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考擇校的時候,招生簡章應該看哪些信息
每年4月份,是高校招生章程密集發布的時間⌄招生章程和大家常聽到的招生簡章並不是一回事,招生簡章更多是學校作為廣告宣傳用的,在招生簡章中體現的都是學校特點和優勢,是宣傳工具,但招生章程則不同,各高校是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的。也是高考報志願的重要參考依據,所以學會查看招生章程非常重要。1.看基本情況讀懂招生章程,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況,包括學校位置、隸屬關系、院校性質及層次、收費標准、獎學助學措施、畢業生就業率及去向等內容。基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於設有分校及多個校區的院校,要關注考生在哪個校區就讀,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印章是否帶有分校或校區的字樣。2.看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包含招生省份、招生名額等信息,此部分內容需要大家了解的是,所報院校是否在你所在的省份招生3.看專業錄取規則要了解高校在確定進檔考生的專業時,所採用的辦法是分數清、專業清還是專業級差。這個規則很重要,是院校分配專業的核心依據,考生和家長務必仔細研讀。4.看加分政策要注意看清目標高校在確定錄取考生時,是否認可考生的優惠加分:有些高校投檔認可,而專業錄取時不認可;有些高校投檔認可,專業錄取時也認可。5.單科成績要求、外語要求高校許多專業對單科成績有要求。比如有些院校的外語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對考生英語成績有特殊要求,有些院校的漢語言文學專業對考生語文成績有特殊要求,有些院校的經濟學類專業對考生的數學成績有具體要求等。有些專業要求的首選語言是英語,高中學日語等小語種的考生就不能報考。6.身高、性別等方面的特殊要求高校部分專業因學習與就業需要,會對身高與性別等有特殊要求。比如一些與軍事、公共安全等相關的特殊專業還規定了男女生錄取比例,還有些院校的電氣類,礦業類專業只招男生。這些特殊要求可千萬不能忽視,考生若不滿足要求就不要填報。7.體檢、政審等特殊要求提前批(包括本科、專科)錄取的學校,尤其是軍校、警校類院校,相當一部分在體檢、政審、年齡、應屆與否等方面有特殊要求,考生們一定要仔細查閱、對照,確定是否能報考。8.看招辦聯系方式這點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院校招生章程的最後都會有學校官方網址、招辦聯系電話,及紀檢監督的電話,建議把目標院校的這些聯系方式都記錄下來,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給招辦電話聯系溝通,是最直接有效的。以上就是招生章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地方,確定好目標大學後,一定要學會看學校的招生章程。也可以看看微信小程序「優圖智想」,內容比我說的會更全面。
② 什麼是高校招生章程 包括哪些內容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據我國相關教育法規和教育部要求制訂的,是高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包括高校全稱、校址(會註明涉及的分校、校區等),層次(本科、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公辦高校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據我國相關教育法規和教育部要求制訂的,是高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教育部明確規定,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准確、表述規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後方能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高校全稱、校址(會註明涉及的分校、校區等),層次(本科、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公辦高校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培養的外語語種,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比如:有無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③ 教育部規定《招生章程》主要內容應有哪些
教育部明確規定「招生章程應真實、准確」。
其主要內容包括:
1、高等學校全稱、地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
2、高等學校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
3、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4、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5、專業培養對外語考試語種要求
6、招收男女比例
7、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8、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
9、學費標准
10、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1、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
如:以下是中國人民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中國人民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中國人民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郵編100872。
第三條
我校中法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我校與法國巴黎索邦大學、保羅—瓦萊里大學、KEDGE商學院共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隸屬於我校的非獨立法人辦學單位,按照單獨學校代碼(中國人民大學蘇州校區)招生,辦學地點在我校蘇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蘇州市仁愛路158號,郵編215123。
第四條
我校憑借鮮明獨特的專業優勢、雄厚的教學科研實力,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本專科生及各層次的國際學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學院培養的本科生,畢業時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中國人民大學,證書種類均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就業處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是咨詢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本科生招生工作,下設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招生就業處是執行機構。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銜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門。負責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匯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進展,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通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起草、報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組;
(七)受權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十)配合學校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十一)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在教育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本科生招生社會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第九條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含各專業選考科目和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05%。
第十一條 我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均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二條 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種特殊類型招生。特殊類型招生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圓夢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國防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台僑生等。其中,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港澳台免試生需根據招生簡章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測試;高校專項計劃(圓夢計劃)需根據招生簡章要求,提交報名材料。
第十四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十五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除特殊類型招生外,我校不認可任何降分投檔政策。
第十六條 對於符合我校錄取標準的考生,我校按照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在實考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無政策性加分,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順序比較高考單科成績。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追加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專業時,我校設置1分的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各專業志願之間分數級差相同。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按實考分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考生,實考分減掉一個分數級差進入第二個專業志願排隊,依此類推。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等效基準分相同(等效基準分為考生實考分減去專業級差分),優先錄取報考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八條 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按實考分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我校在江蘇省錄取時,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自主招生要求為2B+,高校專項計劃(圓夢計劃)、國防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要求為2B。藝術類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專業時,我校認可江蘇省規定的文理科獎勵分,並實行分數級差的錄取規則。具體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本年度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第二十一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級差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錄取時,在第一學校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二十三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四條 我校為武警部隊定向招收、培養國防生,只招收年齡在17至20周歲(截至入學當年8月31日)、英語語種、軍檢合格的男性高中畢業生,應往屆均可報考,在提前批次錄取。
第二十五條 我校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等專業只招收全國統一高考科目中外語為英語語種的考生;法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英語和法語語種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外語類保送生無此項要求。
第二十七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資格生通知及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藝術類專業只錄取經我校專業測試合格且省藝術類統考合格的考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學費標准:外語類專業每學年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學年10000元,中法學院專業為每學年60000元,其他專業均為每學年5000元。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准,我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
第三十條 住宿費標准: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650—1200元;中法學院學生住宿費在國內期間約為2200元/年,在法國期間按照法方高校標准執行。
第三十一條 陽光招生熱線:400-0123-517,紀檢監督舉報電話:010-82509918,陽光招生信息平台網址:www.rdzs.com,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各省(區、市)招生組聯系方式詳見陽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三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聲明:本文由入駐搜狐公眾平台的作者撰寫
④ 招生章程是什麼
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的主要載體,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也是應用寫作研究的文體之一。
《招生章程》內容一般包括:高等學校全稱、校址(分校、二級學院、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或者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學習形式(全日制、網路教育等)。
同時也增加了考生的知情權,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校和考生之間在填報志願時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對於考生和家長而言,《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志願的重要依據。考生在填報志願前,一定要對這些內容進行詳細了解。
⑤ 什麼是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的內容
由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製訂的,並經其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後,才可向社會公開發布的且不得擅自更改的並必須嚴格執行的有關高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重要依據的謂之高校招生章程。
教育部每年都明確規定"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准,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高校的招生章程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後方能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在閱讀高校招生章程時,除了要看高校性質層次、辦學類型、收費標准等情況外,需要注意的問題還有很多。如精準了解高校專業的報考要求。尤其要注意那些對單科成績、學考等級、體檢要求、男女生錄取比例等有明確要求的專業。這些信息可以幫助你了解是否符合專業報考條件。不符合的,一定要規避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