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稅務登記實名採集流程
一、實名採集㈡ 請問辦理實名辦稅員的話,稅務機關要採集的辦稅員的信息都有哪些納稅人辦理哪些業務時必須要實名認證
您好,要採集的辦稅員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影印件、電話號碼、人像信息等。以下證件的原件為有效身份證件:
1、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
2、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外國公民護照。
納稅人必須要實名認證的業務如下:
1、變更登記、注銷及非正常戶解除;
2、發票業務辦理;
3、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無紙化管理申報;
4、稅收證明開具;
5、縣、區(含)級以上國稅機關認為需實名辦稅的其他事項。
㈢ 稅收實名制辦稅人員要提供哪些信息
辦稅人員需要提供的的信息:
稅務機關在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過程中,應對辦稅人員進行採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等身份證件的原件。
辦稅人員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身份信息採集:
(一)登錄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辦理。
(二)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理。
辦稅人員須提供的資料
辦稅人員在主管國稅機關採集身份信息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二)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託書原件;
(三)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
注意事項:
1、辦稅人員到國稅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攜帶身份證件。
2、納稅人辦理發票種類核定與調整、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等發票業務時,還須採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身份信息。
3、過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內,納稅人仍可辦理涉稅事項。過渡期結束後,納稅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辦理身份信息的採集後,才能辦理涉稅事項。
4、國稅機關在採集、核實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時,辦稅人員應提供有效證件和真實身份信息,並予以配合。
5、辦稅人員發生變化或辦稅人員的手機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納稅人應及時辦理辦稅人員維護。
㈣ 稅務實名採集網上怎樣辦理
國稅實名採集可以在網上電子稅務局或者手機支付寶操作,登錄當地電子稅務局網站或支付寶APP (城市服務—政務—稅務—單位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開始認證),按照提示實名採集成功後,進行企業綁定維護,即可完成實名採集。
實名辦稅,是指在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前,對相關人員的實名信息,進行採集和驗證的制度。實名信息採集的人員包括辦稅人員(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購票員、開票員)和特定法定代表人。
1.實名信息採集哪些信息呢?
稅務機關採集的實名信息包括:姓名、人像信息、身份證件類型及證件所含其他信息、行動電話號碼等。
2.外國護照可以在網上辦理實名嗎?
網上實名認證,暫時僅支持身份證件為居民身份證的辦稅人員辦理,其他身份證件類型的辦稅人員請線下辦理,全市各辦稅服務廳可通辦。
3.為什麼手機號實名驗證灶咐不通過?
可能因運營商未能將實名注冊信息及時傳輸至市政府多源認證平台等原因,從而導致手機號無法完成實名驗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迅辯源,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畝態、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㈤ 稅務系統人員信息採集怎麼做
一、正面回答
稅務系統人員信息採集:
1、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
2、點擊辦稅人員實名信息採集;
3、點擊新增授權,進入填寫辦稅人員信息頁面;
4、錄入相關信息和實名認證。填寫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點擊獲取驗證碼後,系統會發送驗證碼簡訊給填寫的手機號。填寫辦稅員姓名、選擇用戶身份,賦予辦稅員的許可權,勾選許可權內容。填寫完成後,點擊確定,系統會提示人臉識別服務協議。
二、分析
信息採集是指未出版的生產在信息資源方面做准備的工作,包括對信息的收集和處理。是選題策劃的直接基礎和重要依據。信息採集工作最後一個步驟的延伸,成選題策劃的開端。採集是將非結構化信息從大量的網頁中抽取出來保存到結構化的資料庫中的過程。
三、信息採集的原則有哪些?
1、可靠性原則,信息採集可靠性原則是指採集的信息必須是真實對象或環境所產生的,必須保證信息來源是可靠的,必須保證採集的信息能反映真實的狀況,可靠性原則是信息採集的基礎;
2、完整性原則,信息採集完整性是指採集的信息在內容上必須完整無缺,信息採集必須按照一定的標准要求,採集反映事物全貌的信息,完整性原則是信息利用的基礎;
3、實時性原則,信息採集的實時性是指能及時獲取所需的信息,實時性原則保證信息採集的時效;
4、准確性原則,准確性原則是指採集到的信息與應用目標和工作需求的關聯程度比較高,採集到信息的表達是無誤的,是屬於採集目的范疇之內的,相對於企業或組織自身來說具有適用性,是有價值的。
㈥ 稅務採集信息如何操作
實名信息採集㈦ 國稅實名認證需要什麼資料 國稅實名認證需要的資料
1、實名辦稅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代表人以及由其授權的辦稅人員身份進行確認的制度.稅務機關根據辦稅人員提供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採集、比對、確認其身份信息後,為其辦理涉稅事項.已採集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
2、實名辦稅需提供的資料,辦稅人員在稅務機關採集身份信息時,除出示稅務登記證件,實施多證合一的納稅人出示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外,還應按下列情況向稅務機關提供辦稅人員是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3、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辦理稅務事項授權委託書》原件。
4、辦稅人員是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協議原件。
5、已通過身份信息採集比對的辦稅人員再次辦理涉稅事項時,不再要求出示稅務登記證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等材料。
㈧ 稅收實名制辦稅人員要提供哪些信息如何辦理
1稅收實名制管理
稅收實名制管理,是指稅務機關通過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進行採集、核驗和維護,在明確辦稅人員身份及辦稅授權關系的前提下為納稅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2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辦稅人員
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辦稅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3稅務機關應對辦稅人員採集的信息
稅務機關在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過程中,應對辦稅人員進行採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等身份證件的原件。
4辦稅人員辦理身份信息採集途徑
辦稅人員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身份信息採集:
(一)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etax-gd.gov.cn)辦理;
(二)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理。
5辦稅人員須提供的資料
辦稅人員在主管國稅機關採集身份信息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二)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託書原件;
(三)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
6注意事項
1、辦稅人員到國稅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攜帶身份證件。
2、納稅人辦理發票種類核定與調整、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等發票業務時,還須採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身份信息。
3、過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內,納稅人仍可辦理涉稅事項。過渡期結束後,納稅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辦理身份信息的採集後,才能辦理涉稅事項。
4、國稅機關在採集、核實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時,辦稅人員應提供有效證件和真實身份信息,並予以配合。
5、辦稅人員發生變化或辦稅人員的手機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納稅人應及時辦理辦稅人員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