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院門診記錄會保存多久 會影響保險理賠嗎
門診記錄的保存時間會涉及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投保人關於在醫院門診記錄只要沒有弄虛作假隱瞞,就不會影響理賠的。保險公司發現投保人如果與交納的理賠材料不符合或在投保前有過就診記錄卻沒有如實告知,那麼保險公司就會採取拒賠。但是只要在投保時的健康告知以及理賠時所要交的證明材料上沒有欺騙保險公司就不會影響自己的保險理賠或引起麻煩的爭執。
另外,如果兩年內沒有出險,我們就可以按照不可抗辯條款來處理,保險公司必須也一定會賠付。
根據醫療的相關法律規定,病歷和病歷保存時間分為三種: 1.住院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於30年,遺失或損壞均為院方責任; 2.在醫院建立檔案的門診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於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門診病歷,包括化驗單、檢查單、掛號票根等,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所以,其實在判斷一種因素會不會影響到保險的理賠,可以考慮該因素能否和以下因素有密切的關系:
1.投保時有未如實告知,且是影響保險公司能否承保的關鍵信息;
2.保險期間有寬限期欠費、保單貸款等,需要補交保費;
3.理賠申請的基礎資料不齊全,缺少重要理賠依據;
4.理賠申請缺少證明、鑒定等資料,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提交;
5.風險發生後沒有及時報案,導致取證困難影響責任認定;
6.涉及傷殘鑒定,需在180天後做傷殘鑒定;
7.保險公司需要實地或委託取證,核實風險事故;
8.保監會的強制規定。
保險公司如果對理賠產生疑問,會去查找和投保人相關的材料。為了對客戶負起責任,醫院門診記錄也是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會檢閱的材料之一,而且保險公司也有權翻閱該記錄。
除此之外,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可以拒賠的原因具有相似性,不外乎以下三點:1.不在保險范圍內(所以買保險一定要看除外責任);2.在保險范圍內,但是沒達到賠的條件;
3.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
不如實告知的情況包括:1.壽險:職業或健康狀況沒有如實告知;2.重疾險:已患疾病、近幾年住院史等等隱瞞;3.意外險:高風險運動摔傷或身故以及職業錯填;例如明明是貨車司機,職業卻選擇了內勤了人員;4.車險:車主隱瞞出險實際原因,串通事故方一起騙保;材料不齊,保險公司多次催繳,你仍未補交。
2. 住院記錄醫院保存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年,一般來說,患者的病歷分為主觀病歷和客觀病歷。
(一)主觀病歷
主觀病歷是醫務人員根據患者的主訴、症狀、體征,並結合各項化驗、檢查,作出的診斷和治療方案,並根據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病情的變化調整治療方案。根據條例規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主觀病歷反映了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的認識和治療方案的制定及調整過程。
(二)客觀病歷
客觀病歷主要是對患者進行各項檢查和治療護理過程的客觀記錄。根據條例規定,它包括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病歷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3. 醫院門診記錄保存多久 會影響保險理賠嗎
醫院門診記錄保存時間根據不同城市發展水平以及不同醫院的具體情況,門診記錄的保存時間也不一樣。特別是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電子病歷的引入,對於門診記錄和住院記錄都有了明確界定。規定如下:門急診記錄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15年,住院電子病歷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於30年。對保險理賠過程中,患者就診記錄中存在未如實告知的情況,足以影響保險公司理賠結果確認的。保險公司有權進行拒賠。所以門診記錄可能會影響保險理賠。
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制定的細則。《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修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已於2017年2月3日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在實施細則中的第五章執業章節中第五十三條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三十年。
題主問門診記錄會不會影響保險理賠,首先明確是會影響理賠。保險公司有權查我們的門診的記錄嗎?其實在我們投保的投保合同里就會有相應的調查授權。授權保險公司可以向任何醫生,醫院、診所、保險公司或者任何組織機構查詢有關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資料或索取其他證明,投保人同意保司持有,使用該資料處理與保險合同相關的審核、服務、理賠事宜。所以在實際操作層面,保險公司是可以查詢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相關的醫院門診記錄的。
所以對於個人客戶投保人身險時,對於過往的醫院門診或者住院記錄都應該清楚了解,並且如果一旦涉及如實告知的內容,建議客戶對實際的醫院記錄情況進行如實告知。這樣可以使自己購買的保險產品的拒賠風險降到最低。
4. 國家規定醫院監控錄像能保存多久
法律分析:這錄像時間都是有規定的:一般公共場所的錄像保存期最小時間為15天,醫院也就是公共場所,它的錄像時間會大於15天的,再根據成本規則推算,其保存時間在15天到一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三十二條 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防範和應對處置恐怖活動的預案、措施,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二)建立反恐怖主義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配備、更新防範和處置設備、設施;
(三)指定相關機構或者落實責任人員,明確崗位職責;
(四)實行風險評估,實時監測安全威脅,完善內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城鄉規劃、相關標准和實際需要,對重點目標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技防、物防設備、設施。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值班監看、信息保存使用、運行維護等管理制度,保障相關系統正常運行。採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九十日。對重點目標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單位、場所、活動、設施,其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5. 醫院就診記錄能保存多久
法律分析:按有關規定要求醫院對門急診病歷由醫院保存的,要求保存不少於15年;對住院病歷的保存,要求醫院保存不少於三十年。
通過手機如何查就醫記錄,可通過衛生信息平台,不管身在何處,就可杳看自乙的看病記錄和健康檔案,檢查結果,各種報告單都能查到,打開手機微信,點擊我的,選擇錢包,選擇城_服務,徵信會自動定位你所在的城市,點擊某某城市看病記錄查詢,輸入身份證號,點擊查詢,即可杳詢看病等記錄明細。
綁定個人醫保卡身份信息就好了,在個人信息裡面就能查到醫院甚至社區醫院的就診信息和開葯情況。只要通過電腦或手機,就可查看看病記錄和健康檔案;去醫院看病,只要用身份證號碼掛號,醫生就能調出之前的就診信息;鄉鎮衛生院拍 X 光片,大醫院的醫生就能看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個人信息是受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6. 醫院檔案一般保存多少年
在醫院創建檔案的門診病歷,醫院存放時限不可小於十五年。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
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三十年。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病歷管理制度,設置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本機構病歷和病案的保存與管理工作。
第四條在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患者負責保管。
第二十條門(急)診病歷檔案的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15年。
病人獲得自己的病例方法:
醫療機構應當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
7. 醫院檔案一般保存多少年
醫院病人住院檔案一般保存三十年以上。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
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三十年。
第五十四條:
標有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葯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不得買賣、出借和轉讓。
醫療機構不得冒用標有其他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葯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
病歷的保存:
1、醫療機構可以採用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縮微技術等對紙質病歷進行處理後保存;
2、醫療機構變更名稱時,所保管的病歷應當由變更後醫療機構繼續保管;
3、醫療機構撤銷後,所保管的病歷可以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或者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指定的機構按照規定妥善保管。
8. 醫院病人檔案保存多久
法律分析:醫院病人檔案,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三十年。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二十九條 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的,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15年;住院病歷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於30年。醫療機構申請封存病歷時,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實施病歷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絕或者放棄實施病歷封存的,醫療機構可以在公證機構公證的情況下,對病歷進行確認,由公證機構簽封病歷復製件。。
9. 醫院病人檔案保存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年。復印既往住院病歷,申請人攜帶規定的身份證明,先到醫務科經審核後開單,再前往病案科住院病案室辦理。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五十三條 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年。復印既往住院病歷,申請人攜帶規定的身份證明,先到醫務科經審核後開單,再前往病案科住院病案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