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信託
信託的定義可以具體分為以下三種:
1、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
2、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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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中國銀行在售的信託產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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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C. 信託業務的分類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准,信託產品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容,我所知道的,信託產品分類可以如下:
①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
②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
③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和處理信託;
④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
⑤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
⑥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
⑦以受益人的角度對性拖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信託、私益信託、公益信託;
⑧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國際信託、國內信託;
⑨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廣義信託、狹義信託。
D. 信託主要分為哪些
外國資助人信託:
許多NRA授予人正在與美國的受託人建立外國授予人信託(「 FGTs」),以獲取外國受益人和外國財產。 通常,設保人由於其信託保護人,定向信託,隱私權,稅收,資產保護和其他現代信託法規而選擇了前面提到的現代信託管轄區之一。 FGT被建立為美國稅收目的的「外國」信託,與離岸信託的待遇相同,但由美國受託人管理。 (請參閱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針對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有力的國內信託策略。」)通常,如果設保人有權撤銷信託或設保人,則該信託有資格作為FGT。或設保人的配偶是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請參閱Whitaker。)因此,FGT可能被起草為可撤銷或不可撤銷,但前提是,如果信託被起草為不可撤銷,則只有設保人或設保人的配偶可以被指定為受益人。
通常,對於有政治利益,財產保護和非黑名單國家的外國受益人和財產的NRA來說,這是一個受歡迎的信託。 如果該信託是可撤銷的,或者該信託在其一生中提供了NRA或其配偶,則根據美國法律,NRA將被視為該信託的所有者。 從FGT向美國受益人的任何分配都將被視為禮物,而不是對受益人的收入。 FGT既可以有美國受益人,也可以有外國受益人。 如果信託起草為不可撤銷,但設保人有他或她希望向其分配禮物的美國受益人,則該信託可先分配給設保人或設保人的配偶,然後再由設保人或設保人的配偶分配給美國。受益人。 信託死亡後,將直接或以信託形式分配給子女,子女可以是美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
通常,NRA與美國受託人在美國建立外國信託基金,以持有非美國實體的股份。 該實體用於持有外國或美國所在地的財產。 如果沒有美國所在地資產,那麼就沒有美國收入,贈與和遺產稅。 該非美國實體充當美國所在地資產的遺產稅阻止者。 非美國實體也可以持有產生收益的美國所在地資產,從而在實體一級預扣30%的預提稅或條約稅率。 通常可以節省聯邦和州的資本收益,以及非美國實體持有美國所在地資產(例如公開交易的證券)的美國遺產稅。 另外,被忽略的家用有限責任公司也可用於此結構,並由FGT擁有,但可能會產生美國遺產稅。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
在授予人去世時,FGT將轉換為外國非授予人信託(「 FNGT」)。 該信託可以保留為FNGT,並向其餘的外國受益人(即配偶,子女)進行分配。 替代方案是直接或委託給外國孩子,或給外國受益人有限的任命權,以便為他們提供靈活性,以將資產轉移到適合其特定情況的其他工具(例如母國法律)。 如果信託轉換為FNGT並有美國受益人,則為避免FNGT對美國受益人的負面稅收後果而進行的分配(包括進一步的討論,請參見下文)
· 每年進行收入分配和已實現的資本收益,以避免累積收益問題
· 向美國居民信託基金進行分配
· 將FNGT重新注冊為國內信託
· 終止FNG,後者在授予美國王朝信託人的去世後大量湧入
· 提供給受益人有限的分配權力。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
外國非擔保人信託:
在某些情況下,NRA可能會發現將信託作為不可撤銷的FNGT起草,以增加資產保護或其他母國利益是有益的。 結構和好處類似於上面討論的FGT。 就像FGT一樣,FNGT是具有外國受益人和財產的NRA的熱門信託,他們尋求政治穩定或財產保護,或避免許多離岸信託管轄區將其列入黑名單。 FNGT也最適合不希望當前美國受益人的NRA,因為由於行政管理的復雜性,繁重的稅收合規性以及潛在的負面稅收後果,對美國受益人的信託遠不理想。 (請參閱Whitaker。)例如,FNGT的主要缺點之一是對付給美國受益人的未分配凈收入(「 UNI」)的處理。 支付給美國受益人的UNI通常要繳納美國所得稅,並產生以下負面影響:
· 信託在前幾年實現的資本收益(構成信託的分配凈收益的一部分)被視為普通收益,並按最高37%的稅率征稅。
· 從信託最初賺取收入之日起,受益人應向UNI繳納的稅款收取利息。
· 由於使用了「返還」規則,因此對於累積收入的年份,可能需要在受益人的稅級中對收入征稅。 (請參閱惠特克)
美國受益人還需要大量的稅收報告。 (請參閱惠特克)因此,該結構通常保留給沒有任何美國受益人的外國家庭。
NRA王朝信託:
如前所述,如果外國公民因將離岸信託資產留給美國受益人而喪生,將面臨繁重的稅收和合規性問題。 作為替代方案,在外國父母或祖父母還活著的情況下建立NRA王朝信託[vi]為國際家庭提供了非常有利的選擇。 這些NRA王朝信託通常在現代信託管轄區之一中建立。 (請參閱國王三世,「國際家庭的國內信託Situs機會?」)
如果做得正確,NRA外國公民的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在岸上將無限量的資產轉移到NRA皇朝信託基金中,而無需支付任何禮物,死亡或世代交稅。 他們不受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1120萬美元的禮物和免稅的免稅額限制。 ( 請參閱 IRC第2501(a)(3)和2511(b)條。)通常,只有當NRA贈送非美國所在地資產時,才可以享受無限贈予豁免。 此外,如果在現代信託管轄區(沒有阿拉斯加,特拉華州,內華達州,新罕布希爾州,南達科他州或懷俄明州)建立信託,則資產無需繳納州所得稅。 為了美國受益人的利益,該信託還可以永久或很長時間地持續下去,並提供資產保護以及許多其他信託,隱私和稅收優惠。
通常,現金是資助NRA王朝信託的最流行選擇。 在NRA贈款人的壽險或美國受益人的壽險上購買的美國保險,也是這些信託基金的一種普遍投資。 如果結構合理,則人壽保險包裝商可以將信託轉換為零稅王朝信託,用於聯邦和州收入以及資本收益。 信託分配也不征稅,因為它們採用免稅的人壽保單貸款形式。 當利用現代信託信託管轄區(阿拉斯加,特拉華州或南達科他州)也具有較低的國家保險費稅率[vii]時,此功能特別強大。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
另一種常見情況是,當一名NRA父母死亡時,另一名NRA父母決定移居美國,與美國受益子女同住並成為綠卡持有人或美國公民。 倖存的NRA父母可能希望將資產贈予一個自行解決的[viii] NRA王朝信託,或將外國信託的所在地更改為美國,然後再移居美國,而他或她仍擁有無限的遺產,禮物和GST稅非美國所在地資產的免稅。 通過使用自行設立的王朝信託,NRA也可以是該信託的允許的全權受益人。
備用王朝信託:
「備用/傾倒王朝信託」是針對具有美國受益人的外國公民在境外司法管轄區建立離岸信託的戰略。 備用王朝信託減輕了對美國受益人繁重的所得稅申報要求,並減少了對累積收入分配的不利的美國所得稅規則。 設保人去世後,外國信託將海外信託資產「傾瀉」到現有的(名義上資助的)備用國內王朝信託中,以使美國受益人受益。 這種信託也可以使外國受益人受益。 通常,此類信託具有成本效益,因為它們在NRA的存續期內名義上得到資助(即10美元),因此僅需一次性支付費用,直至在倒入資金完全投入之前。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
自行解決信託問題的移民前計劃:
對於預期要移民到美國的NRA(例如,出於工作目的而轉移的NRA公司高管)而言,存在大量的計劃機會。 通常,在移居美國之前,NRA授予者會使用無限制的贈與,遺產和GST稅收減免來為自己建立的國內信託管轄區中的移民前非授予者不可撤銷的信託提供資金。 由於信託是自行結算的,因此,NRA授予人通常會以允許的全權受益人的身份自稱,因此他或她可以從信託中受益。 人壽保險為這些移民前信託提供了有利的資金選擇。 (請參閱國王三世,「國際家庭的國內信託Situs機會?」)
在移民到美國之前,NRA將自己作為不可撤銷的全權受益人贈予不可撤銷的自我結算信託。 如果結構和管理得當,這些信託通常將避免贈與,遺產和代收稅。 這些信託通常也被構造為非贈與王朝信託,從而使該信託免受子孫後代的遺產,贈與和商品及服務稅的影響。
移民之後,如果設保人(作為允許的受益人)需要資產,則可以由獨立的受託人酌情分配資產。 如果結構合理,這些資產也可能會被排除在自己的財產之外,並受到債權人和訴訟的保護。 但是請注意,如果NRA在轉讓給信託基金後的五年內成為美國人,則該信託將被視為出於所得稅目的的授予人信託。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針對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的國內信託策略。」)盡管如此,設保人仍將受益於轉移稅的節省,資產保護,隱私,靈活性以及控制。
房地產:
許多NRA為自己或家人在美國購買房地產。 經常在美國王朝信託機構或離岸實體中購買美國房地產,以避免美國房地產稅。 國內王朝信託通常也避免了受益人使用該物業的任何可能的推定租金收入,盡管NRA授予人如果還使用房地產也可能需要支付租金。 相對於以信託方式直接購買美國房地產的NRA,對美國所在地財產僅能免稅60,000美元的美國房地產稅。 100萬美元的稅率為40%。 因此,NRA通常應以信託方式購買房地產,或購買美國人壽保險,以支付NRA去世時對房地產欠下的房地產稅。 對於NRA,人壽保險通常是免稅的美國資產; 但是,美國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以國內信託形式購買保險,以向美國提供更多聯系。 (請參閱國王三世,「國際家庭的國內信託Situs機會?」)
合格的國內信託(QDOT) :
與NRA配偶結婚的美國公民配偶的另一種常用信託是合格的國內信託(QDOT)。 通常,在死時從NRA配偶轉移到美國公民配偶的資產會有100%的婚姻扣除。 但是,如果尚存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則沒有100%的遺產稅婚姻扣除,除非這些資產轉移給QDOT。 (請參閱Al King III,「國際家庭的國內信託Situs機會?」)QDOT確保在配偶生前或配偶去世後,從信託中分配本金時,該信託本人將受到美國聯邦財產的約束。好像它已包括在轉讓方配偶的遺產中一樣。 QDOT可以由轉讓方的配偶,受讓人的配偶或轉讓方的執行人建立。 只有從已故配偶轉移到QDOT的財產,或者是轉移到尚存的配偶,然後不可撤銷地轉移或轉讓給QDOT的財產,才有資格獲得遺產稅婚姻扣除。 [ix]
Situs的外國信託變更 :
NRA可能有現有的離岸信託,出於上述原因,它們希望轉移到美國。 通常,外國(離岸/非美國法律)信託可以將信託所在地變更為美國。 這通常是通過利用現代信託管轄區之一中的國內公司受託人來實現的。 國內受託人通常會同時審查現有信託和新起草的國內信託。 此後,國內受託人(或離岸受託人)聲明新的美國信託,目的是將新信託作為聲明的一部分。 然後,外國受託人以分配契據向新的國內信託支付信託資產。 這也可以通過傾析來完成。 重要的是要注意,將離岸外國信託的所在地更改為美國所在地的任何一種方法都可能存在潛在的稅收問題(例如,UNI,累積分配和返還規則)。 但是,如果有外國信託的美國受益人在外國設保人去世之前不改變現狀,那麼美國的稅收和納稅義務就非常繁重。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
在美國選擇有利的信託機構 :
在美國選擇信託所在地時要考慮的主要信託法是隱私,受益人安靜, [x]自定,資產保護, [xi]強制繼承權保護,信託保護人, [xii]特殊目的實體/信託保護人公司, [xiii]修改/改革的能力, [xiv]王朝信託法規, [xv]所得稅和保費稅,定向信託, [xvi]和私人家庭信託公司。 [xvii]前面提到的現代信託司法管轄區都具有這些現代信託,資產保護,稅收和隱私法律; 因此,對於富裕的國際家庭來說,選擇美國的信託所在地通常是這些司法管轄區的選擇。 (參見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
[i] 許多外國通過立法或法規將許多離岸(非美國)信託管轄區列入黑名單。 此黑名單可能會導致對離岸信託的負面對待。
[ii]外國的法律可能禁止或可能不承認信託的概念,並將直接指示財產在某人死亡時的去向。 許多國內現代信託管轄區的法規專門排除了這些強制繼承權要求。
[iii]請注意,美國不是CRS的簽署國,CRS是大多數外國司法管轄區對《美國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 FATCA」)的版本; 但是,許多外國家庭非常關心其家庭及其在CRS下的資產的隱私。 具體而言,CRS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的新興全球標准,用於自動交換金融帳戶信息。 CRS是一套全球標准,用於金融機構每年與客戶(出於稅收目的而居住)所在轄區的稅務機關交換財務信息。 請參閱 《稅務事項中自動交換財務帳戶信息的標准》 ,OECD(2014)。 CRS受FATCA制定的財務報告要求的啟發,目前有100多個司法管轄區。 經合組織經合組織,《 關於稅收目的的透明度和信息交流全球論壇》,《 AEOI:承諾狀況》 (2018年11月)。
[v] Al W. King III和Jack R. Brister,「國際和跨境家庭的強大國內信託策略」,紐約州注冊會計師協會國際稅務會議,紐約,紐約(2018年1月); G.沃倫·惠特克(W. Warren Whitaker),「 美國針對非美國個人和信託的稅收計劃:入門大綱 」,國王三世,「國際家庭的國內信託Situs機會?」,信託與房地產 (2015年9月)。
[vi]王朝信託:一種代代相傳的無限制或長期跳過世代的信託,在稅收,資產保護,隱私和家庭價值提升方面使家庭受益。 這些王朝信託可以是第三方的,也可以是自行設立的。 他們也可以是授予者或非授予者。
[vii]通常,根據所投保人的居住地,住所或所在地,對所繳納的所有人壽保險費徵收州保費稅; 但是,被保險人的居住州通常不會對由信託或有限責任州(如阿拉斯加,特拉華州)管理或管理的信託或有限責任公司購買和擁有的人壽保險單所支付的保險費徵收附加費稅。 ,和南達科他州)。 在那種情況下,通常位於低保費稅州的信託或有限責任公司購買保單,以便利用該州的低保稅。
[viii]如果設保人/委託人是允許的全權受益人,則自行結算的信託通常是全權不可撤銷的信託。 如果在具有此類法律的州中進行適當的組織和建立,債權人將無法取得信託中的資產來履行委託人的法律義務。 只有17個州制定了自行設定的信託法規; 這包括所有現代信託管轄區。
[ix] Summer Ayers LePree,「移居美國之前的移民前計劃」,紐約,紐約信託與房地產從業者協會國際房地產規劃研究所(2016年3月)。
[x]允許信託信息對受益人保持機密,直到設保人/顧問/信託保護人另行指示為止,與提供給受益人的典型的信託信息/會計權利相反。
[xi]現代信託管轄區通常提供四個級別的資產保護:(1)信託; (2)以充電單保護為唯一補救措施的有限責任公司; (3)信託中的酌處權益不是財產權,(4)節儉條款。
[xii]信託保護人通常具有許多重要的個人或信託權力,可以提高信託管理的效率。 通常,這些權力包括以下能力:刪除或替換受託人/受託人,否決權或直接信託分配,添加或刪除受益人(或任命某人這樣做),更改位置和信託的管轄法律,否決權或直接投資決定,同意行使委任權,就行政和分配條款修改信託,批准受託人賬戶並終止信託。
[xiii]特殊目的實體(「 SPE」)是容納信託保護人以及定向信託的投資和發行委員會或顧問的實體。 他們通常與SPE州的合格受託人一起工作。 只有南達科他州和新罕布希爾州才有針對該實體的具體法規。 其他州(例如,特拉華州,內華達州和懷俄明州)也有類似的實體,通常稱為信託保護公司。
[xiv]轉移到現代信託管轄區的大多數不可撤銷的信託可以根據司法機關或非司法機關以及通過傾銷的原因和結果進行改革或修改。 通常出於行政和稅收目的,而不是改變利益。
[xv]某些州,例如阿拉斯加,特拉華州,新罕布希爾州和南達科他州,允許信託無限期地存在(取決於Estate of Murphy v。Commissioner) 71 TC 671(1979),其中美國國稅局默認了廢除永續規則的方法。 其他州則允許使用期限,例如佛羅里達州(360年),內華達州(365年)和懷俄明州(1000年)。
[xvi]上面討論的NRA通常使用的結構通常被專門設計為定向信託。 定向信託允許與定向信託州的行政受託人建立信託的個人任命信託顧問或投資委員會,後者又可以選擇外部投資顧問或經理來管理信託的投資。 可以基於不同的資產類別/多元化選擇多個顧問。 這使一個家庭可以利用和部署廣泛而復雜的哈佛或耶魯捐贈型資產分配,由於法律,風險,時間和成本的原因,他們可能無法使用大多數州的委託委託法規。 此外,它允許定向信託既持有金融資產也持有非金融資產(即,離岸公司,商業權益,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合夥人,林地,直接私人股本等)。
[xvii] PFTC通常是LLC或公司實體,通常由該家族擁有100%的股份,並有資格在PFTC管轄范圍內開展業務,通常是在該轄區的銀行部門接受之後。 然後,PFTC通常會通過服務協議與通常位於客戶所在轄區的家族辦公室合作,以提供相關服務,例如投資咨詢和管理以及資產分配,以及流動資產,房地產和私募股權管理。 PFTC可以是受監管的也可以不受監管的。 選擇的PFTC的類型也可能取決於家庭的凈資產和期望。
Al W. King III,JD,LLM (稅法)是South Dakota Trust Company LLC(SDTC)的聯合創始人兼聯合主席。 SDTC是一家國家信託精品店,為全球富裕家庭提供服務,目前管理的資產超過450億美元。 金先生居住在紐約市。 在此之前,他曾擔任花旗集團(Citigroup)的董事總經理和房地產規劃國家總監,以及南達科他州花旗集團信託(Citicorp Trust South Dakota)的聯合創始人和副董事長。 他是《信託與房地產》雜志編輯委員會的副主席。 他已入選NAEPC的房地產規劃名人堂,曾在其董事會任職,並曾擔任基金會顧問委員會主席。
Jack Brister擁有25年以上的經驗。 他專門研究具有國際財富和資產保護結構的非美國家庭的美國稅收籌劃和合規性,其中包括與美國有聯系的非美國信託,房地產和民法基金會。 希望在美國開展業務的非美國公司以及傑克還專門研究在美國房地產和其他美國資產中投資的非美國人,移民前計劃,美國移居事宜,從非美國獲得禮物和遺產的美國人-美國人員,非美國賬戶和資產報告,離岸自願披露,FATCA注冊和合規(W-8BEN-E和8966表)以及在國外工作和生活的高管。 除了在眾多國際活動中發表演講外,傑克還被廣泛發表,並且還被任命為Citywealth美國財富顧問100強。
E. 信託業算什麼系統的
信託業經過多年高速增長,已成為我國投融資體系中舉足輕重的金融部門。我們認為,今天的信託業應該擺脫過去單純對資產規模、市場份額與經營業績的追求,而將目光集中於自身良性生態系統的構建上。結合信託業自身的特點,一個完整的信託業生態系統應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宏觀經濟形勢構成了信託業的生態環境,信託業未來的生存方式既取決於當前的宏觀形勢,又取決於未來的發展趨勢。其次,信託業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通過認清自身的發展驅動力與制動力,做出符合行業演變規律與生態環境變化的戰略選擇。最後,監管環境確定了信託業生態系統中的生存法則,好的監管環境既應促進個體向正確的方向演變,也應形成生態系統內的自然選擇機制。
(一)宏觀生態環境發生重要變化
1、中國經濟「新常態」
「新常態」更多意味著我國經濟增長的方式的調整而非趨勢的改變。在經濟增長層面注重發掘新的增長點,尤其是增加創新成果的轉化率,提高創新驅動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而結構調整的要點一是產業結構,體現為傳統產業由於過度投資導致的產能過剩,而戰略型新興產業亟需加大投資力度從而增強對經濟的支撐作用。二是產品結構,現有的產品供給同質化嚴重,未來產品的差異化供給尤其是可以「創造需求的供給」將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2、貨幣政策適應性調整
與「新常態」下的經濟政策相適應,未來我國將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與松緊適度的貨幣政策。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應用在基礎設施建設與新興戰略產業的投資,從而強化對於新的經濟增長點的支持。貨幣政策由「穩健」變為「松緊適度」,說明未來將繼續以「定向寬松」為主旋律,同時也存在著「降息」、「降准」的可能性,從而緩釋經濟下行壓力、平滑經濟增長趨勢。
3、全面推進經濟領域改革
以信託人的眼光看,「新常態」下的經濟改革首先是政府投資體制改革,通過推行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使得投資行為更加透明化、市場化。
其次是區域經濟改革,包括「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與長三角經濟帶等區域經濟規劃,加強區域互聯互通與「多規合一」,促進規模效應與協同發展。
再次是國企改革,混合所有制、企業並購、打破行業壟斷、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將是改革的主旋律。
最後是「三農經濟」,將建立現代化的農業發展方式、完善農產品(12.00, -0.01, -0.08%)價格形成機制、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繼續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三農」。
(二)信託業「新常態」具有三大特點
1、信託業資產規模增速放緩
信託業高增速、低不良是基於經濟景氣周期的特殊表現。最新數據表明,信託業即將告別超高速增長轉而進入正常增長,甚至在某些年份低速增長或下滑。如果宏觀經濟政策不做大的調整,加上新的信託監管政策出台,未來五年增速放緩是大概率事件。根據我們與波士頓咨詢研究的結果,未來五年信託資產規模年均增長率有可能放緩至11-18%(不考慮設立信託業保障基金的影響)。
2、利率市場化深入,資產管理競爭加劇
隨著利率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存貸款利率向市場真實水平靠攏,銀行未來在投資端將會放開更多許可權。券商、基金、保險等過去與信託業不存在直接競爭關系的金融部門,可以通過資產管理計劃或子公司等方式與信託業形成正面競爭。
可以預見,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如通道類業務領域,信託業原有的份額將被逐漸蠶食,並更多的陷入到低效的價格戰之中。即使是在信託業具備技術優勢的領域,也避免不了越來越激烈的競爭局面,信託業原本所從事的是風險與收益適中的業務領域,由於銀行、券商、基金和保險等機構的介入,形勢也將日趨緊張,部分信託公司將被迫向更高風險的領域移動,從而造成了潛在違約率上升。
3、破解「剛性兌付」,帶動信託業的無風險收益率理性回歸
無論是從經濟基本面、信託業發展周期與市場競爭態勢上分析,可以確定未來信託業風險事件將較以往更加常態化,從而逐漸改變信託產品的「剛性兌付」屬性,帶動信託業的無風險收益率理性回歸。這對於信託業來講,在短期將會形成轉型陣痛,在長期則是刮骨療傷式的長效發展機制。
長期以來在「剛性兌付」與「預期收益率」的束縛下,信託產品在營銷方面存在缺陷,信託公司沒有足夠的動力做精確的風險揭示,投資者也沒有足夠的動力充分了解產品的風險屬性,從而養成了一大批風險—收益觀念嚴重扭曲的「合格投資者」,而投資者是信託業生態系統的土壤,當土壤惡化時,生態系統內的個體是不可能健康成長的。盡管風險事件將常態化,但是長遠來看卻利於行業可持續發展。違約現象的出現是信託業正常的「新陳代謝」與「自我更新」。
(三)信託業的生存法則
監管制度就是信託業的「生存法則」。信託業區別於其他金融行業的發展特點,在於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更高效的互相促進、互相影響。從信託業歷史上數次重要轉折來看,每一次的清理整頓,均伴隨著對信託制度與信託本源更透徹的理解並使得信託業發展邁上新台階。因此,信託業作為富有高度靈活性與生命力的金融業態所依賴的發展基礎,除了一般的構成要素如資本、人力、市場的供給外,還有一個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制度供給」。
1、《信託法》修訂
從信託業誕生日起,信託制度便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也正因為如此信託業可以在合理的制度基礎之上維持過去近十年的快速增長。然而在經濟新常態、金融體制變革加快與行業間競爭加劇的情形下,《信託法》修訂亟需提上日程。
在《信託法》修訂方面,應著重於完善信託產品登記制度、稅收制度、交易平台、跨境外匯信託、公益信託、民事信託等,這些基本制度無論是在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方面均是重要的法律基礎,否則如家族信託、公益信託等信託業尚未開發的藍海就不可能真正駛入,影響信託業的進一步發展。
2、設立信託業保障基金
2014年12月19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及保障基金管理公司成立,這是信託行業的一個重大事件。設立保障基金會略微加大行業運行成本。但是與成本相比,最重要的是穩定建立在風險識別基礎上的投資者信心,對金融機構而言,信心遠比黃金更珍貴。
與此同時,作為未來監管布局的重要協同組成部分,監管當局正在研究推出《信託登記管理辦法》、《信託公司信託業務盡職指引》、《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並擬調整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通過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管「組合拳」,以期全面提升行業抗風險能力並建立信託業的長效發展機制,反映出監管當局對行業制度供給和「基礎設施」的高度重視,雖然會帶來一些前期啟動成本,但卻是基業常青的重要保障。
3、恢復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投資許可權
恢復信託公司固有資產投資權符合邏輯,有現實需要。隨著社會投資者理財願望的增加,將會催生更多的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需求,信託業的規模增長與風險處置也需要有強大的資本實力作為支撐。如果僅依賴股東增資維持資產規模增長,則需要股東具備持續的增資意願與能力,形成了信託公司發展過程中的「增資悖論」,無形中增添了障礙。
信託資產中包括債權、股權等多種資產,允許交易對手以股權質押,就意味著要做好實現質權的准備,也就意味著信託公司要有股權管理能力繼而要有投資運營能力。因此,信託公司固有資產不得從事投資活動本身也是一個悖論,有必要恢復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投資許可權。
4、監管評級的角色轉變
很多人在不同時期都呼籲過,信託監管要從機構監管逐步向功能監管轉型。從構建信託業生態系統的角度來說,監管思路應以功能監管為導向,更多關注合規性審查與投資者保護等基礎領域,減少對系統內個體行為的細節干預。
同時,監管環境的調整應充分考慮各信託公司的層次性特點,通過差異化的監管引導體系,確定不同層次信託公司的發展方向,防止實力不足的信託公司盲目從事創新業務導致行業風險的出現,這種差異化引導體系的基礎是信託業監管評級體系的建立。
為建立更適合轉型期的監管評級體系,需對傳統的監管評級標准做出調整。在關鍵指標的選擇上,應弱化規模相關指標的作用,而將與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及內生發展潛力有高度相關性的指標賦予更多的權重,如資產質量、資產結構、公司成長性、創新業務等。同時,為了加強監管評級對信託公司的約束作用,評級應直接與經營許可關聯。通過以上措施引導信託公司向正確的轉型路徑發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規模擴張與短期效益。
F. 信託產品主要分為哪幾個類型
信託產品一般分有很多種,從資金用途角度來看,信託可以分為政信類信託,房地產類信託,工商企業類信託,資金池類信託,證券投資類信託,民姓合作類信託,消費金融類信託,家族類信託和公益類信託等等。
一、政信類信託
政信類信託又稱之為基礎產業類型,它是指資金通過貸款或者其他的方式,直接或者是間接投向政府平台公司的一個信託項目,資金的投向主要用於市政建設,如:污水處理,綠化工程,保障房的建設,園區的建設,修路修橋,或者是補充資金的一個流動性。
政信信託融資方基本都是地方的投融資品牌(城投公司),資金也主要是用於當地的城市建設方面上,政信信託具有隱性的政-負信譽在裡面,政信類信託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政信類信託違約率在整個信託行業內最低,發生無法兌現的情況幾率極小,截止目前還沒出現過極端的風險。
2、融資方城投公司主動違約概率極小,因為一旦某個地區的城投公司出現延期或違約,那麼這個地區的融資環境將被「破壞」,後期將很難進行融資建設。
3、政信類信託具有政-府隱性信譽,相對較為安全,風險小。
二、房地產類信託
房地產類信託是指將信託資金用於在房地產公司,或房地產項目的信託,委託人是基於對融資方的一種信任,將自己的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資金投向房地產行業,並對此進行管理的一種行為。一般房地產信託還款來源,主要是來著房地產項目銷售的收入。
目前市場上房地產信託主要分為兩種結構,股權類結構和債券類結構。
股權類結構為非固定收益,投資者參與的是股權類投資,收益會根據項目收益進行浮動。
債券類結構可分為純信譽貸款和帶有土地抵押的貸款,純信譽貸款信託一般是指無任何抵押,以信譽為信任依託的一種信託貸款項目。帶有土地抵押貸款的信託是指融資方拿土地抵押給信託公司,再由信託公司放貸給融資方的一種貸款信託項目,其抵押率越低風險就越小。
三、工商企業類信託
工商企業類信託募集的資金主要用於一些企業流動資金的補充,如建設基金,有並購資金需求的企業,幫助企業發展壯大和渡過難關的信託項目。
四、資金池類信託
資金池信託是信託募集資金,但是這資金並沒有具體?地?投向,是資金池類信託最明顯的特徵,資金池類信託計劃募集資金投向單一項目或組合投資於多個項目。根據資金與項目的匹配方式不同,可分為一對一、多對一或多對多三種模式。
G. 國內主要信託公司,信息系統負責人聯系方式
最官方的,告訴你步驟:
網路「銀監會」,並打開第一個網址
下拉至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頁的最下一行字,找到「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並點擊進去
下拉至該頁的中下部位置,可以看到「信託公司」這就是最官方的,也是最權威的!希望您能採納我的回答,謝謝!
H. 信託業務是什麼
信託業務是以信用委託為基礎的一種經濟行為,帶有一定的經濟目的。即掌握資金(或財產)的部門(或個人),委託信託機構代其運用或管理,信託機構遵從其議定的條件與范圍,對其資金或財產進行運用管理並按時歸還。由於信託業務是代人管理或處理資財,因此,信託機構一要有信譽,二要有足夠的資金。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國際上的金融信託業務,主要是經營處理一般商業銀行存、放、匯以外的金融業務,隨著各國經濟的發展,市場情況日趨復雜,客戶向銀行提出委託代為運用資金、財產,或投資於證券、股票、房地產的信託業務,與日俱增。國內的信託業務是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業務,主要包括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如利得財富。
1、以信託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准劃分:任意信託、法定信託;
2、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劃分: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金錢債權信託;
3、以信託目的為標准劃分: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和處理信託;
4、以信託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准劃分:民事信託、商事信託;
5、從委託人的角度對信託進行劃分:個人信託(生前信託、身後信託)、法人信託;
6、以受託人承辦信託業務的目的為標准劃分:營業信託、非營業信託;
7、以受益人的角度對性拖的劃分:自益信託、他益信託、私益信託、公益信託;
8、以信託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准劃分:國際信託、國內信託;
9、以業務范圍為標准劃分:廣義信託、狹義信託;
I. 十大信託公司包括哪些
看你用什麼方式排名了,信託公司有很多排名方式
一、綜合排名(是按照經營環境、資產管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和隱性擔保能力作為排名依據的,權重比依次為10%、30%、30%和40%):
1.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
3.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中誠信託有限公司
5.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
6.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7.新華信託有限公司
8.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9.中糧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0.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二、按注冊資本金排名:
中信信託
平安信託
中融信託
興業信託
交銀信託
華寶信託
華信信託
愛建信託
華能信託
昆侖信託
三、按信託資產總額
1中信信託
2興業國際信託
3大業信託
4中融國際信託
5華潤深國投信託
6中誠信託
7建信信託
8對外經濟貿易信託
9山東省國際信託
10華能貴誠信託
四、按產品收益率排名
1昆侖信託
2甘肅信託
3華寶信託
4杭州工商信託
5中誠信託
6民生信託
7四川信託
8金谷信託
9新華信託
10西藏信託
基本上這幾個還算比較有參考價值,需要其他的信息也可以再問我,希望能被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