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預防個人信息泄露
1、不要隨便填寫各種各樣的調查問卷。現在在街上、校園、網上都會遇到各種問卷調查,那麼此時一定要注意防範,不要輕易填寫個人信息。
2、不要貪小便宜。對於一些留下聯系方式或者注冊某個APP就能得到一些精美的小禮品的活動,千萬要注意,因為你的個人信息大部分就是這樣泄露的。
3、不要隨便扔快遞單據。快遞單那裡會寫上你的收貨地址、姓名和聯系方式,如果隨便丟棄,就相當於自己主動泄露個人信息。
4、不要隨意丟棄車票和機票。現在的飛機票和火車票都實行了實名制,上面有自己的身份證等信息,隨意丟棄會導致信息泄露。
5、及時刪除在列印店列印的資料。在列印店列印,很多人喜歡將U盤的文件拷到電腦上,列印之後又忘記刪除,特別是一些簡歷等含有個人信息的資料。
6、網路上的個人信息也需要進行保護。
個人信息泄露八大途徑及防範措施:
1、淘汰的舊手機
要謹慎處理自己更換下來的手機。現在手機升級換代速度快,有的人喜歡趕時尚,頻繁更換手機,而對載有大量個人信息的舊手機大都採用一刪了之的辦法處理後,即拿到二手市場變賣,也有的隨意送人。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每年都有上億部手機被淘汰,二手手機成了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有些收購二手手機的商販,利用這一漏洞「倒賣」個人信息,他們只要利用簡單的工具,就能輕而易舉地恢復手機里的數據,然後再以幾毛錢一條的價格打包出售機主的手機號、通訊錄、支付寶賬號等信息。這些信息一旦流向市場,個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難以得到保障。
警方提醒
在處理舊手機時,首先要將手機存儲卡的數據拷貝備份後直接物理銷毀。然後是處理手機本機存儲的信息,這個可通過反復裝滿並刪除內存、用第三方刷機工具進行一鍵刷機等方法徹底清除個人信息,從根源上避免個人隱私泄露。總之,舊手機不能隨意扔棄,也不能未經處理個人信息就出售或者送人。
2、社交媒體軟體
許多人在使用社交媒體軟體時不注意保護隱私,隨意添加不熟悉的好友,有的在聊天時不自覺地說出自己的姓名、職務、工作單位等信息。也有的將上述內容在QQ、微信中進行標注。
還有一些人經常在朋友圈曬自己的火車票、登機牌、出遊地、美食,無意中泄露了個人信息。
另外,有的家長在網上發布孩子的圖片或文字記錄,泄露了孩子的相貌和姓名,而不法分子會利用這些信息進行詐騙、綁架等。
警方提醒
首先要將加好友的方式設置成驗證模式,在QQ、微信等社交軟體中採用昵稱加自己為好友的,一定要詢問對方的真實姓名,拒絕添加不明身份的好友。
其次是盡量不在QQ、微信朋友圈等社交軟體中,通過視頻、照片、文字等形式暴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單位地址、子女情況等信息。
第三,不拉自己的好友進入陌生群,朋友拉自己進入陌生群時也不要參加。在與陌生人聊天時,要特別注意不要輕易說出個人的信息。
3、快遞單和包裹皮
網購的繁榮催生了快遞業的飛速發展,但很多人在發快遞時,忽視對單據妥善保管,而這張小小的快遞單上,至少包含了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三項重要的個人信息。在網上購物時,小件物品商家大都採用塑料袋包裝後,由快遞公司列印粘貼收件人信息的膠貼,當購買人收到快遞拆開包裹後,將包裹封皮也隨意扔掉,而封皮的粘貼上就存有大量的個人信息,比如姓名、家庭地址、電話,有的快遞包裹還標注了購買物品的種類、購買時間,以及購買於哪個網物網站等內容。
『貳』 怎麼防止個人信息泄漏
我國保密管理的本質特徵是黨管保密。
堅持黨管保密,關鍵是貫徹落實保密工作方針政策,這就需要依靠制度和法治進行轉化,需要依靠制度和法治來具體實現。因為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穩定性等特徵。
實現國家秘密的有效治理,只有靠制度辦事,遵循法治方式,才能建立國家秘密治理的長效機制。
保密工作需要注意:
1、要遵守保密法規,不將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泄露給無關人員。
2、要遵守上網規定,不將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移動介質接入互聯網。
3、要注意信息安全,不用非涉密信息設備存貯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4、要注意通訊安全,不用非保密行動電話普通電話談論國家秘密。
5、要做到公私分明,不攜帶涉密載體探親訪友或至工作無關場所。
6、要遵守保密制度,不攜帶涉密載體回家或在家中處理國家秘密。
『叄』 防止信息被泄露的方法有哪些
防止信息被泄露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公共場所盡量不使用不需要密碼的免費無線網;
2、請把智能手機的網路設置中的無線網自動連接關閉;
3、清除卡上聯系人信息用戶在更換手機號碼之前,記得清除卡上的聯系人信息;
4、解綁銀行卡一般可以通過網銀專業版或者銀行櫃台進行解綁。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