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可以查到對方的發票開票信息
查對方的發票開票信息流程如下:
1、登錄電子稅務局;
2、選擇「發票信息查詢」;
3、查詢身份選擇「購貨方」;
4、選擇發票類別和開票期間,點擊「查詢」;
5、符合條件的發票就查詢出來了,點擊「查看」可詳細查詢發票的各項信息。
開普通發票,要對方名稱,跟稅務登記證上的號,每個企業的識別號都是唯一的。開具增值稅發票要對方單位的全稱,單位地址及電話,銀行基本戶賬號、開戶行,稅務登記號等。消費者不管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只要發票抬頭為企業,都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根據稅法規定,如果沒有填寫這些信息就屬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再作為稅收憑證計稅、退稅、抵免等。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條 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並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
第十四條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偽造、變造票據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票據上有偽造、變造的簽章的,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真實簽章的效力。
票據上其他記載事項被變造的,在變造之前簽章的人,對原記載事項負責;在變造之後簽章的人,對變造之後的記載事項負責;不能辨別是在票據被變造之前或者之後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