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專屬於律師可以查詢的檔案有哪些
律師可以調查的信息有:戶籍、房產、土地、車輛、工商檔案、婚姻檔案,許多地方有限制條件,如要拿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去才可以查詢,律師的調查權受到的限制較多。律師法規定的調查權不能完全實現。
B. 律師可以查詢工商局的企業全部檔案嗎
不可以。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涉案的材料是可以調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辦法》的有關規定, 企業登記檔案查詢應提供以下手續:
(一)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及其他黨政軍機關持介紹信(公函)及查詢人員工作證件,可查閱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二)企業工作人員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可查閱本企業的登記檔案;法定代表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可查閱本企業的登記檔案資料。
(三)律師受當事人委託,持法院立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可查詢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四)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因訴訟、仲裁等需要查閱企業登記檔案的,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和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相關證明,可查閱與之相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C. 律師去公安局查詢個人信息的規定
一、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的律師,必須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律師助理人員不得單獨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
二、執業律師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原則上應當到被查詢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詢。執業律師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時需攜帶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應詳細註明律師姓名、所承辦法律事務、被查詢人姓名等內容,與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一並交由受查詢的公安派出所存檔備案。
三、公安派出所應當查驗申請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的執業律師資格。如對其身份有疑問,可以向其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查詢,也可以登陸其律師執業證發證機關或者同級律師協會網站查詢。
四、執業律師只能查詢與所承辦法律事務有關人員的戶籍登記資料,查詢內容為:被查詢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等戶籍登記資料,不得查詢與所承辦法律事務無關人員的戶籍登記資料。
五、執業律師所查詢的公民戶籍登記資料需要作為證據使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根據戶籍登記資料如實出具相應的《戶籍證明》,加蓋承辦人印簽、戶口專用章並註明使用用途和有效期限。
六、執業律師對所查詢的公民戶籍登記資料,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律師行業規范的規定承擔保密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時適用隱私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D. 律師可以調查個人信息嗎
法律分析:中國的信息查詢系統對於律師來講是半開放的。在立案之前很多事情是做不了的,在立案之後可以憑相應的律所所函介紹信,當事人授權委託書,以及立案文書去查詢一些信息。例如個人的身份信息,企業的登記信息,工商內檔,車輛信息這些都是可以查的。但是對於一些銀行信息,房產信息以名查房或者以名查銀行流水,需要法院的調查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E. 律師能查到別人的什麼信息
法律分析:律師提交本單位介紹信和本人律師執業證件,可以查詢別人的戶籍人口信息。
法律依據:《公安派出所戶籍人口信息查詢工作規范》第五條(申請)
申請戶籍人口信息查詢的,應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和證件,並按規定填寫《戶籍人口信息查詢登記表》(附後);
(一)政法系統各部門因辦案需要查詢戶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單位介紹信和查詢申請人有效工作證件;
(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安保部門因外調需要查詢戶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單位黨組介紹信或者本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和查詢申請人有效工作證件;
(三)律師、法律工作者、公證員因執業需要查詢戶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單位介紹信和本人律師執業證件、司法局簽發的法律工作者證件、公證員執業證件;
(四)醫院、葯房、郵電通信、銀行等單位因緊急情況需要查詢戶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單位介紹信和查詢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查詢申請人提交的介紹信應當註明查詢事由和被查詢人的相關信息。
F. 律師調查函可以查什麼
調查令可以用於調查被執行人的基本主體信息,包括戶籍登記、身份證登記、護照及其他出入境證件信息、本人相片、婚姻登記、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社會保障情況、徵信記錄、被執行人的手機號碼、固定電話號碼、微信、QQ、微博、網路虛擬賬號信息等。
【法律依據】
【拓展資料】
調查令可以用於調查被執行人下列財產的現狀及其變動或者交易明細情況:(一)在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的存款、理財、債券、股票、基金份額、信託受益權、保險金請求權、保單現金價值、住房公積金、拆遷補償安置等財產情況;(二)在支付寶、財付通等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財產情況;(三)不動產、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股權、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經法定登記機構登記的財產情況;(四)被執行人的其他債權情況,作為債權人的其他案件審理、執行情況;(五)被執行人出口退稅、各類補貼等情況;(六)人民法院認為適合以調查令調查的其他財產情況。調查令可以用於調查人民法院認為適合以調查令調查的有關被執行人的實際履行能力、被執行人是否違反限制消費令、是否違反限制出境措施、是否隱藏轉移財產以及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等的證據或者信息.
一般而言說調查令一般說的就是法院出具的,律所的那種我們一般叫調查函,畢竟「令」是帶有命令性質的。至於為什麼要出調查令給我,一般是訴訟中確實需要這個證據,但我自己無法調取,法官沒有時間去,所以法官授權給我幫法院調查,聽明白了嗎?調查令實際上是我代表法院去調查,我拿著調查令不能調查,
G. 律師查詢工商檔案可以查些什麼內容
無論是什麼人,要查詢工商局的企業檔案,都需要提供一定的手續才可以查詢的,具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辦法》的有關規定, 企業登記檔案查詢應提供以下手續: (一)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及其他黨政軍機關持介紹信(公函)及查詢人員工作證件,可查閱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二)企業工作人員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可查閱本企業的登記檔案;法定代表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可查閱本企業的登記檔案資料。 (三)律師受當事人委託,持法院立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可查詢與中國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四)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因訴訟、仲裁等需要查閱企業登記檔案的,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和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相關證明,可查閱與之相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H. 律師可以查個人信息嗎,律師怎麼查詢個人信息
在當今的社會中,律師已經成為了越來越多人在收到權益受損時,選擇求助的對象,經常可以看到律師調用各種各樣的文檔查詢個人信息,完成對案件的審理。那麼律師可以查個人信息嗎?律師怎麼查詢個人信息呢?下面將會介紹這些問題的答案。
律師是否可以查詢個人信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件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是可以憑借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個人信息的。
律師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如果委託人和其他人不願泄露的有關情況和個人信息,律師是需要保密的。但是委託人或其他人如果正在准備或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健康的犯罪時,律師是可以如實上報的,不需要予以保密。
綜上所述,律師在一定情況下是可以查個人信息的,可以根據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向個人或單位查詢個人信息。查詢到的個人信息如果委託人需要保密,是需要給予保密的,但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嚴重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犯罪事實,是可以如實上報的,不需要保密。
I. 律師可以調查個人信息嗎
當地律師有權到公安局查詢當地某某戶籍,個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地址、工作單位、手機號基本上都公開的信息,查了也不違法,只要不是用於違法犯罪的目的都是合法的。
J. 律師可以查到他人名下財產嗎
律師可以查到他人名下財產。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必須該人存有財產爭議,而且該爭議經法院立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要調查當事人房產的,律師就可以憑借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立案通知書等材料查詢。如果需要查詢當事人銀行存款的,律師還必須持有法院的調查令。
律師查詢對方名下房產的方法如下:
1、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法院准予會依法向房產登記部門調查;
2、申請法院出具律師調查令,律師可持調查令到不動產登記部門或相應的檔案館查詢被告的房產信息。律師調查令可根據載明內容查詢被調查對象名下全部房產;
3、在法院受理案件後,持法院受理案件通知原件或應訴通知書原件,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授權委託書、律所介紹信及律師執業證原復印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持有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的情況下,可直接以人或公司名稱查房,即可查詢名下在本地登記的全部房產信息;
4、如法院尚未受理,則部分地區允許律師持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授權委託書、律所介紹信及律師執業證原復印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但不能以名查房,必須提供准確的地址或者產權證號。可查詢房產網簽備案、登記、抵押、查封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第三十七條
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律師在參與訴訟活動中涉嫌犯罪的,偵查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偵查機關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知該律師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