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汽車三包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法律依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十七條 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第十九條: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佔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❷ 汽車三包是什麼意思
包修。
在「三包」期限內,凡系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經「技術服務中心」或「特約維修站」進行技術鑒定後,一律給與免費修理。
2.包換。
在「三包」期限內,如發生無法修理的質量問題,經「中心」或「特約站」鑒定後,可以給予免費更換合格的零件或總成。
3.包退。
在「三包」期限內,如發生重大質量問題,經前兩項處理後仍然達不到產品主要技術性能指標的,用戶提出書面退貨要求,經「中心」鑒定確認,根據其使用時間和行駛里程,收取折舊費(貨車折舊費1元/公里,廂式車折舊費1.5元/公里)後,可由銷售商辦理退車。
(2)汽車三包期有限信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我國國家最新標准《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GB/T 3730.1—2001)中對汽車有如下定義:由動力驅動,具有4個或4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主要用於:載運人員和(或)貨物;牽引載運人員和(或)貨物的車輛;特殊用途。
發展史:
噴氣式
1680年,英國著名科學家牛頓設想了噴氣式汽車的方案,利用噴管噴射蒸汽來推動汽車,但未能製成實物。
蒸汽動力
1769年,法國人N·J·居紐製造了用煤氣燃燒產生蒸汽驅動的三輪汽車。但是這種車的時速僅4公里,而且每15分鍾就要停車向鍋爐加煤,非常麻煩。後來車在一次行進中撞到磚牆上,碰得支離破碎。
1879年,德國工程師卡爾·本茨(Karl Benz),首次試驗成功一台二沖程試驗性發動機。1883年10月,他創立了「本茨公司和萊茵煤氣發動機廠」,1885年,他在曼海姆製成了第一輛本茨專利機動車,該車為三輪汽車,採用一台二沖程單缸0.9馬力的汽油機,此車具備了現代汽車的一些基本特點,如火花點火、水冷循環、鋼管車架、鋼板彈簧懸架、後輪驅動前輪轉向和制動手把等。
1886年的1月29日,德國工程師卡爾·本茨為其機動車申請了專利。同年11月,卡爾·本茨的三輪機動車獲得了德意志專利權(專利號:37435a)。這就是公認的世界上第一輛現代汽車。由於上述原因,人們一般都把1886年作為汽車元年,也有些學者把卡爾·本茨製成第一輛三輪汽車之年(1885年),視為汽車誕生年。
汽油
1885年是汽車發明取得決定性突破的一年。當時和戴姆勒在同一工廠的本茨,也在研究汽車。他在1885年幾乎與戴姆勒同時製成了汽油發動機,裝在汽車上,以每小時12公里的速度行駛,獲得成功。這一年,英國的巴特勒也發明了裝有汽油發動機的汽車。此外,義大利的貝爾納也發明了汽車,俄國的普奇洛夫和伏洛波夫兩人發明了裝有內燃機的汽車。
發動機
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由2大機構5大系組成: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冷卻系、燃料供給系、潤滑系、點火系、起動系組成,但是柴油機比汽油機少一個點火系統。
1.冷卻系:一般由水箱、水泵、散熱器、風扇、節溫器、水溫表和放水開關等組成。汽車發動機採用兩種冷卻方式,即空氣冷卻和水冷卻。一般汽車發動機多採用水冷卻。
2.潤滑系:發動機潤滑系由機油泵、集濾器、機油濾清器、油道、限壓閥、機油表、感壓塞及油尺等組成。
3.燃油供給系:
汽油機燃油系統包括汽油箱、汽油表、汽油管、汽油濾清器、汽油泵、化油器、空氣濾清器等。
柴油機燃油系統包括噴油泵、噴油器和調速器等主要部件及柴油箱、輸油泵、油水分離器、柴油濾清器、噴油提前器和高、低壓油管等輔助裝置。
4.啟動系:起動機、蓄電池等。
5.點火系:火花塞、高壓線、高壓線圈、分電器、點火開關等。
6.曲柄連桿機構:連桿、曲軸、 軸瓦、飛輪 、活塞、活塞環、活塞銷、曲軸油封等。
7.配氣機構:汽缸蓋、氣門室蓋罩凸輪軸、氣門進氣歧管、排氣歧管、空氣過濾器、消音器、三元催化增壓器等。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在三包規定實施之前購買的車輛(即2013年10月1日規定的正式實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規定的條款主張相應的權利,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規定的這種權益的保護的話,一定要在三包規定實施之後再去購買相應的車輛,這樣才能取得三包規定的相關權利。
三包內容
1、換車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2、退車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換兩次仍不正常可退車。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❸ 汽車售後服務三包政策,是指哪三包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汽車三包內容:
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退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換兩次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汽車十不包: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不能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汽車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消費者所購汽車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
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是不包括在汽車三包范圍內;
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❹ 汽車三包政策是什麼
一、三包責任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承擔後,屬於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經營者追償。
解讀:
該規定未明確家用汽車產品故障的檢測機構、未明確約定生產者對在三包憑證內明示的發動機、變速器、易損耗零部件等范圍可由銷售者承擔責任後直接索賠,及處理時限等細節。可能導致今後廠家自行檢測對我們索賠的缺陷不予認可或消極回應,導致我們賠付給消費者的款項無法追償。2013年1月1日生效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中,明確約定「對實施召回的缺陷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採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生產者應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和必要的運送缺陷汽車產品的費用。」汽車三包法後續仍需細則明確約定生產者責任。
二、三包責任內容
(一)包修
1、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2、包修內容:在包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❺ 汽車三包什麼意思
汽車三包的意思:1、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2、《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經2012年6月2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3、在三包規定實施之前購買的車輛(即2013年10月1日規定的正式實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規定的條款主張相應的權利,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規定的這種權益的保護的話,一定要在三包規定實施之後再去購買相應的車輛,這樣才能取得三包規定的相關權利。
❻ 汽車三包是什麼意思
一、正面回答
汽車三包是指汽車出現質量問題後,消費者可以進行包修、包換、包退這三種方式進行維權。最新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政策,將電動汽車也列入此范圍內,並且部分車企推出七天退換等銷售策略,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詳情分析
包修,在三包期限內,凡系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經技術服務中心或特約維修站進行技術鑒定後,一律給與免費修理,包換,在三包期限內,如發生無法修理的質量問題,經中心或特約站鑒定後,可以給予免費更換合格的零件或總成,退在三包期限內,如發生重大質量問題,經前兩項處理後仍然達不到產品主要技術性能指標的,用戶提出書面退貨要求,經中心鑒定確認,根據其使用時間和行駛里程,收取折舊費後,可由銷售商辦理退車。
三、汽車三包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在三包有效期內,汽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在指定的或者約定的修理商處辦理免費修理。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消費者要求更換或者退貨的,憑三包憑證、維護和修理記錄、購車發票辦理更換、退貨,因質量問題和修理、更換、退貨給消費者造成損失,銷售商、製造商、修理商應當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❼ 汽車三包期和包修期指什麼
汽車的三包期和質保期是什麼?時效性方面質保期:持續時間三年六萬公里;期限:三包法規定三包有效期為兩年五萬公里。保修期是指經營者因家用汽車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對汽車產品提供免費維修服務的期限。家用汽車產品的保修期為自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不少於3年或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三包」有效期是指經營者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向消費者提供免費修理、更換或者退貨服務的期限。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自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不少於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也就是說在三包有效期內經營者將按照三包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退貨汽車的質量問題而在三包有效期結束後的剩餘保修期內經營者只負責修理汽車的質量問題。
❽ 汽車三包期限是多長時間汽車三包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不得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❾ 汽車三包指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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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三包內容是指:包修、包換、包退,三包規定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車主開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