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租賃備案注銷後多久可以重新備案
租賃終止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注銷手續。需要提交房屋權屬證書或者房屋在證明、出租人姓名或者名稱、證件種類和號碼、住所地等。
地方可能對於注銷房屋租賃備案有不同規定,例如北京市規定需要在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辦理注銷手續。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或者注銷手續。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出租人應當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管理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
在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承租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基層管理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拓展資料】
未按照規定辦理房屋租賃備案注銷手續的法律後果
1、《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2、《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第三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出租人、承租人、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房屋出租登記、變更、注銷手續的,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令改正,並可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