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租房上中學報名都需要什麼手續
1、戶口本.
2、暫住證(主要針對外來務工人員)。辦理暫住證需要提交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勞動合同,加急暫住證材料齊全2個工作日可辦理,一般的需要一個月,每個地區有所不同,建議提前辦理。
3、房產證或房產證明。
4、結婚證。
5、用人單位勞工合同(在外工作)。
6、准生證。
7、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
8、兒童疫苗接種證明。
9、幼兒園報告單(離園證)。
10、學籍號:
(1)如果幼兒園有上了學籍的學校,還需要向幼兒園學校把學籍號拿到手裡哦!(2)應該比較全面了,每個地方不一樣,所需材料不僅相同,但是,這些基本都會用到!
(3)在開學之前一定要提前辦理好,尤其是不在本地上學,跟著父母在外地上學的,要辦理的手續比較復雜。
一、上私立小學,沒有特殊的所需證件的限制。
二、上公立小學,入學條件有所限制,需要如下證件:
1、凡需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均需辦理相關居住證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須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證》及務工證明。
2、《戶口本》。
3、有房產證,則一定要帶著《房產證》或者購房協議或購房收據;沒有房產證,則要有在房產局備案的租房合同。
4、帶好戶口本和房產相關證件,到你的戶口本上所在的鄉鎮中心小學,找到值班人員告知要辦理《外出就讀證明》,並加蓋中心小學的公章和縣城教育局的公章(跨縣區的必須有縣區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學前教育畢業證》。
6、《出生醫學證明》。
7、居住證: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的,應提交以下書面《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的居民身份證、出租單位的\證明或租賃(用工)合同。
8、其他需要准備的還有,《幼兒疫苗接種證明》、連續三個月的水電費繳費發票或收據。
三、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市、區工商營業執照或市、區勞動保障主管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並原則上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
3、父母一方的房產證明或在房產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證明;
4、學生及其父母戶口簿;
5、原學校學籍檔案(小學一年級需要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外出就讀證明,初中一年級需要提供學籍證明或小學畢業證)。
㈡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成都上初中有居住證但是房屋租賃備案過期了能不能入學
務工人員子女在成都上初中有暫住證,但是目前房屋租賃備案過期了。這種情況是你需要拿上暫住證和房屋現在的租賃合同,以及所在片區居委會證明就可以給孩子報名上初中啦。
㈢ 無房產證的房主子女就近入學怎麼辦
具體辦法如下:
1、對於無房產證而租賃房屋者,須同時提供市內房管部門開具的學生家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屋信息查詢表》(即無房證明),到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指定的學校就讀。對不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指定學校就讀自行選擇學校者,視為擇校,初升高時將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2、在學生父母有獨立房產的情況下還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按學生父母房子所在學區就近入學。在學生父母無獨立房產的情況下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由居住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調配到指定學校就讀。不服從調配的,初中升高中時將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對學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初升高時取消該生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3、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由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本著公開、公正和有利於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一調配到指定學校就讀:學生父母無房產證而在其親屬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學生父母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證的集體戶口無固定住房的在非住宅性質房屋(如公建房、車庫等)居住的因房屋動遷暫未回遷且無房租房的。以上幾種情況,都要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指定的學校就讀。對不服從調配自行選擇學校者,視為擇校,初升高時將不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戶口遷入本市後是否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據悉,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必須是某市戶口的初中學區內學生。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初中就學期間如果沒有擇校經歷,在戶口進入大連市後可以享受省級示範性高中招生「指標到校」錄取資格。
㈣ 小孩上了五年級了是不是要提前搞租賃合同還能上初中
小升初需要去房管局辦理租賃合同。
必須是學區內的房子,不能跨區讀書。要有房東的簽字證明,租房合同,租房期限。
要注意,房子的學校名額沒有被使用,只有一個學生。
㈤ 租房上初中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一、辦理對象; 租賃雙方簽訂、變更、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1、雙方自行簽訂合同的,由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2、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房屋的,由住房租賃企業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3、經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促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由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二、需上傳的資料;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應當登錄廣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台,錄入相關資料,並上傳以下資料: (一)租賃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文件; (二)房屋權屬來源文件或房屋來源資料; (三)房屋租賃合同; 提交的資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㈥ 租賃合同辦晚了,小孩上學怎麼辦
房屋租賃證明來不及辦理只能讓孩子在戶口所在地就近上學。
租賃合同辦晚了,那麼作為外地的孩子,上學時沒有辦法滿足條件的,因為,如果孩子的戶口不在這里,那麼想要入學首先要有住房證明,去不了公立學校,但是可以去私立的學校,沒有影響。
需要房屋租賃證明上學是九年制義務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孩子在戶口所地就近上學,這是家長都知道的規則。所以,隨父母進城務工需要租賃證明入學的孩子家長更應該及早辦理孩子入學的相關手續。
㈦ 小孩要上一年級,房東房產證丟了,辦不出來租賃合同怎麼辦
房產證跟租賃合同有什麼關系?租賃合同是你倆簽的,跟房產證有什麼關聯?你是要去備案還是什麼?丟了抓緊去補辦。
㈧ 寶安區石岩民辦學校沒有租賃合同的能讀初中嗎
你好,寶安區石岩民辦學校,如果你是沒有租賃合同的,也是不可以讀初中的,現在都是需要有租賃合同,還有社保繳費清單
㈨ 廣州公立學校上初中需要租賃備案嗎
是需要備案的。
1.要通過租房入讀公辦小學,前提是孩子有廣州戶籍。2.在廣州有房子的家長一般是按房產所在地來給孩子分配學校,租房入學主要適用於無房產的廣州戶籍生。3.租住私人房屋入學,租賃備案很重要。備案的時間也很重要,建議至少在當年報名前完成備案。
租賃備案:經營性住房出租時,應在30日以內攜帶相關材料去房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住宅用房出租一般不需要備案登記,未辦理登記的租賃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㈩ 小孩上學沒有租賃合同備案怎麼辦
小孩上學沒有租賃合同備案,應當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因為屬於租賃房屋就讀學校的,必須提供進行備案登記的租賃合同。應當在接受處罰後,對租賃合同進行補充備案。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的相關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合意,從而簽訂的協議。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辦個當地的居住證,孩子就可以上學了申辦居住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單位用工證明包括法人的相關信息上述
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材料;
彷彿租賃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信息)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已購買房屋證明、房產證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
孩子上學租賃房屋沒有備案,帶著身份證所住房屋轄區派出所辦理的居住證到所在地學校就可以報名上學
住房資料是指:
學生監護人在本市自有產權房的,填報房產證號或購房合同在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號;
學生監護人在本市租房居住的,填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號碼;
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的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類別的住房須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有關材料:
屬於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社區居委出具的證明。
屬於安居房、經濟適用房的:
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房產證。
屬於企業人才住房的:
提供住房主管部門的備案文件、購房企業與人才簽訂的租賃合同、勞動聘用合同和企業用戶為該員工列印的社保清單。
屬於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簽訂的租賃合同。
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屬於集資房的:
出具購房收據和有效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屬於自建房的:
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或報建手續回執。
屬於集體宿舍的:
同時提供集體宿舍的產權資料:
屬於產權房性質的提供房產證,屬於租賃性質的提供租賃憑證,屬於公司自建房的提供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或報建手續回執等,工廠、倉庫、辦公樓、商鋪等性質的建築物內設置的集體宿舍不能用於申請學位補貼;
提供孩子父母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為該員工購買社保的證明(即員工的社會保障卡和由單位列印並蓋公章的社保清單);
加蓋單位公章和轄區居委會公章的集體宿舍證明。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