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泄露個人信息屬於侵犯了什麼權
法律分析:個人信息被泄露侵犯的是個人的人身權利,主要是指個人的隱私權,未經本人同意,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網路服務商泄露個人信息的,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 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公開自然人基因信息、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經自然人書面同意且在約定范圍內公開;(二)為促進社會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圍內;(三)學校、科研機構等基於公共利益為學術研究或者統計的目的,經自然人書面同意,且公開的方式不足以識別特定自然人;(四)自然人自行在網路上公開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開的個人信息;(五)以合法渠道獲取的個人信息;(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方式公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個人信息,或者公開該信息侵害權利人值得保護的重大利益,權利人請求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國家機關行使職權公開個人信息的,不適用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