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密檢查主要包括
保密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組織落實保密委員會工作部署;組織制定保密基本制度,擬制年度保密工作計劃,對落實保密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2、監督指導各部門保密工作;組織確定和調整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組織開展保密檢查;組織查處違反保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泄密事件;提出保密責任追究和獎懲建議。保密檢查是有關部門對保密工作實施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查和檢驗。是我軍各級保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之一,是保護軍事秘密的重要措施。通過檢查,鼓勵先進,積極推廣經驗。發現問題,及時堵塞漏洞,以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