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日本戰國時代——德川幕府
德川幕府 TokugawaBakufu “江戶幕府”又稱“德川幕府”。日本第三個封建軍事政權。德川氏以江戶為政治根據地,開幕府以統制天下,故亦稱江戶幕府。自公元一六○三年德川家康受任征夷大將軍在江戶設幕府開始,至一八六七年第十五代將軍慶喜,將政治大權奉還朝廷(即大政奉還)為止。約二百六十五年,為繼鐮倉,室町幕府之後,最強盛也是最後的武家政治組織。 德川幕府時期 一、上升期(一六〇三——一六五〇):歷家康、秀忠、家光三代將軍。 二、下降期(一六五一——一八六六):歷家綱、綱吉、家宣、家繼、吉宗、家重、家治、家齊、家慶、家定、家茂、慶喜十二代將軍(此下降期的定義為幕府總體在走下坡路,不排除個別將軍的改革) 幕末時期,由於幕藩至武士財政每況愈下,幕府的威信受到打擊,幕府以農村為基礎,但因不滿封建的壓迫和榨取,常發生暴亂,即所指百姓一揆。此外,又加上外國要求通商,幕府雖力事遷就,但大勢所趨,使整個幕府體制發生動搖,雄藩群起討幕,終於迫使幕府走向衰亡之路。 德川幕府歷任將軍 結城右近衛權少將 德川將軍家·德川御三卿: 德川將軍家 領地:天領(分布於日本各處的將軍家直轄領地,最盛時達680萬石) 將軍官位·通稱出自(生父、嫡出關系)在任時間 初代德川家康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左大將松平廣忠長男1603年——1605年 二代德川秀忠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康三男1605年——1623年 三代德川家光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秀忠次男1623年——1651年 四代德川家綱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光長男1651年——1680年 五代德川綱吉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光四男1680年——1709年 六代德川家宣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光三男、甲府宰相德川綱重長男,原名綱豐,敘任將軍位後更名為家宣1709年——1712年 七代德川家繼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宣四男1713年——1716年 八代德川吉宗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紀伊和歌山藩主德川光貞三男1716年——1745年 九代德川家重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吉宗長男1745年——1760年 十代德川家治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重長男1760年——1786年 十一代德川家齊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一橋)治濟長男1787年——1837年 十二代德川家慶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齊二男1837年——1853年 十三代德川家定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德川家慶四男1853年——1858年 十四代德川家茂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紀伊和歌山藩主德川齊順二男,本名慶福,敘任將軍位後更名為家茂1858年——1866年 十五代德川慶喜正一位征夷大將軍右大將常陸水戶藩主德川齊昭七男,曾過繼給一橋家,氏名一橋慶喜,敘任將軍位後恢復德川姓1866年——1867年 德川御三卿 代表大名家石高親藩·譜代·外樣 田安家德川(田安)家甲斐·武藏·下總·攝津·和泉·播磨內天領、10萬石親藩 一橋家德川(一橋)家甲斐·武藏·下總·下野·和泉·播磨內天領、10萬石親藩 清水家德川(清水)家各處天領內、10萬石親藩 辨別:御三家與御三卿 聽起來很相象,但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御三家,德川幕府親藩中筆頭,封地在紀伊(德川賴宣)、水戶(德川賴房)、尾張(德川義直),稱紀伊德川家、水戶德川家和尾張德川家。准許用德川姓氏。若將軍無子嗣,則繼承人從御三家中的尾張和紀伊家挑選。 御三卿,由第八代將軍德川吉宗創定。為德川家嫡系一族,姓氏分別為田安、一橋、清水,封地散布在各處天領內,各領10萬石。 (順帶一說,日本歷史資料上說,那個七代將軍家繼身體不好智力又偏低,在位時被民間取了個綽號“尿床公方”。由八代將軍吉宗起,將軍一職便由德川秀忠一系轉移到紀伊德川賴宣一系,德川吉宗也非常出名,被譽為“中興之主”大河劇就曾經拍過他。十二代將軍家慶時日本爆發過一場激烈的農民起義,日本人仿效我天朝寫了本有名的小說〈〈天保水滸傳〉〉,有興趣的朋友不妨找一下) 德川幕府時代特點 一、將安土桃山時代之特質更加擴展,可以看出集權的封建制度的完成及其衰退。 二、都市及商工業的發達。 三、町人文化(商業文明)的發展。 四、對外採取鎖國禁教政策。 五、儒學(朱子學、陽明學)、蘭學(江戶時代中期以後,由荷蘭傳入日本之西洋學術)的興起。 由於以上五點,看到德川幕府時代的突出和發展,也因這種因果循環,(日本歷史 )導致德川幕府的沒落和衰亡,德川家康以巧妙的政策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制度,使武家政治組織,達到最高峰。但是集權的封建制度完成之後,武士向都市集中,消費的 *** ,也帶來了都市和商工業的繁榮,逐漸使農民成為被壓迫階級,商品也向農村滲透,最後由於農民的階層分化,招致幕藩體制的解體,加之幕府末期外交問題的復雜和緊迫,儒學者提倡尊王攘夷、尊王斥霸,最後朝廷和強藩借口結合倒幕,終迫使德川幕府只有大政奉還。 德川幕府的鎖國令 1633年,譯文據中川清次郎著《西力東漸本末》,1943年版,第196——198頁。 一、除特許船隻以外,嚴禁其他船隻駛往國外。 二、除特許船隻以外,不得派遣日本人至外國。如有偷渡者,應處死罪,偷渡船及船主,一並扣留。 三、以去外國並在外國構屋營居之日本人,若返抵日本應即處以死罪。但如在不得已之情勢下,被迫逗留外國,而在五年之內歸來日本者,經查明屬實,並系懇求留住日本者,可予寬恕。如仍欲再往外國者,即處死罪。 四、如發現有耶穌教蔓延之處,汝二人①應即前往戒諭。 五、發現耶穌教教士者,應予以褒賞。告發人之功績優良者,賞銀百枚。其他告發人,依其忠行情節,酌量褒賞。 六、外國船來到,應即呈報江戶。並應按照往例,通告大村藩主,請其派遣監視艦船。 七、如有發現傳播耶穌教之"南蠻人"或其他邪言惑眾者,應即押解至大村藩之牢獄。 八、外國船所在各種貨物不得由某一地方全部包購。 九、禁止官吏在長崎直接購買外國船之貨物。 十、外國船之貨物應列單呈報江戶。但可以按照往例令其交易,不必等待江戶批示。 十一、外國船裝來之生絲,應於確定價格後,全部分配於五處②。 十二、生絲以外之其他各種貨物,應在生絲價格確定後,按絲價標准,各立行情,進行交易。(附:貨物之買賣,限於價格確定後二十日內交易完畢。) 十三、外國船之歸期,限於9月20日以前,遲到之船,其歸期限自駛到之日起,五十日以內。 十四、禁止外國船將賣剩之貨物寄存於日本,並禁止日本人接受此等寄存。 十五、五處之商人限於7月20日以前抵達長崎。遲到者不列入分配額中。 十六、駛抵薩摩、平戶及其他任何之港口,交易必須按照長崎之絲價,在長崎絲價未確定前,不準交易。 上列諸條,應各遵守查照辦理。 寬永10年2月28日此令曾我又右衛門今村傳四郎幕府五大臣印
❷ 日本德川幕府時代的歷史
江戶幕府時期的幕府可不是傀儡,相反,日本天皇才是傀儡。日本的政務當時都是江戶幕府將軍德川家做主的。
在19世紀中期的亞洲,日本處於最後一個幕府—德川幕府時代。掌握大權的德川幕府對外實行「鎖國政策」,禁止外國傳教士、商人與平民進入日本,只有荷蘭與中國的商人被允許在原本唯一對外開放的港口——長崎繼續活動;此外德川幕府亦嚴禁基督教信仰。你可以將德川幕府理解為封建保守的代表。
同一時期,在日本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開始出現家庭手工業或手工作坊。作坊內出現了「雇傭工人」制,形成資本主義的生產體系。在商品經濟型態的快速擴展下,商人階層,特別是金融事業經營者的力量逐漸增強。商人們感覺到舊有制度嚴重製約著他們的發展,於是開始呼籲改革政治體制。具有資產階級色彩的大名(藩地諸侯)、武士,和要求進行制度改革的商人們組成政治性聯盟,與反對幕府的基層農民共同形成「倒幕派」的實力基礎。這些就是資產階級改革派了。在地方上,與西方列強有過交涉甚至短暫交戰經驗,因而具有維新思想的藩士們(長州、土佐、薩摩等藩),自1866年開始結成軍事聯盟,並嘗試與天皇接觸,主張倒幕。
倒幕運動以倒幕派勝利,明治天皇掌權告終。明治政府的領導人不是傳統封建社會的得益者,及靈活的政治手法來推行全面的改革。但是他們以天皇為核心,並以天皇的名義頒行法令是之為「寡頭統治集團」。總而言之,你可以認為是一場日本的資產階級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