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改戶口本婚姻狀況在哪裡改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本來就不是即時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登記為准,並不是看戶口本的。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所以要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要到民政局進行修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㈡ 離婚後如何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
法律分析:離婚後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需要當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戶口本《婚姻狀況》為離婚。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機關變更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之前的婚姻狀況。如果提交《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變更了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離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㈢ 戶口簿修改婚姻狀況流程
1、未婚改已婚: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2、已婚改離異: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3、離異再改已婚: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㈣ 改戶口本婚姻狀況在哪裡改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本來就不是即時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登記為准,並不是看戶口本的。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所以要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要到民政局進行修改。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所需材料:
1、未婚改已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婚改未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㈤ 戶口本改離婚去哪裡改
法律分析:離婚後戶口本上改成婚姻狀況離婚,需要當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戶口本《婚姻狀況》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㈥ 結婚證已經領了,但是戶口本上還是寫離婚的,應該去哪裡改正
你好,在前一段婚姻結束後,應當持戶口簿前往當地派出所辦理更正手續。當下如果是再婚狀態,還應當持戶口簿前往當地派出所辦理更正手續。通常還需要攜帶個人身份信息材料、結婚證等,具體可咨詢當地派出所。
前一段婚姻如果是協議離婚,會頒發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則只有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也可以請法院開具離婚證明。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1、適用情形:要求雙方協商一致(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都協商一致,否則不能辦理;2、要求:必須雙方親自到場辦理,不能由他人代理;3、優點:速度快,費用省;4、缺點: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雙方常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一致,可能會比較麻煩。另外離婚協議無強制執行力,若一方不履行,需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離婚:1、適用情形:雙方在離婚、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三個問題中有一項不能達成一致,只有通過訴訟解決,另外雙方在國外登記結婚、雙方均為外國人也需通過訴訟離婚解決;2、要求:一般情況下,當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況下(如當事人在國外,不便回國),可以由代理人代為辦理;3、優點:適用范圍廣、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4、弊端:時間長、費用高,可能涉及訴訟費、評估費等。如果含有涉外因素,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確定合適的離婚方式。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㈦ 離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離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修改方法如下:
1、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夫妻雙方離婚後,戶口本上的戶籍信息,是沒有任何的變化的,因為戶籍的管理/變更是由派出所來管理的。如果想變更,可以拿著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去派出所進行變更登記;
2、離婚後戶口本上會顯示離婚。離婚的時候就要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來辦理的,派出所會在戶口本上蓋上「離異」的章,並且將當事人的配偶的戶口從當事人的戶口本上注銷,加蓋「注銷」的章;
3、帶離婚證、戶口本到公安機關辦理分戶。可以自己立戶,如果自己暫時無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餘家屬的戶口上,把家屬的戶口本也帶上;
4、當然,也可以直接分戶,就是兩個戶口本,兩個人都是戶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㈧ 離婚後在戶口本上更改離婚在哪個部門更改
變更戶口信息的,需要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按照各地區的要求提供相關的材料即可,比如個人身份證件、離婚證、或者經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判決書、調解書等。具體看個人離婚的方式,提供所需的材料。離婚僅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的,那就可以攜帶離婚證去變更,如果是經法院訴訟離婚的,則攜帶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即可。因為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是不需要再換取離婚證的。具體在辦理變更戶口信息時,還是要依據當地的戶口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㈨ 離婚後戶口本怎麼變更
離婚後戶口本怎麼變更
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更改戶口信息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民警審核同意後辦理手續。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離婚後戶口本怎麼變更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離婚後如何變更戶口本?
離婚後戶口本上改成婚姻狀況離婚,需要當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戶口本《婚姻狀況》為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離婚後怎樣辦理戶口分立遷移和房產變更?
1、關於戶口分立、遷移。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分立或遷移手續,當地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辦理;如果一方當事人不願意拿出原戶口簿,經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書或調解書來辦理分戶或遷移手續,並在新戶口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2、關於房屋產權變動。法院在辦案時,應先收取原房屋權狀。如果需要變動,在結案後隨判決書或調解書一並發往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如果因其他原因未收到原房屋權狀的,法院應在協助執行通知書上註明原房屋權狀作廢;房屋部門在收到判決書或調解書後,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書,按照房屋管理有關條例的規定,辦理房屋產權的轉移、變更登記手續。
離婚後戶口本必須做變更嗎?
有些市民結婚或離婚後,不去變更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信息,這樣會給生活帶來不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相關人員提示,婚姻狀況有變化,戶口簿上的相應信息應及時變更,不同情況下變更時要攜帶的材料也不同。
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㈩ 戶口簿婚姻狀況變更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
戶口簿婚姻狀況變更:
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死亡證明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4、一般情況下,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當天就能夠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