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交易的交易背景元素是什麼
根據普洛爾的PER計算公式所述,應該採用的交易法和交易背景聯系,而構成的要素
② 反洗錢交易背景是什麼
所謂「洗錢」,是指將嚴重犯罪的違法所得和利潤洗錢為表面上合法的收入。通俗地說,就是把「黑錢」洗成「白錢」的犯罪行為。洗錢活動通常具有以下主要特點:一是有預謀。洗錢通常是有預謀和有計劃的犯罪活動。洗錢犯罪分子通常是精心策劃的,不僅知道或應該知道是犯罪所得,而且每一步都清楚二是特異性,洗錢所針對的具體資金或資產幾乎都來源於販賣、販毒、偷稅漏稅、貪污受賄、金融犯罪等各類嚴重犯罪所得;三是隱瞞性行為,為了將非法收入轉化為表面上合法的收入,消除犯罪線索和證據,洗錢活動非常隱蔽。
目前,國內外洗錢活動呈現以下趨勢:
1、嚴重性,洗錢活動逐漸與上游犯罪分離,與金融產品緊密結合,發展為獨立犯罪行為,對犯罪活動至關重要金融安全、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嚴重恐嚇。
2、多元化,洗錢活動的手段多種多樣,越來越呈現多元化,例如利用投資貿易、借貸金融服務、利用空殼公司、偽造商業票據、利用金融衍生品、通過中介機構進行洗錢等和其他方法。
3、professionalism,利用電腦等高科技服務,利用金融、金融、會計、律師等專業服務洗錢。一些金融人員、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專業人士參與洗錢過程,使現代洗錢活動更加專業化。
4、complexity,為了改變犯罪所得的原始方式,消除可能成為證據的痕跡,為犯罪所得創造外觀,將犯罪所得與合法所得相結合,迫使洗錢過程變得更加復雜,以實現外觀合法化的目的。
拓展資料
洗錢就是指將嚴重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清洗為表面合法所得,通俗地說,就是將「黑錢」清洗為「白錢」的犯罪行為。洗錢活動一般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是預謀性,洗錢往往是有預謀、有計劃的犯罪活動,洗錢犯罪分子一般都是經過精心策劃,不僅明知或應知是犯罪所得,而且每一步都有明確的部署、目標和報酬;
二是特定性,洗錢針對的特定資金或資產,幾乎全部來源於各種嚴重犯罪所得,如走私、販毒、偷稅騙稅、貪污賄賂、金融犯罪等;
三是隱蔽性,為了變違法所得為表面合法所得,消滅犯罪線索和證據,洗錢活動非常隱蔽。
③ 二手交易網的背景介紹
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新舊物品的交替日新月異,每個家庭,每個人都會有更新過的物品在閑置,如何處理這些物品也成為了人們日常關注的問題。有人會拿到當地的二手交易市場去交易,有人會因離二手市場較遠或二手物品不易搬運而把它當廢品賣掉甚至扔掉。這不僅不利於環保,還浪費了社會資源。由於二手交易網的誕生就使得二手交易不再局限於一定要去二手交易市場實行交易。由於網路的方便性,讓很大部分人選擇了上二手交易網發布二手買賣信息,足不出戶就可以買賣二手,極大的方便了老百姓。可以說二手交易網極大的推動了老百姓買賣二手的熱情,也促進了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
④ 客戶背景信息包括哪些
客戶背景信息包括:家庭住址丶男或女,年齡,職業和職務,另外也包括經濟收入高低
⑤ 反洗錢交易背景是什麼
交易背景其實是就是你交易的目的。比如個人客戶,在你進行大額轉賬時,銀行會要求填寫交易附言,用於了解本次轉賬的目的。對於機構客戶,在進行大額對外支付貿易貨款時,不僅要求填寫交易附言,更要求公司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包括但不僅限於貿易合同,清關文件等,為了證明你這筆合同是真實存在的,而不是為了對外轉賬虛構出來的。
⑥ 交易背景和資金來源的區別
意義不同。交易背景其實是就是你交易的目的。資金來源是「資金運用」的對稱。指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所擁有的資金從一定渠道取得或形成的來源。
⑦ 交易背景一般寫什麼
買過股票,做過期貨,
做空過蘋果
⑧ 支付寶交易背景真實性材料怎麼填
支付寶憑證需要證明交易背景的真實性。根據相關公開資料顯示,如果支付寶被惡意舉報或者違規被限制,就需要交易憑證來證明自己。交易憑證是證明你真實交易的東西,比如發票、銷售合同比較有說服力,沒有的話需要收款收據、收銀系統流水截圖等
⑨ 簡述常見的股權轉讓的交易背景或動機
一、第一大股東的控制提供了其進行盈餘管理的自由
傳統公司治理理論認為,公司代理問題的主要矛盾是外部投資者和管理層之間的利益沖突,被稱為「貝利一米恩斯命題」(Bede和Means,1932;Jensen和Meckling,1976)。而Shleifer和Vishny(1997)和La Port等(1998,1999)的研究發現現代公司的所有權結構完全不同於被廣泛接受的「貝利一米恩斯命題」,當股權集中達到一定程度時,控股股東能夠對企業實施有效的控制,最基本的代理問題將從投資者和經理人之間的沖突轉移到控股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沖突,從而導致控股股東具有以小股東為代價來掠奪公司財富的強烈動機和能力。傳統的「股權分散」及其兩權分離的情景不是現代公司所有權結構的主流狀態,現代公司權利結構中有相當一部分呈現出大股東控制性為主的特徵(Faccio和Lang,2002;Lemmon和Lins,2003;Claessens等,2000)。因此,在公司治理制度下,企業在營運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委託—代理關系中,所有者與經營者、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存在利益沖突。而大股東與中小股東的利益沖突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則表現為:大股東,特別是控股大股東,不僅具有信息優勢,更重要的是他們擁有公司重大決策權和實務操縱權。這些為他們進行不正當交易、攫取不正當利益提供了必要條件。當大股東需要隱藏其不正當交易時,他們也可以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力,向相關利益人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所以,從會計信息失真的制度基礎可以看出,會計信息失真本質上是經營者與大股東侵害公司相關人利益的一種表現形式。
自從Shleifer和Vishny(1997)在其著名的綜述中得出「當控股股東幾乎控制了公司的全部控制權時,他們更傾向於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而這些收益並不能為小股東分享」的結論以來,越來越多的學者發現控股股東不利於公司治理。Leuz,Nanda和Wysc,cki(2003)的研究表明,盈餘管理與控股股東為了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具有顯著的相關關系。企業存在控股股東會惡化公司治理,加劇盈餘管理行為的發生。由於大股東掌握了外部投資者無法知曉的內部信息,在大股東和外部投資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大股東具有通過操縱報告盈餘來隱瞞和誤導外部投資者的強烈動機(Teoh,1998;Fan和Wong,2002)。La Porta等(1998)研究發現股權集中度與財務報告質量負相關,大股東在一定程度上會藉助失真的會計信息實現其控制和掠奪小股東財富的目的。Fan和Wong(2002)研究了股權結構與會計盈餘信息之間的關系,發現控制權(control right)和現金流量權(cash flow right)的分離造成了控制性股東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代理沖突,控制性股東根據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來披露會計盈餘信息,導致報告盈餘對外部投資者來講失去了可信性,削弱了企業報告盈餘的信息含量(jnformation content)。Haw等(2003)研究了東亞9國和西歐13國企業大股東終極控制與盈餘管理的關系,發現盈餘管理的主要原因在於大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量權之間的分離,法律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程度與盈餘管理具有負相關關系,正式和非正式的法律制度能夠制約大股東的盈餘管理行為。Leuz等(2003)系統地研究了31個國家中企業的盈餘管理現象,發現盈餘管理的差異是由於大股東試圖獲取私有收益而造成的,通過盈餘管理可以向外部投資者隱藏企業的真實業績,從而形成了對外部投資者的誤導和侵害,股權結構和盈餘報告質量之間存在內生關系。
二、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下的盈餘管理行為
我國上市公司處於大股東超強控制狀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在40%以上,在公司決策中大股東很少受到來自其他股東的挑戰和阻力(劉俏、陸洲,2004)。大股東憑借控制權可以通過股權再融資獲得私有收益,甚至可以通過「隧道行為(Tunneling)」直接將上市公司的財富輸送出去。大股東和外部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導致大股東可能會利用盈餘管理謀取私人利益。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和投資者保護程度低下的背景下,大股東控制對我國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大股東憑借其控股地位控制公司管理層,強迫董事會和管理人員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公司事務,根據其需要來選擇適當的時點來操縱利潤。如在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時,大股東不惜利用各種盈餘管理手段以抬高股票的出售價格,從而獲得更多的可支配資本。在配股時。
論文關鍵詞: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盈餘管理
論文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大股東的控制提供了其進行盈餘管理的自由,然後對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下的盈餘管理行為研究進行回顧,最後對控股股東轉讓股權的公司盈餘管理動機進行詳細剖析。
一、第一大股東的控制提供了其進行盈餘管理的自由
傳統公司治理理論認為,公司代理問題的主要矛盾是外部投資者和管理層之間的利益沖突,被稱為「貝利一米恩斯命題」(Bede和Means,1932;Jensen和Meckling,1976)。而Shleifer和Vishny(1997)和La Port等(1998,1999)的研究發現現代公司的所有權結構完全不同於被廣泛接受的「貝利一米恩斯命題」,當股權集中達到一定程度時,控股股東能夠對企業實施有效的控制,最基本的代理問題將從投資者和經理人之間的沖突轉移到控股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沖突,從而導致控股股東具有以小股東為代價來掠奪公司財富的強烈動機和能力。傳統的「股權分散」及其兩權分離的情景不是現代公司所有權結構的主流狀態,現代公司權利結構中有相當一部分呈現出大股東控制性為主的特徵(Faccio和Lang,2002;Lemmon和Lins,2003;Claessens等,2000)。因此,在公司治理制度下,企業在營運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委託—代理關系中,所有者與經營者、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存在利益沖突。而大股東與中小股東的利益沖突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則表現為:大股東,特別是控股大股東,不僅具有信息優勢,更重要的是他們擁有公司重大決策權和實務操縱權。這些為他們進行不正當交易、攫取不正當利益提供了必要條件。當大股東需要隱藏其不正當交易時,他們也可以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力,向相關利益人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所以,從會計信息失真的制度基礎可以看出,會計信息失真本質上是經營者與大股東侵害公司相關人利益的一種表現形式。
自從Shleifer和Vishny(1997)在其著名的綜述中得出「當控股股東幾乎控制了公司的全部控制權時,他們更傾向於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而這些收益並不能為小股東分享」的結論以來,越來越多的學者發現控股股東不利於公司治理。Leuz,Nanda和Wysc,cki(2003)的研究表明,盈餘管理與控股股東為了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具有顯著的相關關系。
企業存在控股股東會惡化公司治理,加劇盈餘管理行為的發生。由於大股東掌握了外部投資者無法知曉的內部信息,在大股東和外部投資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大股東具有通過操縱報告盈餘來隱瞞和誤導外部投資者的強烈動機(Teoh,1998;Fan和Wong,2002)。La Porta等(1998)研究發現股權集中度與財務報告質量負相關,大股東在一定程度上會藉助失真的會計信息實現其控制和掠奪小股東財富的目的。Fan和Wong(2002)研究了股權結構與會計盈餘信息之間的關系,發現控制權(control right)和現金流量權(cash flow right)的分離造成了控制性股東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代理沖突,控制性股東根據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來披露會計盈餘信息,導致報告盈餘對外部投資者來講失去了可信性,削弱了企業報告盈餘的信息含量(jnformation content)。Haw等(2003)研究了東亞9國和西歐13國企業大股東終極控制與盈餘管理的關系,發現盈餘管理的主要原因在於大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量權之間的分離,法律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程度與盈餘管理具有負相關關系,正式和非正式的法律制度能夠制約大股東的盈餘管理行為。Leuz等(2003)系統地研究了31個國家中企業的盈餘管理現象,發現盈餘管理的差異是由於大股東試圖獲取私有收益而造成的,通過盈餘管理可以向外部投資者隱藏企業的真實業績,從而形成了對外部投資者的誤導和侵害,股權結構和盈餘報告質量之間存在內生關系。
二、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下的盈餘管理行為
我國上市公司處於大股東超強控制狀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在40%以上,在公司決策中大股東很少受到來自其他股東的挑戰和阻力(劉俏、陸洲,2004)。大股東憑借控制權可以通過股權再融資獲得私有收益,甚至可以通過「隧道行為(Tunneling)」直接將上市公司的財富輸送出去。大股東和外部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導致大股東可能會利用盈餘管理謀取私人利益。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和投資者保護程度低下的背景下,大股東控制對我國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大股東憑借其控股地位控制公司管理層,強迫董事會和管理人員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公司事務,根據其需要來選擇適當的時點來操縱利潤。如在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時,大股東不惜利用各種盈餘管理手段以抬高股票的出售價格,從而獲得更多的可支配資本。在配股時。
論文關鍵詞: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盈餘管理
論文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大股東的控制提供了其進行盈餘管理的自由,然後對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下的盈餘管理行為研究進行回顧,最後對控股股東轉讓股權的公司盈餘管理動機進行詳細剖析。
一、第一大股東的控制提供了其進行盈餘管理的自由
傳統公司治理理論認為,公司代理問題的主要矛盾是外部投資者和管理層之間的利益沖突,被稱為「貝利一米恩斯命題」(Bede和Means,1932;Jensen和Meckling,1976)。而Shleifer和Vishny(1997)和La Port等(1998,1999)的研究發現現代公司的所有權結構完全不同於被廣泛接受的「貝利一米恩斯命題」,當股權集中達到一定程度時,控股股東能夠對企業實施有效的控制,最基本的代理問題將從投資者和經理人之間的沖突轉移到控股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沖突,從而導致控股股東具有以小股東為代價來掠奪公司財富的強烈動機和能力。傳統的「股權分散」及其兩權分離的情景不是現代公司所有權結構的主流狀態,現代公司權利結構中有相當一部分呈現出大股東控制性為主的特徵(Faccio和Lang,2002;Lemmon和Lins,2003;Claessens等,2000)。因此,在公司治理制度下,企業在營運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委託—代理關系中,所有者與經營者、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存在利益沖突。而大股東與中小股東的利益沖突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則表現為:大股東,特別是控股大股東,不僅具有信息優勢,更重要的是他們擁有公司重大決策權和實務操縱權。這些為他們進行不正當交易、攫取不正當利益提供了必要條件。當大股東需要隱藏其不正當交易時,他們也可以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力,向相關利益人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所以,從會計信息失真的制度基礎可以看出,會計信息失真本質上是經營者與大股東侵害公司相關人利益的一種表現形式。
自從Shleifer和Vishny(1997)在其著名的綜述中得出「當控股股東幾乎控制了公司的全部控制權時,他們更傾向於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而這些收益並不能為小股東分享」的結論以來,越來越多的學者發現控股股東不利於公司治理。Leuz,Nanda和Wysc,cki(2003)的研究表明,盈餘管理與控股股東為了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具有顯著的相關關系。企業存在控股股東會惡化公司治理,加劇盈餘管理行為的發生。由於大股東掌握了外部投資者無法知曉的內部信息,在大股東和外部投資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大股東具有通過操縱報告盈餘來隱瞞和誤導外部投資者的強烈動機(Teoh,1998;Fan和Wong,2002)。La Porta等(1998)研究發現股權集中度與財務報告質量負相關,大股東在一定程度上會藉助失真的會計信息實現其控制和掠奪小股東財富的目的。Fan和Wong(2002)研究了股權結構與會計盈餘信息之間的關系,發現控制權(control right)和現金流量權(cash flow right)的分離造成了控制性股東與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代理沖突,控制性股東根據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來披露會計盈餘信息,導致報告盈餘對外部投資者來講失去了可信性,削弱了企業報告盈餘的信息含量(jnformation content)。Haw等(2003)研究了東亞9國和西歐13國企業大股東終極控制與盈餘管理的關系,發現盈餘管理的主要原因在於大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量權之間的分離,法律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程度與盈餘管理具有負相關關系,正式和非正式的法律制度能夠制約大股東的盈餘管理行為。Leuz等(2003)系統地研究了31個國家中企業的盈餘管理現象,發現盈餘管理的差異是由於大股東試圖獲取私有收益而造成的,通過盈餘管理可以向外部投資者隱藏企業的真實業績,從而形成了對外部投資者的誤導和侵害,股權結構和盈餘報告質量之間存在內生關系。
二、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下的盈餘管理行為
我國上市公司處於大股東超強控制狀態,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在40%以上,在公司決策中大股東很少受到來自其他股東的挑戰和阻力(劉俏、陸洲,2004)。大股東憑借控制權可以通過股權再融資獲得私有收益,甚至可以通過「隧道行為(Tunneling)」直接將上市公司的財富輸送出去。大股東和外部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導致大股東可能會利用盈餘管理謀取私人利益。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和投資者保護程度低下的背景下,大股東控制對我國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大股東憑借其控股地位控制公司管理層,強迫董事會和管理人員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公司事務,根據其需要來選擇適當的時點來操縱利潤。</P<>
⑩ 貿易背景指什麼
首先來分析下現代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
知識經濟是指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生產、分配、使用之上的經濟,它是一種以知識作為發展資本,靠人類智力來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從而實現經濟增長的新型經濟形態。在知識經濟時代,科學技術知識既是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又是國際競爭的重點。因此,知識是知識經濟時代經濟增長的重要生產要素,同時,知識經濟的發展對國際貿易的各個方面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在知識經濟已初露端倪的今天,國際貿易的發展表現出一系列的新趨勢。
一、知識經濟時代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
1.國際貿易發展動因知識化
按照亞當·斯密、大衛·李嘉圖古典的比較優勢理論和赫克歇爾、俄林的資源稟賦理論,一國與另一國發生國際貿易的動因,主要是各國擁有的生產成本和資源稟賦不同,按照生產成本的不同和資源要素豐缺盈餘的程度進行國際分工,然後進行國際貿易,貿易雙方均能獲得擁有生產成本和資源稟賦相對優勢的貿易利益。然而,20世紀90年代以來,知識經濟初露端倪,特別是以信息技術、知識產業為主要標志的知識革命迅猛發展,我們正在邁向一個以智力資源和知識要素佔有、分配、生產和消費的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總量、人才素質和科技實力將代替資本成為競爭的根本要素,智力資源的豐缺盈餘程度將成為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的決定性因素,自然稟賦狀況的重要性日益被削弱,以自然資源為中心的國際分工體系逐漸被以知識和技術為中心的國際分工體系所代替,科學技術知識將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的重要動因。社會發展的實踐經驗也證明了科學技術知識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科學技術對經濟的貢獻率在20世紀上半葉不到50%,但到90年代卻達到80%-85%;發達國家經濟增長也主要是通過科學技術進步獲得的。據美國商務部和美國電子協會統計,美國「新經濟」增長的1/4以上歸功於信息科學技術,今天對美國經濟起主導作用的是高技術信息產業,微軟、英特爾等已經取代了當年的三大汽車公司。此外,又據美國商務部和國家製造業協會的研究表明,與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有關的工作崗位比製造業的平均工資高15%,高新技校產品的出口不僅利潤較高,而且使美國對經濟緊縮或經濟周期的抵抗力更強,高技術產品的出口成為美國20世紀90年代以來經濟持續增長的主要因素之一。
2.國際貿易交易對象高級化
在科學技術知識對經濟發展日益重要的今天,國際貿易交易對象逐漸高級化。首先,國際技術貿易在國際貿易的構成中發展十分迅速。據統計,1993年以來,主要工業化國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增長均高於全部出口的增長速度,1975-1985年10年間,美、德、英、法、日五國高新技術出口額平均增長了73.1%,而1985-1995年,高新技術出口額增長了353%,是前10年高新技術出口額增長的5倍,可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已成為國際貿易新的增長點。其次,國際貿易商品結構也日益高級化。1985-1993年,世界高科技產業年增長率為14.3%,高科技產業產品在製造產業產品出口貿易的份額也日益上升,估計到2002年將占製造業產品出口比重的1/4。國際貿易交易對象高級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各國都普遍重視科技的開發研究,實行科技發展戰略,把高科技產業作為制高點;第二,世界技術發明創造與更新的周期大大縮短,也是加快國際技術流動的重要原因之一,蒸汽機從研製到產品用了100年的時間,而平面型晶體管從研製到產品只用了5年的時間;產品技術更新的周期在20世紀70年代是5-6年,在80年代是4-5年,在90年代則是1.5-2年;第三,與技術貿易有關的社會條件日益完善,尤其是各國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為國際技術貿易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經濟、法律環境;最後,經濟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使各國的經濟合作與依賴進一步加深,國際技術交流更加頻繁。
3.國際貿易交易方式網路化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多媒體技術和網路技術的發展,國際貿易交易日益藉助國際互聯網來完成,出現了所謂的網路貿易。網路貿易是指通過計算機網路,如萬維網、網際網路等現代化電子方式所進行的貿易或商務活動,整個交易過程包括交易磋商、簽約、貨物交付、貨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電信網路上進行。其交易的產品主要是數字化產品,如金融服務、網上娛樂、售票服務、音像書刊、軟體設計、咨詢服務、信息傳遞等;也有實物產品交易,實物產品交易則是交易磋商、簽約、貨款支付在網上進行,實物交付在具體地點進行[1](P34-35)。目前,網路貿易發展十分迅速。1996年網上交易額只有23億美元,1997年網上交易額就為150億美元,1998年達500億美元,據美國《商業周刊》預計,到2001年全球網上貿易總額將達2051億美元,2002年可達3490億美元。正是由於網路貿易具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它才引起世界各國和國際經濟組織的關注,紛紛制訂各種政策和採取各種措施來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