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派出所採集手機信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是指公安機關通過技術手段查詢機主的個人信息。通常,去派出所警察將手機卡給採集,是公安機關按照標准化信息採集相關規定,進行採集等正常警務工作需要,不會對今後工作與生活造成影響。
【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五)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② 派出所通知去公安局採集信息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派出所信息採集是為了當市民遇到違法犯罪分子、火災、重大安全事故等危機情形時,公安、消防、醫療、安監等部門能夠迅速、精確地找到當事人的位置並積極提供幫助。
市民參與社區事務活動,辦理相關手續時,將會為市民提供准確的人口信息依據。當有老人和小孩走失時,警方可以通過「一標三實」信息平台准確定位,更快速地幫助老人和孩子找到家人。准確的標准地址、實有房屋信息、實有單位信息,可以為市民的出行帶來方便,郵件、快遞等也能快速准確送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七十七條 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③ 派出所信息採集是幹啥的
派出所信息採集是為了建議全國人口的相關信息系統,有利於國家對人口的管理。
信息採集完成後,當市民遇到違法犯罪分子、火災、重大安全事故等危機情形時,公安、消防、醫療、安監等部門能夠迅速、精確地找到當事人的位置並積極提供幫助。
警方採集到的信息會及時錄入公安內網,經授權帳號才能查看有關信息數據,且查看信息系統後台均有記錄軌跡。
市民參與社區事務活動,辦理相關手續時,將會為市民提供准確的人口信息依據。當有老人和小孩走失時,警方可以通過「一標三實」信息平台准確定位,更快速地幫助老人和孩子找到家人。
准確的標准地址、實有房屋信息、實有單位信息,可以為市民的出行帶來方便,郵件、快遞等也能快速准確送達。
通過「一標三實」基礎信息集中採集,公安機關能夠及時發現、查處、打擊藏匿在各類行業場所、出租屋等區域的違法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免受侵害和損失。
《公安機關指紋信息工作規定》第十一條 十指指紋信息的採集范圍:
(一)經人民法院審判定罪的罪犯;
(二)依法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的人員;
(三)依法被行政拘留或者因實施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入境管理行為被依法予以其他行政處罰的人員,但是被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的除外;
(四)依法被強制戒毒的人員;
(五)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員;
(六)依法被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七)依法被繼續盤問的人員;
(八)公安機關因辦理案(事)件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採集指紋信息的人員。
④ 派出所讓去採集信息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派出所信息採集是一項基本的工作程序,對守法的人員是沒有影響的,只有好處。採集信息是為了建議全國人口的相關信息系統,有利於國家對人口的管理。一般情況下,只對發生糾紛而到來的人員採集信息,如抽血、錄指紋等。採集個人信息建立資料庫,便於公安機關對人員進行管理,沒有什麼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