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始憑證審核的要點是什麼
原始憑證審核的要點:
(1)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其真實性的審核包括憑證日期的真實性、業務內容的真實性、數據的真實性等。對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和填制人員簽章;對自製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部門和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此外,對於通用原始憑證,還應審核憑證本身的真實性,防止以假冒的原始憑證記賬。
(2)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是否履行了規定的憑證傳遞和審核程序: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企業經濟活動的需要、是否符合有關的計劃和預算等。
(3)審核原始憑證的完整性;審核原始憑證各項要素是否填寫齊全,是否有漏項情況,日期是否完整、數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關簽名或蓋章是否齊全、憑證聯次是否正確。
(4)審核原始憑證的正確性;
審核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包括:
①接受原始憑證單位的名稱是否正確。
②金額的填寫和計算是否正確。阿拉伯數字分位填寫,不得連寫。小寫金額前要標明「¥」字樣,中間不能留有空位。大寫金額前要加「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要相符。
③更正是否正確。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原始憑證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⑵ 對於會計,原始憑證審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及原始憑證審核後的處理。
一,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1、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2、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3、對外憑證要有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4、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5、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6、經辦業務部門或人員的簽章。原始憑證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1)是否合法、合理;(2)是否真實、完整;(3)正確、清楚;
原始憑證審核後的處理:完全符合要求的,及時據以編制記賬憑證入賬;對於內容不夠完整、填寫有錯誤的原始憑證,退回,讓其補充完整、更正錯誤或重開後,再辦理會計手續;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二,原始憑證審核要求
(一)審核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主要核實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文字和數字填寫有沒有正確、清楚,憑證基本內容有沒有填寫齊全;有關人員有沒有簽字蓋章。如果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實際情況、數字計算不正確、手續不完備的原始憑證,必須退回有要求重新補辦。
(二)審核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主要查明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法令、政策、制度,有沒有存在違法亂紀的行為。(三)對於技術性審核,需要根據原始憑證的填寫要求,摘要和數字及其他項目是否填寫正確、單價數量、合計金額、是否填寫正確、大小寫是否正確進行審核,原始憑證如果存在差錯,應退回予以更正。
三,原始憑證基本內容
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1、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2、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3、對外憑證要有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4、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5、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6、經辦業務部門或人員的簽章。
除原始憑證的上述內容外,還要有其他附加條件,比如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要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不能僅以支付款項的有關憑證代替等。
四,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區別
1、填制人員不同。原始憑證大多是由經辦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則一律是由會計人員填制。
2、依據不同。原始憑證是根據已經發生或者完成的經濟業務事項填制的;記賬憑證是根據經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的。
3、填制方式不同。原始憑證只是記錄,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記賬憑證則要依據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歸類、整理。
4、作用不同。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記賬憑證則是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
⑶ 如何做好原始記錄,需要特別注意的四個方面
新版的 CNAS - CL01 對記錄的要求
cnas -CL01:2018條款7.5.1
實驗室 應確保每一項實驗室活動的 技術 記錄包含結果、報告和足夠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時識別 影響 測量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 因素 ,並確保能在盡可能接近原條件的 情況 下重復該實驗室活動。技術記錄應包括每項實驗室活動以及審查 數據 結果的日期和責任人。原始的 觀察 結果、數據和計算應在觀察或獲得時予以記錄,並應按特定任務予以識別
CNAS的文件中只是做了總體規定,實施實驗室實際操作應該怎麼做呢?
原始記錄 的內容
實驗室做原始記錄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 樣品 描述;
2) 樣品唯一性 標識 ;
3) 用到的方法,包括 檢測 、 校準 和抽樣方法;
4) 實驗的環境條件,包括溫濕度條件,在實驗室以外的地點實施的實驗室活動,應該特別關注實驗條件;
5) 所用設備,主要的設備和主要的輔助設備都要記錄;
6)用到的 標准 物質 ;
7)實驗過程中的原始觀察結果;
8)實驗中根據觀察結果所進行的計算;
9)實施實驗室活動的 人員 ;
10) 審核數據的人員;
11)實施實驗室的地點。
原始記錄的方式
1) 實驗室原始記錄 要記在記錄表格中或成冊的記錄本上;
2)原始記錄數據可直接錄入信息 管理 系統 中;
3)原始記錄也可以是設備或信息系統自動 採集 的數據。
4)對自動採集或直接錄入 信息管理系統 中的數據的更改,應滿足紙質記錄同等的要求。
原始記錄謄抄
1)當原始記錄需要另行整理或謄抄時,實驗室需要保留一份對應的原始記錄。
2)實驗室不能隨意用一頁白紙來保存原始記錄
上述內容可以參考新版CNAS-CL01-G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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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原始憑證的填制及審核注意事項有哪些
按下列要求填制原始憑證:
1.符合實際情況;
憑證填制的內容、數字等,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填列,確保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
2.明確經濟責任;
填制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員和部門簽章。
3.填寫內容齊全;
原始憑證的各項內容,必須詳盡的填寫齊全,不得遺漏,而且憑證的各項內容,必須符合內部牽制原則。
4.書寫格式要規范;
原始憑證要用藍色或黑色筆書寫,字跡清楚、規范,填寫支票必須使用碳素筆,屬於需要套寫的憑證,必須一次套寫清楚,合計的小寫金額前應加註幣值符號,如「¥」、「$」等。
無論是外來原始憑證,還是自製原始憑證,都必須在每項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時直接取得或填制有關的原始憑證。這是填制和復核會計憑證的最基本、最一般的原則要求。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做到真實可靠、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書寫清楚,連續編號、及時填制。 (一)審核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合規;
主要核實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憑證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文字和數字是否填寫正確、清楚;有關人員是否簽字蓋章。審核中若發現不符合實際情況、手續不完備或數字計算不正確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有關經辦部門或人員,要求他們予以補辦手續。
(二)審核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合理、合法;
主要查明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制度,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等違法亂紀的行為。
(三)技術性審核;
根據原始憑證的填寫要求,審核原始憑證的摘要和數字及其他項目是否填寫正確、數量、單價、金額、合計是否填寫正確、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若有差錯,應退回經辦人員予以更正。
⑸ 審核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審核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合規,
主要核實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憑證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文字和數字是否填寫正確、清楚;有關人員是否簽字蓋章。審核中若發現不符合實際情況、手續不完備或數字計算不正確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有關經辦部門或人員,要求他們予以補辦手續。
(二)審核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合理、合法,
主要查明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制度,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等違法亂紀的行為。
(三)技術性審核,
根據原始憑證的填寫要求,審核原始憑證的摘要和數字及其他項目是否填寫正確、數量、單價、金額、合計是否填寫正確、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若有差錯,應退回經辦人員予以更正。
⑹ 原始憑證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基本要素,原始憑證的分類;記賬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記賬憑證的分類,記賬憑證的更正方法。下面是由我分享的原始憑證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希望對你有用。
1.發票的真偽辨別。以下為假發票:一是發票號碼與單位歸屬地址不一致;二是地稅局印製的最大面額,凡是超過最大面額的為假發票,國稅除外;三是機打發票須精確到年月日,無精確到年月日為假發票。
2.發票是否蓋有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3.原始憑證的金額合計是否正確,且大小金額必須一致。
4.原始憑證是否有經辦人簽字。
5.簽字手續及單據是否齊全,如招待費是否有分管領導批准,培訓費、固定資產購置及大額支出是否有申請批示。
6.原始憑證的填寫是否完整規范,包括單位、數量、單價、金額、規格型號等。
7.手寫發票是否雙面復印。
8.原始單據的粘貼是否規范。
9.原始單據是否有經辦人簽字。
10.匯總發票是否附有機打小票或銷售清單,且蓋有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11. 由於供貨方原因無法取得有效憑證,是否向對方索取收據或其他證據,且蓋有印章,並由證明人和經辦人簽字。
一次憑證的填制方法
一次憑證的填制手續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由經辦人員填制的,一般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者同時反映若干項同類性質的經濟業務。
累計憑證的填制方法
累計憑證是在一定時期不斷重復地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它是由經辦人每次經濟業務完成後在其上面重復填制而成的。
匯總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匯總原始憑證,是指在會計的實際工作日,為了簡化記賬憑證的填制工作,將一定時期若干份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一張匯總憑證,用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匯總原始憑證是有關責任者根據經濟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的。
記賬編制憑證的填制方法
記賬編制憑證,是由會計人員根據一定時期內某一賬戶的記錄結果,對某一特定事項進行歸類、整理而編制的,以滿足會計核算或經濟管理的需要。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應使用統一發票,發票上應印有稅務專用章;必須加蓋填制單位的公章。
2.自製的原始憑證,必須要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者由單位負責人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要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不能僅以支付款項的有關憑證代替。
4.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
5.銷售貨物發生退回並退還貨款時,必須以退貨發票、退貨驗收證明和對方的收款收據作為原始憑證。
6.職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
7.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將批准文件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
⑺ 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包括什麼呢
1、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包括日期是否真實、業務內容是否真實、數據是否真實等。
2、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度的規定,是否有違法亂紀等行為。
3、審核原始憑證的合理性:原始憑證所記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是否符合有關的計劃和預算等。
4、審核原始憑證的完整性: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齊全,包括:有無漏記項目、日期是否完整、有關簽章是否齊全等。
5、審核原始憑證的正確性:包括數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書寫是否規范、憑證聯次是否正確、有無刮擦、塗改和挖補等。
⑻ 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包括什麼
原始憑證的審核的內容包括以下4個方面:
(1)原始憑證的合規性。
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現行財政、稅收、經濟、金融等有關的法令規定,是否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例如,費用開支是否符合開支標准、范圍的財務規定,付出現款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定,等等;同時,還要審核原始憑證本身是否合法憑證,任何企業、單位購進物品、材料,委外加工、運輸、建築安裝以及其他服務,都必須取得對方開具稅務局規定的統一發票;外地企業來本地承辦本企業單位加工、運輸、建築安裝、裝飾等業務的,應開具業務發生地稅務局規定的統一發票(包括臨時經營發票),不得開出外地發票收款,更不得開出白條;對方是行政事業單位開具的收費、收款收據,要符合本地財政局的規定。
(2)原始憑證的真實性。
審查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同實際情況相符合,如購進貨物的數量、品種、規格等是否和驗收單相一致,銷售貨物的數量、品種、規格等是否和出庫單相一致等,有無偽造、變造憑證從中貪污等情況。
(3)原始憑證的完整性。
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有經辦人簽字或蓋章。對出納員而言,在具體審核過程中,應注意如下幾個方面:
①對於外來發票和收據,應注意憑證上單位名稱、發票抬頭、品名、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等各項內容是否齊全,是否有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是否有稅務機關的發票監制章。
②對於外來的原始憑證,本單位辦理手續是否齊備,比如發票、收據等是否經過有關人員復核,貨物是否經過驗收,報銷時有關經辦人員是否簽章,是否經過領導批准等等。
③對於自製的原始憑證,同樣應審查填寫是否齊全,有關人員是否簽章,是否經有權批准人員批准等等。
(4)原始憑證的准確性。
會計人員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所填列的數字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小計、合計等填寫是否清晰,計算是否准確,是否用復寫紙套寫,有無塗改、刮擦挖補等弄虛作假行為。對於發票,應特別注意其金額(包括合計數)計算是否准確,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發票上的字跡特別是金額數字有無塗改痕跡,復寫的字跡和顏色是否一致,正面和反面的對照有無「頭小尾大、頭大尾小」情況等。
⑼ 財務人員要審核原始憑證的要點是什麼
原始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審核經濟業務的真實性。
真實性審核包括憑證日期、業務內容和數據是否真實二外來原始憑證是否有填制單位公章、填制人員簽章;自製原始憑證是否有經辦部門和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等。審核中發現假冒、偽造的憑證應拒絕辦理。
2、審核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合理性。
合法性、合理性審核包括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是否符合規定的審核許可權二是否履行了規定的憑證傳遞和審查程序;是否符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是否符合計劃、預算等。
3、審核憑證填制的正確性。
根據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憑證正確性的審核包括:原始憑證內容是否完整J手續是否完備二計算是否准確;項目填寫是否齊全二數字書寫是否清楚、正確。
上述審核完畢,對於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據以填制記賬憑證入賬;對於真實、合法、合理,但內容上不夠完整或計算有誤的原始憑證,可退回經辦人員,更正後再進行有關會計處理;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應拒絕受理,並制止、糾正不法行為。
⑽ 原始憑證的審核有哪些要點
主要審核要點:
1、發票的真偽辨別。以下為假發票:一是發票號碼與單位歸屬地址不一致;二是地稅局印製的最大面額,凡是超過最大面額的為假發票,國稅除外;三是機打發票須精確到年月日,無精確到年月日為假發票。
2、發票是否蓋有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3、原始憑證的金額合計是否正確,且大小金額必須一致。
4、原始憑證是否有經辦人簽字。
5、簽字手續及單據是否齊全,如招待費是否有分管領導批准,培訓費、固定資產購置及大額支出是否有申請批示。
6、原始憑證的填寫是否完整規范,包括單位、數量、單價、金額、規格型號等。
7、手寫發票是否雙面復印。
8、原始單據的粘貼是否規范。
9、原始單據是否有經辦人簽字。
10、匯總發票是否附有機打小票或銷售清單,且蓋有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11、由於供貨方原因無法取得有效憑證,是否向對方索取收據或其他證據,且蓋有印章,並由證明人和經辦人簽字。
(10)審核原始記錄需要關注哪些信息擴展閱讀:
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1、記錄要真實
原始憑證所填列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即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法規、制度的要求;原始憑證上填列的內容、數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有關經濟業務的實際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偽造憑證。
2、內容要完整
原始憑證所要求填列的項目必須逐項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必須符合手續完備的要求,經辦業務的有關部門和人員要認真審核,簽名蓋章。
3、手續要完備
單位自製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員簽名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從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蓋章。
4、書寫要清楚、規范
原始憑證要按規定填寫,文字要簡要,字跡要清楚,易於辨認,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