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招標人應當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五日。
也就是說,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最短不得少於五日,但是我國招投標法律並未對招標公告的具體公示時間做出要求。
㈡ 工程招標公示期是多長時間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第十五條
招標人應當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
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㈢ 招標信息的公開時間是多久
不得低於2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第四十三條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第四十四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五條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四十七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四十八條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
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
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㈣ 工程招標公示期是多長
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第十五條
招標人應當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
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第五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後,招標人一般應當在十五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三十個工作日前確定。
中標通知書由招標人發出。
㈤ 招標公示期一般為幾天
招標公示期一般不得少於三天,招標公示期分以下三種情況:1、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不少於3日。2、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要長期公示。3、公開招標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㈥ 招標公示時間一般為幾天
一般是十天。但不能少於三天;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應當將評 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在交易場所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三日。
【法律分析】
關於招標過程中重要的時間規定分三種情況:1、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不少於3日;2、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是長期公示,但中標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內屬於質疑期;3、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一)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二)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三)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四)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五)投標報價低於成本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六)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七)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所以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評標結果公示期不得少於3天。
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㈦ 公示期一般幾天
公示期一般的天數與實際情況有關系,主要有以下集中情況:
國家公示。 國家公示是指國家(政府)通過相關決議、項目和政策之前,把相關草案向社會大眾公示,徵求意見,以便聽取不同意見,對草案做最後修改。國家公示由於涉及大多數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時間較長,一般大於10天。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前的公示期一般為七至十五天。
企事業單位的公示期一般在一周7天左右。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公示期是指某一對象在被最終確認之前,由相關單位以各種方式向社會公眾或相關人員公布相關情況以聽取不同意見的時間段。在這期間,若有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以向公示單位提出。公示期過後單位將作出關於該對象的最終決定。
㈧ 招標公示期不得少於幾天
法律分析:招標公示期時間分三種情況:1、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不少於3日;2、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是長期公示,但中標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內屬於質疑期;3、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㈨ 招標公告公示期一般幾天
需要明確中標候選人公示與中標結果公示的不同,通常來說,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由於以上中標候選人的公示環節,已經充分公布了中標候選人的信息,並保障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權利,因此中標結果的公示性質僅僅是一種告知性公示,只是向社會公布中標結果,因此對此也沒有時間規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㈩ 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招標公告的種類比較多,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按照規定,一般的招標公告的公示期為20日左右,當然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適當的靈活變動,參與招標的單位要在時間期限內,抓緊時間積極准備,為中標准備好一切需要的材料,這樣可以更加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