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業和信息化局是主管什麼的
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工業經濟運行和信息化管理有關工作,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組織擬訂工業總體發展規劃、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國務院、省政府和市、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生產協調調度和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行業、通信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稀土行業發展、鹽業行政管理、醫葯儲備管理工作。
㈡ 工信部屬於什麼單位
工信部屬於國務院直屬單位。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的重點大學中,工信部直屬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2)工業信息歸哪個科室擴展閱讀
工信部的數據管理職能: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2019年1-2月,我國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收入、利潤實現同步增長,行業規模繼續擴大。1-2月,我國規模以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企業(簡稱互聯網企業)完成業務收入1498億元,同比增長10.0%,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0.4個百分點。
1-2月,全行業研發投入額達60.6億元,同比增長11.5%。其中,提供生活服務平台的企業研發投入增速加快,同比增長21.6%;提供新聞和內容服務的企業不斷加強新媒體融合技術投入,研發費用同比增長14.8%。
互聯網企業在網路音樂和視頻內容、旅遊出行、生活服務和公共服務平台等應用不斷創新,帶動互聯網收入規模穩步擴大。
㈢ 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是什麼單位
(一)提出地方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地方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地方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用電監測,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負責本地區葯品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發揮工業相關行業協會紐帶作用,加強對行業、企業發展態勢的把握。
(四)負責提出地方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工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投資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財政性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
(五)負責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進行指導和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六)貫徹國家政策和標准,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執行國家、省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推進地方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爆行業生產
地市級的工業和信息化局一般設置有以下機構(科室):
1、 辦公室
2、政策法規處
3、規劃處
4、科技處
5、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6、運行監測協調處
7、 中小企業處
8、安全生產管理處
9、原材料工業處
10、裝備與電子工業處
㈣ 工業企業中統計人員歸哪個科室管理
國企中有《企管辦》,另外《計劃科、生產科、調度室、安環科》都有統計人員。
㈤ 工業和信息局是幹些什麼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參與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系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劃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
(五)研究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試點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范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以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准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承擔相關工作。負責鹽業、煙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系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地方發展總部經濟。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營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范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宿遷」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九)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工作,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十一)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工業信息歸哪個科室擴展閱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原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的基礎上,於2008年3月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議設立的。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㈥ 工信部是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工信部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法律依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第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統稱電信管理機構)依法對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㈦ 工信局下屬有哪些單位
下屬單位共有23個。
1、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國家無線電監專測中心(國屬家無線電頻譜管理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國內專用通信局、人民郵電出版社、人民郵電報社、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2、中國電子技術標准化研究所、中國電子產品可靠性與環境試驗研究所、電子工業出版社、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電子信息行業分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軟體與集成電路促進中心;
3、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國電子工業科學技術交流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中國電子學會、中國通信學會、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國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秘書處、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㈧ 工業和信息化部屬於什麼部門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隸屬於政府的行政部門。
在國家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省是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廳,在市裡是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局。
㈨ 工業和信息局主要干什麼
其前身是經貿委,簡稱工信局。直接隸屬於政府,是政府的一個部門。
經信局是經濟和信息化局的簡稱,主要負責地方經濟貿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機構改革前的經貿局、經貿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職能。
具體來說: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經濟和信息化規范性文件;負責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全縣工業企業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減輕工業企業負擔;負責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破產、搬遷、關閉工作和結構調整工作;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經濟發展、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工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汽車、摩托車、裝備、原材料、電子信息、消費品等工業系統行業管理;負責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基地、中小企業的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負責(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維權投訴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協調減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鄉鎮工業經濟發展。
(三)負責擬訂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承擔全縣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統計分析、預測監測的責任;提出調控目標、措施和建議;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信息產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四)擬訂工業、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范和標准;負責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安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創新工作;負責指導推進經濟領域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牽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促進「三網融合」體系建設和制度創新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五)擬訂行業管理規劃和起草行業規范性文件;負責冶金、建材、化工行業管理,承擔建材基礎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行業審核及驗收工作,承擔生化、制葯、化肥生產資格的申報。
(六)負責全縣電力、天然氣等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負責全縣電力、自來水、天然氣等的統一調控;負責落實市「三電」辦電力調度指令;負責協調全縣電力、天然氣、廣播、電訊線纜管網設施保護工作;織織協調「三電」工作,指導鹽業行業管理。
(七)組織起草全縣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和推進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節約能源、減少工業排放、清潔生產工作;負責上報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成果,協調政策落實工作。
(八)研究和規劃竟爭性行業投資布局,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負責全縣工業技術改造、信息化項目核准和備案登記;負責工業和信息投資工作;協調全縣工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監測、分析資金運行態勢,實施資金的綜合平衡;參與全縣財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
(九)擬訂全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推動全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組織工業領域重點新產品開發,用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和實施。
(十)指導全縣規模以上(除煤礦企業以外)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分析和發布國內外經濟信息,向政府提供國民經濟、工業經濟、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信息產業的運行特點、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
(十二)負責工業企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三)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
(十四)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