以內立案偵查。
④ 報警到立案需要多長時間
報警到立案需要七天。一般情況下,報警後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需先賣茄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規定。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7日,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公安局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管轄范圍的案件,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拿衫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中敏察機關。對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應當將案件材料和有關證據送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並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條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依照法律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預審;決定、執行強制措施;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對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不夠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代為執行刑罰;執行拘役、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
⑤ 報警後多久可以立案
公安接到報警後一般在七日以內決定是稿譽薯否立案。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日;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七日;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決定立虛顫案的,由接受單位製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鍵者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刑事案件立案標准有:
1、屬於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
2、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
3、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違法嫌疑人投案分別作出下列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在接報案登記中註明:
(一)對屬於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案件,應當立即調查處理,製作受案登記表和受案回執,並將受案回執交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
(二)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但不屬於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理,並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頭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或者投案,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投案人對口頭告知內容有異議或者不能當場判斷的,應當書面告知,但因沒有聯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觀原因無法書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執法執勤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適用前款規定。
⑥ 報警後警察應該多長時間給立案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結合具體案件情況來認定處理,要看案件的復雜程度。是否立案,可以去問派出所。公安機關接受報案後,要經過兩個環節,一是「受理」,二是「立案」。不論任何問題的報案都是要受理的,做筆錄、接受報案人提供的證據以及進行初步調查都是受理的工作范圍;當對受理的情況進行審查後,如果不屬於公安機關的案件,他們會移送給其他執法機關處理,案件不屬於違法的,會作出不立案處理,並告知報案人,屬於他們管轄並有相應證據的,會立案調查,刑事案件稱為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孫尺報人;對於不屬於自攜悔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辯凱正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⑦ 派出所從報警到立案要多久
一般情況下,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需先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規定。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卜賀雀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型早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拍塵頭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對於重復報案、案件正在辦理或者已經辦結的,應當向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作出解釋,不再登記,但有新的事實或者證據的除外。
⑧ 報警受理後多久能確認是否立案
一般情況下,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需先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有不好備同的規定。對於群眾上門報案的,應當當場進行接報案登記,當場接受證據材料,當場出具接報案回執並告知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的方式和途徑。提起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構在核實提交人提交的材料後發起的訴訟活動。一般公眾遇到刑事案件後,應當在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以便更快地偵破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檢扒襪櫻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春叢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