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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互聯網信息管理

發布時間:2022-12-22 06:30:50

⑴ 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技術

導語: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技術?隨著計算機網路技術的發展,網路信息安全管理問題不容忽視。在實際運行過程中,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網路安全防範體系,針對用戶不同需求,採用不同的防範措施,避免泄露用戶的隱私和信息。

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技術

第一,要安裝防火牆,可以有效的防止內部網路遭到外部破壞。

防火牆的設置,可以有效防範外部入侵,可以有效的對數據進行監視,阻擋外來攻擊。雖然有了防火牆作為屏障,但是不能從根本上保障計算機內網的安全,因為很多的不安全因素也會來自內部非授權人員的非法訪問或者惡意竊取,因此,在計算機網路內部,還要做好身份鑒別和基本的許可權管理,做好文件的保密儲存,保證內部涉密信息的安全性。

第二,口令保護。

在計算機運行過程中,黑客可以破解用戶口令進入到用戶的計算機系統,因此,用戶要加強設置口令的保護,在實際使用過程中要定期更換密碼等。就目前而言,較為常用的是採用動態口令的方式,建立新的身份認證機制,大大提高用戶賬戶信息的安全性。動態口令主要通過一定的密碼演算法,從而實時的生成用戶登錄口令。因為登錄口令是與時間密切相關的,每次口令不一樣,而且一次生效,從而解決了口令的泄露問題,有效的保證用戶信息的安全性。

第三,數據加密。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電子商務廣泛應用,企業之間的數據和信息需要互聯網進行傳播,在進行傳輸過程中,可能出現數據竊取或者被篡改的威脅,因此,為了保證數據和信息的安全,要進行保密設置,採取加密措施,從而保證數據信息的機密性和完整性,防止被他人竊取和盜用,維護企業的根本利益。另外,在實際傳輸過程中,如果有的數據被篡改後,還可以採用校驗技術,恢復已經被篡改的內容。

第四,提高網路信息安全管理意識。

對企業而言,要向員工廣泛宣傳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知識,做好基本的計算機安全維護,普及一定的安全知識,了解簡單的威脅計算機安全的特性,認識到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員工的警覺性;還要建立專業的網路信息安全管理應急小左,對計算機網路信息運行中遇到的問題要進行分析和預測,從而採取有效的措施,幫助企業網路運行安全。對個人而言,要設置較為復雜口令,提高使用計算機安全意識,保護個人的重要隱私和機密數據。個人用戶要及時升級殺毒軟體,有效防止病毒入侵,保證計算機運行安全。另外,為了防止突發事件,防止計算機數據丟失,個人用戶要對重要的數據進行復制備份,在計算機遇到攻擊癱瘓以後,保證數據資料不會丟失,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如何加強網路安全管理技術

1.加強政府網站安全工作組織領導,提高責任意識

從哈爾濱市每年開展的政府網站績效考核工作可以看出,有相當數量部門領導沒有把政府網站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問題。借鑒全國其他省(市)的先進經驗,一是建議市政府將政府網站納入地方政府和部門績效考核體系,作為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內容之一,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依據。二是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管理和明確責任,確保政府網站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人,一層抓一層,做到網站管理不缺位,信息安全有保障。

2.建立健全政府網站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

一是建立政府網站的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指導和制約網站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網站出現相關問題時,工作人員要快速向網站相關負責人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處理;二是建立網站日常巡檢制度,指定人員每日檢查網站運行情況,及時發現並妥善解決存在的問題;三是建立具體負責人制度,對網站的網路管理、資料庫服務維護、信息處理等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四是建立節假日值班制度,做到信息及時更新,保證網站不間斷運行;建立日誌記錄備案制度,對網站日常工作要如實記錄,並作為技術管理檔案保存。

3.加強人才隊伍的培養,統籌建立哈爾濱市應急處理體系

一是加強政府網站安全管理培訓。通過參加信息安全、信息技術、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培訓,進一步提高網站工作人員整體建設網站、管理網站的能力。二是強化技術支撐保障工作。成立哈爾濱市信息安全測評中心,為哈爾濱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網站提供技術保障和技術支撐服務。三是建立政府網站專項應急預案,以保證政府網站在事故發生時得到快速、及時處理。四是建立信息安全檢查監督機制。依據已確立的技術法規、標准與制度,定期開展信息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按規定處罰相關責任人,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和隱患,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限期整改。

4.統籌規劃政府網站群建設,實施集約化管理。

積極推進雲模式下政府網站群的集約化建設。一是按照哈爾濱市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要求,進行統籌規劃,統一網站運行載體,避免分散、重復建設,即:利用哈爾濱市信息中心平台的基礎環境作為哈爾濱市政府網站運行載體;由哈爾濱市信息中心平台的技術隊伍,承擔哈爾濱市政府網站的建設及日常運行的技術維護工作;對於缺乏建設、維護網站能力的單位或部門,不再建設獨立網站,由哈爾濱市信息中心平台代為承載其應向社會公眾提供的政府信息公開等政務公共服務功能。二是確立統一標准,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機制,規劃“中國哈爾濱”門戶網站群及內容管理系統建設,進一步整合各部門政府網站,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統一的`站群管理平台,將哈爾濱市各政府機構網站整合到站群平台上運行,形成以市政府門戶網站為核心,以政府機構網站為群體的,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的網站群體系,全面提高政府網站公共服務水平。三是加強網站群建設管理,強化安全保障,建立應急響應機制,依託由哈爾濱市信息中心平台現有技術、人才優勢,為哈爾濱市政府網站建設單位提供安全技術支持、信息技術培訓、網路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

5.加大安全技術體系建設

技術防護是確保網站信息安全的有力措施,在技術防護上,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強網路環境安全。

首先要安裝網站防火牆(WAF)、網站防篡改系統、網路防火牆和入侵檢測系統等,在傳統的網路防火牆基礎上,網站防火牆(WAF)從網路的應用層面提高網站安全防護能力,利用入侵檢測系統識別黑客非法入侵、惡意攻擊以及異常數據流量, 通過對網站防火牆(WAF)和網路防火牆進一步優化配置來阻斷黑客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網站防篡改系統是網站最後一道防護屏障,一旦防護失效時,網站首頁或內容被篡改,防篡改系統可立即恢復網站被篡改的內容,不至於造成政治事件和影響,同時給網站管理人員短暫喘息時間,及時修改和完善網站安全配置文件,確保網站安全穩定運行。

二是加強網站平台安全管理。

在現有中心平台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網路結構、合理配置網路資源,配置下一代防火牆、病毒防護體系、網路安全檢測掃描設備和網路安全集中審計系統等設備,從邊界防護、訪問控制、入侵檢測、行為審計、防毒防護、安全保護等方面不斷完善哈爾濱市信息化中心平台的安全體系建設,確保在哈爾濱市信息中心平台基礎環境下,大數據平台、大工業體系信息化輔助決策平台和雲模式下政府網站群平台安全穩定建設運行。

三是加強網站代碼安全。

一個安全的網站,不但要有良好的網路環境,更要有高質量的應用系統,現時期由於網站代碼不嚴密、安全性差引起的網路安全事件屢見不鮮,這就要求網站技術開發人員在開發應用系統過程中,要養成良好的代碼編寫習慣,盡量不要使用來歷不明的代碼和插件,編寫程序時要嚴格過濾敏感的字元,並且在系統開發完成後,要有相應的代碼檢測機制和手段,及時更新漏洞補丁,從源頭上遏制網站掛馬、SQL注入和跨站點腳本攻擊等行為。要部署網頁防篡改系統,網頁防篡改系統具備實時阻斷非法修改和對非法修改的文件進行恢復的能力,在其他防護措施失效的情況下,能夠有效地解決網頁被篡改的問題,實現針對網站信息的保護。

四是加強數據安全。

要加強資料庫的安全,採用正版資料庫系統,通過網路安全域劃分,資料庫被隱藏在安全區域,同時通過安全加固服務對資料庫進行安全配置,並對資料庫的訪問許可權做最為嚴格的設定,最大限定保證資料庫安全;部署數據災備系統,對網站和關鍵應用系統數據進行定期備份,利用市政府大樓機房環境,將這些數據進行異地備份,確保關鍵數據安全,防止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⑵ 試論述網路是如何進行管理的

網路管理是保證網路安全、可靠、高效和穩定運行的必要手段。CIMS網路管理,就是通過監視、分析和控制CIMS網路,保證CIMS網路服務的有效實現。隨著網路規模的擴大和網路復雜性的增加,網路管理已成為整個網路系統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從使用角度,一個網路管理系統應該滿足以下要求:

①同時支持網路監視和控制兩方面的能力;

②能夠管理所有的網路協議;

③盡可能大的管理范圍;

④盡可能小的系統開銷;

⑤可以管理不同廠家的連網設備;

⑥容納不同的網管系統。

目前,網路管理的標准主要有OSI的CIMP和IETF的SNMP。實質上,SNMP是CIMP的一種簡化。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以及內聯網在企業內的廣泛應用,IETF的SNMP已成為企業網管理的主要協議。根據OSI的網路管理框架以及CIMS的網路特點,一個CIMS網路管理系統必須具有以下功能:

(1)失效管理失效管理是基本的網路管理功能,它是與失效檢測、失效診斷和恢復等工作有關的部分,其目的是保證網路能夠提供連續可靠的服務。CIMS網路服務的意外中斷往往會給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很大的影響。而且在一個大型企業的CIMS網路中,發生失效故障,往往難以確定故障點,這就需要失效管理提供逐步隔離和最後定位故障的一整套方法和工具。一個好的故障管理系統應能及時地發現故障(包括通過分析和統計,發現潛在的故障),並精確地定位故障點。

(2)配置管理一個CIMS網路是由多種多樣的設備連接而成的,這些設備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屬性。所謂的配置管理就是定義、收集、監測和管理這些設備的參數,通過動態地修改和配置這些設備的參數,使得整個網路的性能得到優化。配置管理功能至少包括識別被管網路的拓撲結構、標識網路中的各個對象、自動修改設備的配置和動態維護網路配置資料庫等。

(3)性能管理性能管理主要包括流量管理和路由管理,通過各種網路信息(流量、使用者、訪問資源和訪問頻度等)的收集、分析和統計,平衡整個網路的負載,合理分配網路流量,提高網路資源的利用率和整個網路的吞吐率,避免網路超載和死鎖的發生等。

(4)計費管理計費管理主要記錄網路資源的使用情況、計算使用網路資源的代價,控制用戶過多佔用網路資源,從而達到提高網路效率的目的。在網路資源有償使用的情況下,計費管理功能能夠統計哪些用戶利用哪條通信線路傳輸了多少信息,訪問的是什麼資源等,因此,計費管理是商業化計算機網路的重要網路管理功能。

(5)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證網路資源不被非法使用,以及網路管理系統本身不被未經授權地訪問。網路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授權管理、訪問控制管理,以及安全檢查跟蹤和事件處理等。

ISO在ISO/IEC 7498-4文檔中定義了網路管理的五大功能,並被廣泛接受。這五大功能是:
1、 故障管理(fault management)
故障管理是網路管理中最基本的功能之一。用戶都希望有一個可靠的計算機網路,當網路中某個部件出現問題時,網路管理員必須迅速找到故障並及時排除。
2、 計費管理
用來記錄網路資源的使用,目的是控制和檢測網路操作的費用和代價,它對一些公共商業網路尤為重要。
3、 配置管理
配置管理同樣重要,它負責初始化網路並配置網路,以使其提供網路服務。
4、 性能管理
不言而喻,性能管理估計系統資源的運行情況及通信效率情況。
5、 安全管理
安全性一直是網路的薄弱環節之一,而用戶對網路安全的要求有相當高。

⑶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滿足公眾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的需求,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新聞信息,是指時政類新聞信息,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評論。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包括通過互聯網登載新聞信息、提供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和向公眾發送時政類通訊信息。

第三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國家鼓勵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傳播有益於提高民族素質、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健康、文明的新聞信息。

第四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管全國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設立

第五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分為以下三類:

(一)新聞單位設立的登載超出本單位已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提供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向公眾發送時政類通訊信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二)非新聞單位設立的轉載新聞信息、提供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向公眾發送時政類通訊信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三)新聞單位設立的登載本單位已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和有關行政法規,設立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審批。

設立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第六條新聞單位與非新聞單位合作設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新聞單位擁有的股權不低於51%的,視為新聞單位設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新聞單位擁有的股權低於51%的,視為非新聞單位設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第七條設立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二)有5名以上在新聞單位從事新聞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新聞編輯人員;

(三)有必要的場所、設備和資金,資金來源應當合法。

可以申請設立前款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機構,應當是中央新聞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

審批設立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除應當依照本條規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關於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行業發展的總量、結構、布局的要求。

第八條設立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除應當具備本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條件外,還應當有10名以上專職新聞編輯人員;其中,在新聞單位從事新聞工作3年以上的新聞編輯人員不少於5名。

可以申請設立前款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組織,應當是依法設立2年以上的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法人,並在最近2年內沒有因違反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申請組織為企業法人的,注冊資本應當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審批設立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除應當依照本條規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關於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行業發展的總量、結構、布局的要求。

第九條 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與境內外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企業進行涉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的合作,應當報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

第十條申請設立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填寫申請登記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二)場所的產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和資金的來源、數額證明;

(三)新聞編輯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

申請設立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機構,還應當提交新聞單位資質證明;申請設立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組織,還應當提交法人資格證明。

第十一條申請設立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中央新聞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以及非新聞單位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提出申請。

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提出申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實地檢查,提出初審意見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應當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40
日內作出決定。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提出申請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0
日內進行實地檢查,作出決定。批準的,發給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屬於中央新聞單位設立的,應當自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之日起1個月內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備案;屬於其他新聞單位設立的,應當自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之日起1個月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辦理備案時,應當填寫備案登記表,並提交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章制度和新聞單位資質證明。

第十三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依照本規定設立後,應當依照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行政法規向電信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四條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股權構成、服務項目、網站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申請換發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根據電信管理的有關規定,需報電信主管部門批准或者需要電信主管部門辦理許可證或者備案變更手續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股權構成、網站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向原備案機關重新備案;但是,股權構成變更後,新聞單位擁有的股權低於51%的,應當依照本規定辦理許可手續。根據電信管理的有關規定,需報電信主管部門批准或者需要電信主管部門辦理許可證或者備案變更手續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章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規范

第十五條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按照核定的服務項目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第十六條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轉載新聞信息或者向公眾發送時政類通訊信息,應當轉載、發送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並應當註明新聞信息來源,不得歪曲原新聞信息的內容。

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不得登載自行采編的新聞信息。

第十七條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轉載新聞信息,應當與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簽訂書面協議。中央新聞單位設立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將協議副本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備案;其他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將協議副本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簽訂前款規定的協議,應當核驗對方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不得向沒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提供新聞信息。


第十八條中央新聞單位與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開展除供稿之外的互聯網新聞業務合作,應當在開展合作業務10日前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報告;其他新聞單位與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開展除供稿之外的互聯網新聞業務合作,應當在開展合作業務10日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報告。

第十九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或者提供的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十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建立新聞信息內容管理責任制度。不得登載、發送含有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規定內容的新聞信息;發現提供的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中含有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規定內容的,應當立即刪除,保存有關記錄,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第二十一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記錄所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內容及其時間、互聯網地址,記錄備份應當至少保存60日,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法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依法進行實地檢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第二十三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應當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進行監督;發現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或者提供的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中含有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規定內容的,應當通知其刪除。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立即刪除,保存有關記錄,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屬於中央新聞單位設立的,應當每年在規定期限內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提交年度業務報告;屬於其他新聞單位或者非新聞單位設立的,應當每年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提交年度業務報告。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根據報告情況,可以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管理制度、人員資質、服務內容等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接受公眾監督。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應當公布舉報網站網址、電話,接受公眾舉報並依法處理;屬於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舉報,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擅自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或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超出核定的服務項目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電信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書面認定意見,按照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停止其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責令互聯網接入服務者停止接入服務。

第二十七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含有本規定第十九條禁止內容,或者拒不履行刪除義務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電信主管部門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書面認定意見,按照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停止其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責令互聯網接入服務者停止接入服務。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含有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內容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依照前款規定的處罰種類、幅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轉載來源不合法的新聞信息、登載自行采編的新聞信息或者歪曲原新聞信息內容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未註明新聞信息來源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履行備案義務的;

(二)未履行報告義務的;

(三)未履行記錄、記錄備份保存或者提供義務的。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向沒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提供新聞信息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以及電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所稱新聞單位是指依法設立的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通訊社;其中,中央新聞單位包括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設立的新聞單位。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⑷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為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滿足公眾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的需求,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法律依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新聞信息,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評論。

第三條 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⑸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9月20日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施行。總理朱_基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一條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
第三條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製作等服務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
第四條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第五條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第六條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除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的要求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二)有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務項目屬於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第七條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應當持經營許可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八條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主辦單位和網站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二)網站網址和服務項目;(三)服務項目屬於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文件。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對備案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編號。
第九條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第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和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公布取得經營許可證或者已履行備案手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名單。
第十一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經許可或者備案的項目提供服務,不得超出經許可或者備案的項目提供服務。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從事有償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服務項目、網站網址等事項的,應當提前30日向原審核、發證或者備案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其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
第十三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上網用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並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
第十四條從事新聞、出版以及電子公告等服務項目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提供的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上網用戶的上網時間、用戶帳號、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主叫電話號碼等信息。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的記錄備份應當保存60日,並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第十五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六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第十七條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申請在境內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資、合作,應當事先經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資的比例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八條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法對互聯網信息服務實施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教育、衛生、葯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國家安全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互聯網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備案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關閉網站。
第二十條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通知企業登記機關;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備案機關責令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
第二十一條未履行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義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暫時關閉網站。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在其網站主頁上標明其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義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發證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並由備案機關責令關閉網站。
第二十四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其業務活動中,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新聞、出版、教育、衛生、葯品監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五條電信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疏於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在本辦法公布前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自本辦法公布之日起60日內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補辦有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是為了規范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而制定的法規。
2021年1月22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規定明確:本規定施行之前頒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從事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全國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網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第四條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序良俗,履行社會責任,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生產發布向上向善的優質信息內容,發展積極健康的網路文化,維護清朗網路空間。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注冊運營公眾賬號,生產發布高質量政務信息或者公共服務信息,滿足公眾信息需求,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鼓勵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積極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提升政務信息發布、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水平,提供充分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
第五條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提供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應當取得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
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6年11月4日發布,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規定》旨在促進互聯網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
法律依據
《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九條_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對申請注冊從事經濟、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公眾賬號,應當要求用戶在注冊時提供其專業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獲得的職業資格或者服務資質等相關材料,並進行必要核驗。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對核驗通過後的公眾賬號加註專門標識,並根據用戶的不同主體性質,公示內容生產類別、運營主體名稱、注冊運營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等注冊信息,方便社會監督查詢。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建立動態核驗巡查制度,適時核驗生產運營者注冊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

⑹ 互聯網運營如何管理

導語:在生產運營多樣化前提下,努力搞好專業化生產運營,實現多樣化和專業化的有機統一,也是現代運營追求的方向。以下是關於互聯網運營如何管理的技巧方法,歡迎大家的借鑒參考!運營系統是指上述變換過程得以實現的手段。它的構成與變換過程中的物質轉換過程和管理過程相對應,包括一個物質系統和一個管理系統。

互聯網運營如何管理

一,時時學習的心態;

很多時候,都在說:邊學習邊成長,互聯網是一個快速發展行業,也是一個變化莫測的領域;不管是企業或是個人,想做一個常勝的將軍,時時學習的心態必須要有的。學習的對象有很多,可以為同等,下屬,同行,相鄰行業,朋友圈等;有不少互聯網運營管理者,平面上氣勢磅礴;其實不然,只是會設置規則,真正的內在不懂幾個,只是看到別的平台PV,UV高了,訂單多了,接下來所有平台一率加大指標,誤了小兵們努力後的成果與平台的方向。能把情面放下來的管理者,沒有幾人;有時害了企業,誤了小兵,也損了自己的管理威嚴。

二,及時創新

互聯網,最大的變化就是:變!唯一不變的也就是:變!想要把自己的企業或是產品,在此領域中占穩腳步,贏得顧客,引導市場;不光是靠口碑,質量,創新力度也要跟上潮流步伐。生活中,路邊信息,手機小報,別人隨口的一個玩笑等,都是一個及時的資訊;有可能就是下一步網路時代的變遷。生活是相通的,網路是相通的',能把信息也融入到生活中,才是對網路的慢性掌控;同時一個互聯網運營管理者,能把這一點,及時反饋給自己的同伴,下屬運營人員,也將是又一大創新。

三,擁有各家平台操作經驗,或自行研究過的經歷;

處在一個互聯網運營管理層,想要自己的團隊,或是一兵一卒不被別家比下去;最切身的感受則是:自己是一個全能手,同時也是一個救火員!先動手再指揮,再變成規則去執行,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很多下屬都聽不慣上級說:這個你怎麼沒有關注,那個你怎麼沒有發現。。。下個月你要完成多少,你看別的平台完成比你多了多少。給予建議,遠比給予壓力要來的實在的多;也會贏得更多的擁戴者,追隨者。

四,工作+學習,一天保持10-15小時在線時間;

從事互聯網者,與其是勤奮的,不如說是堅持的。能把事做好,市場打穩,不花足夠的時間,那都是謊言。原來注重PC端的,現在移動端也悄悄在小跑追趕;不在PC端工作,就在移動端了解市場,或是在線發現問題。

五,遇事先冷處理,再高調發言;

互聯網有能者,也有個性者,更有曇花一現者;一個新出來的平台,沒有市場潛力的,沒有後台支持的,想要快速佔領市場或是贏得顧客的青睞是比較困難的。遇到新合作,新話題,事物,或是平台,心動不如行動;不防直接操作一番後再做分享與安排。很多人會說,一個管理者,如果什麼都要操作,那還是管理人員嗎?是的,管理者不必要什麼都要操作,那如果不操作,怎麼知道內在是什麼?這里並不要求全部操作,只需要分析+操作。

六,多對比,多了解。

網路市場很大,也很雜,想要在不同的平台,把自己的企業或產品,同時推向大眾,是一個不錯的想法;這里建議先了解,再選擇以哪些平台為主去操作,投入人力物力去全力做穩。管理者,更多的是一個自我成長與團隊共同成長的目標責任制;能不把自己當成上級或許贏家離你會越來越近。

內容推薦:

互聯網運營到底是做什麼的?

品運營:

1、負責用戶的日常運營,能准確識別並深刻理解用戶需求並清晰表達;

2、通過對用戶需求和行為的分析,推動合理運營計劃制定,引導和維護核心用戶,提升用戶體驗及產品忠誠度;

3、監控用戶行為,針對線上用戶問題及時作出解答及向產品團隊提供用戶反饋;

4、整理用戶產品意見反饋和建議,跟進產品重大更新及問題處理,並協助產品部門推進產品優化。

新媒體運營:

1、負責公司新媒體平台微博、微信的內容建設,包括內容和專題策劃、選題、執行,跟蹤推廣效果,整理分析數據並反饋;

2、把握公司新媒體運營的整體風格和個性,開展階段性的線上活動,跟蹤推廣效果;

3、及時掌握行業資訊和新聞熱點,不斷研究運營手段與推廣模式;

4、參與公司整體品牌、產品的營銷策劃與市場推廣;

5、增加粉絲數量,提高粉絲活躍度。

⑺ 互聯網公司應該如何管理

員工上班期間不好好工作,經常做與工作無關的上網行為,要從多方面進行管理,比如嚴格監管制度,建立監察的機構同時配合部署電腦監控軟體從三方面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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