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房子不動產證
房子不動產證是什麼?
房子不動產證是不動產登記機構對房屋情況進行審查、登記之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房子不動產證可以作為產權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如果一旦發生產權糾紛,那麼產權人可依據不動產證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的區別在哪?
1、兩證名稱不同
不動產權證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權證的內容比房產證要詳細,除了有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內容,還有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房產證的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2、監制機關不同
不動產簽證的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3、權證編號不同
不動產權證有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而房產證的編號為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
4、對使用年限規定不同
不動產權證明確了的年限規定,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期限,不含房屋所有權期限,而房屋所有權本身沒有年限問題。
5、扉頁增加二維碼
不動產權證有二維碼,是存儲信息的重要標識,市民獲取不動產權證信息更加方便,只需掃描其二維碼即可獲得不動產權證的編號和單元號碼。而房產證要查詢信息只能到房管中心查詢。
6、附圖更全面
房產證上附圖只有房和地;而不動產權證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全部都有標注出來。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關於房子不動產證是什麼以及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的區別在哪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B. 新的不動產權證上具體都有些什麼內容
不動產權證上登記的是使用期限,不登記房屋竣工時間,使用期限是從土地取得時開始計算,一般是因為土地1982年取得,房屋實際是1990年竣工。
2014年12月22日,醞釀7年之久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將於2015年3月1日執行。
對比差異:
新的「不動產權證」和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
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不動產權證
C. 不動產證是什麼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
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准確、完整、清晰地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3)不動產證的信息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物權法》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