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官司打贏了、但發現被告的身份證信息有誤、請問法官允許在判決書上更改嗎
最高人民法院 2012 年 7 月發布的《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徵求意見稿)》第 399條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誤,但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裁定對有關信息予以更正。」在司法實踐中,有些法院採用裁定方式糾正刑事案件被告人虛報的身份信息,也有些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對此問題應採用何種方式,值得探討。
對於糾正刑事案件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的方式,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應為常態。只有當案件滿足訴訟程序未受影響或者僅涉及審判管轄和實體性影響不大這兩個條件時,才可以以裁定的方式更正原判決中所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
❷ 如何調取被告身份
調取被告身份信息全國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在深圳,律師可以攜帶以下材料或證明到公安局申請調取:
一、律師證;
二、授權委託書;
三、法院立案證明;
以上信息僅供參與,其他地區以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公安局的相關規定為准。
❸ 訴訟時被告的身份信息由誰調取
在訴訟階段,法院可以調取。
❹ 被告是個人的必須提供身份證信息嗎
根據相關規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具體明確,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別的,可以認定為有明確的被告。 起訴狀列寫被告信息不足以認定明確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補正。原告補正後仍不能確定明確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❺ 起訴被告沒有被告身份信息怎麼辦
被告的身份證號碼不是在起訴狀中必須寫的,所以寫起訴狀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碼是不要緊的,但必須將被告的住址或者工作單位寫清楚,以便法院聯系被告,通知被告參加訴訟。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具體明確,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別的,可以認定為有明確的被告。起訴狀列寫被告信息不足以認定明確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補正。原告補正後仍不能確定明確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❻ 律師查詢被告身份信息應該到哪個派出所
在鄭州,早幾年律師帶律師證、介紹信可向任何一個派出所查詢戶口信息,現在不行了;去年10月份,在北京順義的派出所也是可以的;地方差異原因,具體咨詢就近派出所。
❼ 有被告的身份信息,法院還要被告的戶籍證明原告到那裡去辦他們能給辦嗎
從司法實踐來講,一般在戶籍派出所,這屬於他們的職責所在。
❽ 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何調取
有三種方式
一、在立案後申請法院調取
二、立案後,自己個人查詢的話需要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函
三、如果是立案必須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調取,建議委託律師調取
❾ 起訴怎麼調取身份被告身份信息
一、在立案後申請法院調取。二、在立案後,自己個人查詢的話需要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函。三、如果是立案必須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調取,建議委託律師調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民事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五)有證人的,載明證人姓名和住所。行政起訴狀參照民事起訴狀書寫。
第五條
刑事自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一)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二)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三)具體的訴訟請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五)證據的名稱、來源等;(六)有證人的,載明證人的姓名、住所、聯系方式等。
第六條
當事人提出起訴、自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起訴人、自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起訴人、自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注銷的情況說明;(二)委託起訴或者代為告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為告訴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三)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四)起訴狀原本和與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人數相符的副本;(五)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❿ 有了法院材料補正清單銀行可不可以協助原告查被告人身份證復印件
你是想知道被告需要提供什麼還是需要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那些資料?
我且推定你是想知道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哪些相關資料吧。
由於我不能從你的陳述中十分的確定被告到底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但是你有提到被告身份證號碼問題,我就再且推斷你的被告是自然人不是法人:
一,如果被告是自然人,那你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被告的身份證明(通常是身份證復印件,如你所述被告不給你提供的話就委託各律師帶著律所公函和律師執業證書以及被告的姓名出身日期或者身份證號碼等你所知道的信息去市一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列印一個被告的口卡出來)。
2。支持你的訴訟請求的證據。
二,以上二者加上原告相關信息你就可以去立案庭起訴了,哦,還有訴訟費也需要原告事先墊付。
由於你的分實在不是太多,我打字又慢就只根據我的判斷推斷你的意圖。如推斷錯誤敬請見諒。希望有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