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舉報違法征地最有效的辦法
【法律分析】
有基層政府有違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級人民政府舉報,問題嚴重,構成犯罪的,可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舉報。對違法違規征地、採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農民利益行為,引發群體性或惡性事件的,要按照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在農村非法佔用土地的,可以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舉報或者撥打違法用地舉報電話12336,也可以直接向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舉報。舉報時,應說明違法用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名稱、佔地位置、佔地面積、土地性質和佔地時間等。除此之外,要准備好相機、錄音、錄像等設備,收集相關證據,必要時尋求媒體記者幫助。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十四條 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