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獲取信息的常見方式有哪些(七種)
1、觀察法:通過開會、深入現場、參加生產和經營、實地采樣、進行現場觀察並准確記錄(包括測繪、錄音、錄像、拍照、筆錄等)調研情況.
2、實驗法:通過實驗室實驗、現場實驗、計算機模擬實驗、計算機網路環境下人機結合實驗等過程獲取信息或結論。
3、互聯網信息收集法:通過計算機網路發布、傳遞和存儲的各種信息。
4、查閱資料法:報紙、行業網站、文獻、雜志、廣播電視等傳媒專訪。
5、調查法:包括拜訪調查法、電話采訪法、問卷調查法。
6、檢索方法。
7、索取方法。
(1)什麼是正當方式獲得技術信息擴展閱讀
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和方式方法獲得原始信息的活動和過程。獲取信息的途徑不是單一的,是多種多樣的。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獲取信息所選擇的方式要因地制宜、取長補短。在不同的時間,應選擇適當的、高效的方法。
取一定的技術手段、方式和方法獲取信息。由於需要不同,信息獲取的技術手段、方式、方法也不相同,如破案工作要採取偵察、技術鑒定等方法,而科研工作必須利用情報檢索工具和手段等。
㈡ 獲取信息的基本過程是什麼
信息來源
信息的來源有以下幾種:
人類感覺器官
書報、雜志、文章、電子出版物
電報、電話、廣播
各種計算機網路
確定信息來源的准則:
信息的來源要廣闊,避免單一渠道
信息來源要可靠
選擇信息的來源要在可觸及范圍之內
信息獲取的途徑
信息獲取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通過親身探究實物本身
通過與他人交流採集信息
通過檢索媒體採集信息
信息獲取的步驟
信息獲取是整個信息周轉過程的第一個基本環節,必須具備三個步驟才能有效地實現: [1]
制定信息獲取的目標要求,即要搜集什麼樣的信息,做什麼用;
確定信息獲取的范圍方向,即從什麼地方才能獲得這些信息;
採取一定的技術手段、方式和方法獲取信息。由於需要不同,信息獲取的技術手段、方式、方法也不相同,如破案工作要採取偵察、技術鑒定等方法,而科研工作必須利用情報檢索工具和手段等。
在信息獲取過程中,上述三個環節缺一不可。
信息獲取的限制編輯
在信息獲取上,企業可能受到獲取信息工具、信息渠道、外界的信息封鎖、信息量太大而無法容納的限制、客觀事物反映在信息上的模糊性而無法清晰描述的限制、信息模型的局限或者獲取信息的成本太高而產生對外部世界的不準確描述等限制,所以,企業的信息系統的建立首先要考慮在源頭上如何布點,採用什麼方式、工具,以及如何形成互相驗證,如何以較低的成本獲取盡量全面的信息。
㈢ 在高技術條件下,什麼是獲取對方信息的主要技術手段
若是電腦上的信息的話,黑客入侵可以,
㈣ 能夠成為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必須具備哪些條件侵犯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情形
這位朋友你好,以下是:
能夠成為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如果同行業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主體通過正當方式獲取並持有同一技術或信息並將其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持,只要該技術或信息不被同行業的其它主體所知悉,也不影響其作為商業秘密的屬性。
《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規定所稱不為公眾所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本規定所稱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本規定所稱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規定所稱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
容等信息。
本規定所稱權利人,是指依法對商業秘密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侵犯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情形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所謂盜竊商業秘密,包括單位內部人員盜竊、外部人員盜竊、內外勾結盜竊等手段;所謂以利誘手段獲取商業秘密,通常指行為人向掌握商業秘密的人員提供財物或其他優惠條件,誘使其向行為人提供商業秘密;所謂以脅迫手段獲取商業秘密,是指行為人採取威脅、強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強制的情況下提供商業秘密;所謂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是指上述行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例如,通過商業洽談、合作開發研究、參觀學習等機會套取、刺探他人的商業秘密等。
2、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的商業秘密。所謂披露,是指將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開,使其失去秘密價值;所謂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業秘密的具體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獲取商業秘密的行為人,如果將該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構成雙重侵權;倘若第三人從侵權人那裡獲悉了商業秘密而將秘密披露或使用,同樣構成侵權。
3、違反約定或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合法掌握商業秘密的人,可能是與權利人有合同關系的對方當事人,也可能是權利人單位的工作人員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為人違反合同約定或單位規定的保密義務,將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擅自公開,或自己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即構成對商業秘密的侵犯。
4、第三人在明知或應知前述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仍然從侵權人那裡獲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這是一種間接侵權行為。行為人知悉其為他人的商業秘密,並明知或應知系侵犯商業秘密的情形,依然獲取、使用、披露該秘密,所以法律將這種行為也作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來對待。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給分吧,好心人一路平安。
㈤ 但什麼方式來保護自己的發明,還不是很清楚請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說說王某的爸爸應如何保護自己的技術發明
(1)他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利用專利制度來保護自己的發明。在專利制度中,發明人以公開其發明內容為條件,換取國家在限定時間內給予強有力的法律保護;其他人即使獨立作出了相同的發明,也不得實施該發明。(2)他還可以選擇以商業秘密方式來保護其發明,只要該發明保密得當,就可以一直受到保護。但是,一旦他人獨立作出相同的發明或者以正當方式獲得該技術信息,則他人可以實施該項發明,不構成侵權。我也是查詢101教育PPT里的課件資料,感覺PPT背景圖不錯。
㈥ 獲取商業秘密的正當行為
法律分析:獲取商業秘密的正當行為有這幾種情況:一、獨立研發:指行為人並未依靠他人或他人已有的商業秘密信息,而獨自研究開發出商業秘密的行為,它是每個權利人獲得商業秘密的主要方法之一。二、反向工程:是指通過技術手段對從公開渠道取得的產品進行拆卸、測繪、分析等而獲得該產品的有關技術信息。三、信息分析:是指行為人根據特定問題的需要,通過對已經公開發表或出版的資料、信息進行研究、試驗,從而知悉他人的商業秘密。信息分析也無需徵得權利人的許可,行為人在已公開的信息資料中,憑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努力獲知他人的商業秘密,並無任何不妥或違法之處,其獲知的商業秘密並不侵犯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權。當然,不能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屬於非法獲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四)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本法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㈦ 信息是如何獲取的
信息獲取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親身探究實物本身。
2、通過與他人交流採集信息。
3、通過檢索媒體採集信息。
信息獲取是整個信息周轉過程的第一個基本環節,必須具備三個步驟才能有效地實現:
1、制定信息獲取的目標要求,即要搜集什麼樣的信息,做什麼用;
2、確定信息獲取的范圍方向,即從什麼地方才能獲得這些信息;
3、採取一定的技術手段、方式和方法獲取信息。由於需要不同,信息獲取的技術手段、方式、方法也不相同,如破案工作要採取偵察、技術鑒定等方法,而科研工作必須利用情報檢索工具和手段等。
在信息獲取過程中,上述三個環節缺一不可。
(7)什麼是正當方式獲得技術信息擴展閱讀
人們根據信息的概念,可以歸納出信息是有以下的幾個特點的:
1、消息發生的概率P(x)越大,信息量越小;反之,發生的概率越小,信息量就越大。可見,信息量(我們用I來表示)和消息發生的概率是相反的關系。
2、當概率為1時,百分百發生的事,地球人都知道,所以信息量為0。
3、當一個消息是由多個獨立的小消息組成時,那麼這個消息所含信息量應等於各小消息所含信息量的和。
根據這幾個特點,如果用數學上對數函數來表示,就正好可以表示信息量和消息發生的概率之間的關系式:I=-loga(P(x))。
㈧ 技術秘密與專利有什麼區別求解答
技術秘密和專利主要從概念、構成條件、有效期限、權利和法律保護、費用和風險六個方面來區別。
一、概念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是商業秘密的一種,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中的技術信息是指技術秘訣、工藝流程、設計圖紙、技術數據、化學配方、製造方法、技術資料、技術情報等技術科學方面的專有知識,也就是技術秘密所保護的對象。
專利:《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與實用新型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同時還應符合專利法及實施細則其它條款的規定。
二、構成條件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要求不為公眾所知悉(即秘密性)、能帶來經濟效益、實用性並採取保密措施(即保密性),其中採取保密措施是保證不為公眾所知悉的重要保證,也可以說採取保密措施屬於不為公眾所知悉的范疇。
專利: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則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三、有效期限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的保護期是以其保密狀態的存續期間為准,只要嚴守秘密,並且不被新技術所取代,其保護期間是無限的。
專利:專利的專有使用權有法定的保護期,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期滿之後,專利權將會自行消滅,相應的技術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均可任意使用。
四、權利和法律保護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持有人的權利主要體現在阻止他人以不正當方法使用其技術秘密,如竊取他人技術秘密,違反保密條款向他人透露技術秘密等。技術秘密持有人無權制止他人通過正當途徑發現或者獲取技術秘密的行為。
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專利:專利權人對專利技術享有排他的獨占權,專利權人有權許可他人實施專利,並收取使用費,有權轉讓其專利權。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五、費用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的保護費用主要取決於具體情況,對屬於技術秘密的文件來說,在文件顯眼處標明「技術秘密」等字樣,鎖進櫃子就足夠了,對於技術設備或工藝流程,配備保安人員就可以了。對於相關的技術人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負有保密責任,並給與技術開發或發明人適當的獎勵或報酬。
專利:申請專利的過程較長,不一定所有的專利都能夠授權,並且需要交納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和各種附加費用,授權之後每年要交年費,加起來不是一個小數目,相比來說要比技術秘密所花的費用高。
六、風險的區別
技術秘密:技術秘密權利人由於粗心大意而泄漏秘密、或由於其他人的獨立發現而公諸於眾,都可以使技術秘密不復存在。
專利:對於技術秘密來講必須採取積極的措施才能保證技術秘密的存續,而專利只要客觀上滿足條件,就可以在有限的期間內享有權利,相對來說,技術秘密權利人所承擔的風險更大一些。
㈨ 信息來源的主要途徑是什麼
一、信息獲取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親身探究實物本身。
2、通過與他人交流採集信息。
3、通過檢索媒體採集信息。
二、信息獲取的步驟:
1、制定信息獲取的目標要求,即要搜集什麼樣的信息,做什麼用。
2、確定信息獲取的范圍方向,即從什麼地方才能獲得這些信息。
3、採取一定的技術手段、方式和方法獲取信息。由於需要不同,信息獲取的技術手段、方式、方法也不相同,如破案工作要採取偵察、技術鑒定等方法,而科研工作必須利用情報檢索工具和手段等。
4、在信息獲取過程中,上述三個環節缺一不可。
(9)什麼是正當方式獲得技術信息擴展閱讀:
一、信息獲取的限制
在信息獲取上,企業可能受到獲取信息工具、信息渠道、外界的信息封鎖、信息量太大而無法容納的限制、客觀事物反映在信息上的模糊性而無法清晰描述的限制、信息模型的局限或者獲取信息的成本太高而產生對外部世界的不準確描述等限制。
所以,企業的信息系統的建立首先要考慮在源頭上如何布點,採用什麼方式、工具,以及如何形成互相驗證,如何以較低的成本獲取盡量全面的信息。
二、信息的來源
1、人類感覺器官
2、書報、雜志、文章、電子出版物
3、電報、電話、廣播
4、各種計算機網路
㈩ 信息獲取的關鍵技術是什麼
能夠對各種信息進行測量、存儲、感知和採集的技術,特別是直接獲取重要信息的技術。
1、按表現形態的不同,信息技術可分為硬技術(物化技術)與軟技術(非物化技術)。前者指各種信息設備及其功能,如顯微鏡、電話機、通信衛星、多媒體電腦。
後者指有關信息獲取與處理的各種知識、方法與技能,如語言文字技術、數據統計分析技術、規劃決策技術、計算機軟體技術等。
2、按工作流程中基本環節的不同,信息技術可分為信息獲取技術、信息傳遞技術、信息存儲技術、信息加工技術及信息標准化技術。信息獲取技術包括信息的搜索、感知、接收、過濾等。
3、根據信息設備不同,把信息技術分為電話技術、電報技術、廣播技術、電視技術、復印技術、縮微技術、衛星技術、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等。
(10)什麼是正當方式獲得技術信息擴展閱讀:
信息技術的應用范圍:
1、信息技術的研究包括科學、技術、工程和管理等學科,以及這些學科在信息的管理、傳輸和處理、相關軟體和設備及其相互作用方面的應用。
2、信息技術的應用包括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網路和通信技術、應用軟體開發工具等。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普及,人們越來越多地使用計算機來生產、加工、交換和傳播各種形式的信息(如書籍、商業文件、報紙、記錄、電影、電視節目、聲音、圖形、圖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