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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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積分對於上海居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有著極大的作用,而對於居住證積分的辦理並不是容易。那麼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有哪些,以及辦理居住證積分需要哪些材料,各位是否了解呢?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1、預估積分;2、看積分是否達標;3、向所在單位提交積分的申請;4、准備好需要的材料;5、將材料提交至當地人才服務中心,並出具收件證明;6、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結果以簡訊形式通知;7、申請者憑借簡訊,前往領取積分通知單。
二、辦理居住證積分需要哪些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必須是被國家認可的。若是申請積分的個人是承若高等學歷、或網路高等學歷的畢業證書,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在本市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資格證書,以及單位上所頒發的應聘書。其中個人專業需和工作崗位相符。
3、在辦理居住證積分時,需要提交近半年來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證明。
4、若辦理居住證積分的申請者,其配偶的戶口是屬於本市的,那麼還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明、配偶的戶口本等。
5、提交納稅積分的材料有:申請者投資企業的報告、工商檔案機讀材料、在當地連續繳納三年的納稅證明、三年來聘請本市戶籍居民的名單。
6、創業人才所需要的材料有:企業合同、工商檔案材料、備案證明、驗資報告。
關於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以及辦理居住證積分需要哪些材料,就先介紹到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在辦理居住證積分時,需提取准備好相關材料,並檢測積分是否達標,若是還未達標,需馬上進行提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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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2014廣州積分入戶辦理就業登記需要什麼 資料 ,怎麼辦理
就業登記需要到廣州市或各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信息登記(已辦理用人單位登記的可直接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2、就業登記
3、提交材料
4、錄入信息系統
5、《廣州市就業登記表》蓋章
所需資料:
一、用人單位信息登記:
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自主創業或用人單位初次招用勞動者的,需在用人單位成立或招用勞動者之日起30日內辦理用人單位信息登記手續(已辦理用人單位登記的可直接辦理就業登記)。需提交以下資料:
1、《廣州市用人單位資料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3、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副本或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用人單位因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組織機構代碼證、經營地址等單位主體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及《廣州市用人單位(勞動者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或勞動者自主創業辦理就業登記需提交如下資料:
1、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2、《廣州市就業登記表(用人單位)》電子版;
3、經勞動者簽名和用人單位蓋章的《廣州市就業登記表(用人單位)》列印簡化版一式三份;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招用失業登記有效期內的勞動者,需提交其《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原件(未辦理失業登記或失業登記超出有效期的不用提供)。
(2)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交本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上兩項,以下均簡稱《報到證》)復印件;如《報到證》上註明的單位名稱與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需先到市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調整手續。
(3)招用異地務工人員,需提交勞動者在本市的居住證明(《廣東省居住證》)復印件。
(4)招用育齡女性異地務工人員,需提供其有效的計劃生育證明。
(5)招用殘疾失業人員,需提交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復印件。
三、 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就業登記:
勞動者通過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的,需提交如下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廣州市就業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一式三份及其電子版。
3、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失業登記有效期內的勞動者需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2)異地務工人員,需提交勞動者在本市的居住證明(《廣東省居住證》)復印件。
(3)育齡女性異地務工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計劃生育證明。
(4)殘疾人員需提交《殘疾人證》復印件。
四、辦理續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自主創業或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勞動者續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登記手續,需提交以下資料:
1、《廣州市就業登記表》電子版。
2、經勞動者簽名和用人單位蓋章的《廣州市就業登記表》列印簡化版一式三份。
說明:辦理異地務工人員續期、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登記手續,不需要提供勞動者居住證明、計劃生育證明。
五、 補辦就業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招用或續用勞動者,因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且在勞動合同期滿前提出申請的,可以補辦就業登記手續。需提交以下資料:
1、補辦就業登記申請書(包括申請原因、申請條件、合同期限、單位和勞動者簽章);
2、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副本或者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4、上述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的其他資料。
申請單位所地區(縣級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越秀區88900173、海珠區 84399730
荔灣區81838297、天河區 87593017
白雲區26091947、黃埔區 82376265
花都區86857356、番禺區 84612618
南沙區34689091、蘿崗區 82554412
從化市87962340、增城市 32851903
網上辦理: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❸ 居住登記信息更改
流動人口在辦理了居住證之後,發生了個人信息變更,如:申請人的身份證姓名與所持的居住證姓名不一致;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與所持的居住證的戶籍所在地不一致;
居住證信息變更所需材料
1.居住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居住證信息變更流程
1.填寫《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
2.填寫完畢後,連同帶來的居住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起遞交給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❹ 積分入戶一般怎麼辦理
辦理流程
(一)、代理申請
擬積分入戶員工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進入「網上申報」的「積分入戶個人條件測評」,輸入身份證、姓名和個人社保電腦號,進入人員信息填報頁面,如實填報個人及家庭成員信息,填寫完畢後,點提交;選擇符合的政策條款和代理機構名稱,輸出列印《積分匯總表》和《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申請表》後到代理機構申請代理。個人信息填報後,需經代理機構審核後申報。
如果擬積分入戶人員網上個人填報信息有困難,可到代理機構現場協助辦理。
(二)信息申報
代理機構對個人填報的信息進行校核後提交給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信息申報成功後,代理機構列印二份《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校核,確認無誤後簽名自己保留一份,代理機構留存一份。
註:1、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
2、申報信息經代理機構點擊「提交」後,信息申報工作方完成。
(三)信息預審和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申報情況和本年度招收技術工人計劃指標執行情況,分二批確定全市統一的入戶分值,達到積分入戶分值人員向社會公示。
(四)下達計劃指標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計劃指標。
(五)提交書面材料
擬積分入戶人員應當在材料受理時間內將材料及各種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送交個人申報代理機構辦事窗口,由代理機構將書面申報材料提交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業務受理窗口。
(六)受理、審批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窗口工作人員對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於材料齊全、形式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材料;對於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且無法當場補正的,退回申報材料,並註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於因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等原因扣分後仍達到入戶分值的,受理申報材料,扣分後達不到入戶分值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如存在其它不符合積分入戶申請條件規定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書面申請材料之日為受理申請之日。如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代理機構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代理機構按照告知要求補交申請材料的,受理申請之日從補齊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受理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註:所有申報材料(含補正材料)應在申報材料受理時限內提交到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業務受理窗口。
【拓展資料】
信息更改
1、信息預審前
信息申報成功後,代理機構如須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需重新提交,並列印《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簽字確認。
2、信息預審後,窗口受理材料前。
第一批已下達計劃指標的積分入戶人員,代理機構如須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需重新提交,自動進入第二批信息預審,並列印《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簽字確認,原計劃指標作廢。
第二批已下達計劃指標積分入戶人員,代理機構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計劃指標作廢,本年度不再進行信息預審。
3、窗口受理材料後
業務窗口受理積分入戶申報材料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材料退回,不予受理。正式受理及審批後,不予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
註:請代理機構和個人認真核對申報信息,並確保網上填報的信息與申報的紙制材料信息一致。《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簽字確認,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不能正常辦理積分入戶或影響最終入戶手續的辦理,責任由擬積分入戶本人承擔。
❺ 辦理居住證積分要哪些材料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積分申請材料均須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3、《積分申請表》(網上列印、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
4、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
5、持證人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6、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合同離截止日期應還有2個月以上有效期】;
(1)事業單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單位提供勞動合同;
(2)通過具有人才派遣資質或勞務派遣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派遣的,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派遣崗位協議;
7、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二、積分材料(對應積分指標,申請人可自願提供):
1、學歷、學位證書(需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的聘書;
(1)用人單位所聘崗位與專業、工種需相符;
(2)需要注冊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注冊並在有效注冊期內;
(3)在外省市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4)國家級技能鑒定機構頒發的行業特有的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相關國有大企業提供的,予以認可;其他單位提供的,需提請設在本市的鑒定機構予以驗證;
(5)通過考試取得的職稱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應提供《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通過評審取得的職稱,應有評審表(無需提供,但檔案中應有相關材料);
3、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4、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5、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積分所需材料:
(1)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
(2)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3)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
(4)用人單位出具的最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名單(須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6、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加分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可獲得加分)。
三、持證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積分相關待遇所需材料:
1、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
2、配偶有效身份證件;
3、配偶和子女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4、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且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計生部門出具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雙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符合其他計劃生育政策的出具計生部門出具的准生證);
6、滿16周歲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的同住子女,還需提供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❻ 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的申報指南
已在廣州市就業的農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區的城鎮戶籍外來務工人員(即所有非廣州十城區戶籍人員) 1、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未有違法犯罪記錄
3、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增城、從化市戶籍人員除外)
4、在廣州市正常繳納社保並達到4年(包含)以上
5、與注冊地在廣州市的企事業單位簽訂一年期或以上勞動合同
6、辦理了就業登記或用工備案
7、初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8、總積分達到60分
9、年齡20-45歲 1 、文化程度本科(60分);
大專或高職(40分);
中技、中職或高中(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高中以下學歷不計分
2、技術能力中級職稱(60分);
高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三級(40分);
中級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四級(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3、職業資格或職業工種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或職業工種符合廣州市積分職業資格及職業工種目錄(20分) 。 以廣州市積分職業資格及職業工種目錄為准
4、社會服務近5年內,參加獻血(每次積2分)或志願者(義工)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以上各項1年內積分不超過2分,單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5、納稅申請當年的上三個納稅年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凈入庫稅額累計達到10萬元或以上(20分)一個納稅年度指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步:網上申請 。
(一)申請人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注冊登錄《廣州市農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區居民戶口城鎮戶籍人員積分制入戶系統》,網上填報申請表,申報自評分,上傳有關申請資料(分辨度清晰的掃描件或者圖片),並分別確認提交,以此作為本人提交正式申請依據。
(二)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完成後,自行列印網上申請表格(需經本人填寫誠信承諾和簽名確認),於規定時間到就業地所在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按規定遞交與網上申請表格、申報自評分及上傳有關申請資料相一致的紙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原件復印件。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將紙質申請材料與網上填報資料進行核對,若網上申請材料與紙質申請材料不一致的,只按網上申請材料核收和受理紙質申請材料,並按規定以網上申報自評分和與網上上傳材料相一致的紙質申請材料作為積分計算憑證。除可以按規定延後補交的材料外,凡未按時交齊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放棄積分制入戶申請。申請人在網上填報申請表格,申報自評分和上傳申請材料必須恪守誠信規則。不得在網上填報虛假情況,上傳虛假材料。凡故意不如實填報本人情況、虛報自評分,或者上傳虛假申請材料的,一律作違反誠信規則論處,登記其本人誠信記錄。並按規定取消其本輪的審核資格及輪候資格,永久取消入戶廣州的申請資格;已經騙取入戶的,取消戶籍,退回原籍。虛假填報本人情況、虛報自評分及上傳虛假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不如實填報、填報虛假情況、填報無關情況、上傳虛假申請材料掃描件和圖片或者上傳與其本人申報情況不相關的材料掃描件和圖片等。
第二步:受理紙質申請材料。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按規定接收紙質申請材料並出具收件回執。只是做網上申請,未交紙質申請材料的,視作尚未正式申請積分制入戶。
第三步: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接收申請材料並出具收件回執。
第四步:初步審核申請。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對初審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自收到紙質申請材料七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者本人。七個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視為受理申請。對初審後符合申請條件人員的材料,在出具初審意見後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復審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審核。
第五步:審核公布。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審核申請,按照積分高低和年度積分制入戶指標對申請人進行排名(積分相同情況下,按辦理社會保險的時間長短確定入戶排名)。初步確定入圍分數線,向申請人本人公開審核分數,在廣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公示入戶人員名單及候補人員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異議申訴。第六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入戶排名和年度積分制入戶指標,在廣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入戶人員名單。
第七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發入戶卡。
第八步:申請人憑入戶卡到公安部門辦理相關落戶手續。
(一)申請時間
申請積分制入戶人員可於每年規定的時間段內網上遞交申請材料後再到就業地的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遞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指標總量
按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積分制入戶指標總量執行。
2014年廣州積分入戶指標待定。
(三)所需材料
申請人需按規定填寫申請表格,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廣東省居住證(含原廣州市暫住證和廣東省人才居住證,下同)、就業登記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歷史明細表、一年期及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初中畢業及以上學歷證等材料,同時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作為積分計算憑證,需要提供材料復印件的統一使用A4紙張。
1、入戶申請表(網上申報系統列印)
需要粘貼1張大一寸藍底彩色照片。
2、戶口本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計劃生育證明
5、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6、居住證復印件
7、勞動合同復印件
8、就業登記材料
9、廣東省社保參保證明
10、廣州市社保繳費歷史明細表
11、廣州市醫保繳費歷史明細表
12、學歷證書復印件
13、學歷認定報告
14、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15、職業資格證件鑒定證明
16、專業技術(職業、執業)資格(水平)證書復印件
17、房地產登記簿查冊表
18、房產證復印件
19、結婚證復印件
20、獻血憑證
21、獻血證復印件
22、志願服務證明
23、志願者證書復印件
24、義工服務證明
25、義工證書復印件
26、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此外,搭戶的需要再准備以下材料:
27、搭戶單位集體戶的材料
1)單位接受證明;
2)單位集體戶戶口本首頁(帶地址)復印件;
3)個人無房聲明。
28、搭戶親朋戶口的材料
1)親朋戶口與房產需在申請人就業所在地;
2)被搭戶業主和戶主的同意搭戶證明;
3)被搭戶業主的房產證復印件;
4)被搭戶戶主的戶口本首頁、個人頁、地址變更欄復印件;
5)個人無房聲明;
6)單位無集體戶聲明。 (一)受理窗口
越秀區:越秀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海珠北路69號一樓)
海珠區:海珠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廣州市寶崗大道茶亭前5號之七二樓1、2號窗)
荔灣區:荔灣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荔灣區周門南路20號)
天河區:天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石牌東路117號)
白雲區:白雲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柯子嶺景雲路22號)
黃埔區:黃埔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黃埔區大沙北路110號二樓)
花都區:花都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花都區新華街公園前路15號 )
番禺區:番禺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番禺區市橋街平康路48號)
南沙區:南沙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南沙區環市大道中15號區人力資源市場1號窗)
蘿崗區:蘿崗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地址:蘿崗區青年路94號二樓5號窗)
❼ 續辦積分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人在申請積分入戶時需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申請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 居民身份證 ; 3、勞動(聘用)合同,或登記地址在成都市的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組織等級證書等);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合法居住證明材料。綜上所述,成都經濟社會發展快,吸引大量外來人員。根據最新戶籍改革政策,成都市實施積分落戶和條件落戶並舉,其中條件落戶包括購房落戶。申請人持有居住證並且積分達標,可以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另外,成都市對學歷落戶的門檻也大大降低。
❽ 上海辦積分需要哪些材料
積分申請(模擬打分滿120分才能申請積分)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准分值的,持證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在線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委託用人單位向注冊或登記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受理機構)申請積分。
積分申請材料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積分申請材料均須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一、基本材料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
2、申請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網上列印、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
4、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
5、持證人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6、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1)事業單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單位提供勞動合同;
(2)通過具有人才派遣或勞務派遣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派遣的,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派遣崗位協議;
7、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
二、積分對應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需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網路高等學歷教育畢業證書申請積分的,需提供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學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證明其教育經歷的相關材料。國(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的聘書;
(1)用人單位所聘崗位與所學專業、工種需相符;
(2)需要注冊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注冊並在有效注冊期內;
(3)在外省市工作期間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4)通過考試取得的職稱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應提供《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通過評審取得的職稱,應有評審表(無需提供,但檔案中應有相關材料);
3、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4、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5、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積分所需材料:
(1)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
(2)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3)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
(4)用人單位出具的最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名單(須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6、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加分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可獲得加分)。
7、創業人才積分所需材料
(1)企業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合同和備案證明;
(2)企業驗資報告;
(3)企業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8、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備案證明。
三、持證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積分相關待遇所需材料
1、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
2、配偶有效身份證件;
3、配偶和子女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4、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5、滿16周歲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的同住子女,還需提供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單位注冊審核所需書面材料
1、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碼證磁卡原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中介服務機構還需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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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2022年廣州南沙入戶最新條件:1、年齡45周歲以下,即為1976年6月30日(含當天)後出生;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點擊了解:廣東居住證辦理)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4、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的積分總分值滿100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點擊計算:個人積分總分)5、近5年未受過刑事處罰。辦理戶口需要准備材料:(一)必備材料1、戶口簿等身份資料。(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戶口簿需提供首頁和本人頁。)2、落戶地址材料。(1)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房產的,提供房產證或《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不動產登記信息實現共享核查後,按要求通過信息共享核查;(2)遷入用人單位集體戶(含人才市場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落戶意見及加蓋公章的集體戶戶口簿首頁復印件;(3)遷入街道公共集體戶的,提供個人無以上規定住所書面承諾並提供街道公共集體戶地址及所屬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