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領增值稅專用發票前,需要准備的發票匯總表和明細表在哪裡列印
進入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點擊「抄稅處理」--點擊「發票資料」--選擇條件(包括:發票種類、選擇月份、所屬稅期)--選擇「查詢選項」(包括匯總表、正數發票清單、負數發票清單、正數發票廢票清單、負數發票廢票清單等)--點擊「列印」。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❷ 稅控盤紅字發票信息表怎麼開
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可以開具紅字電子專票。相較於紅字紙質專票開具流程,納稅人在開具紅字電子專票時,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電子專票,具有簡便易行好操作的優點。具體來說,開具紅字電子專票的流程主要可以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是購買方或銷售方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根據購買方是否已將電子專票用於申報抵扣,開具《信息表》的方式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購買方開具《信息表》。如果購買方已將電子專票用於申報抵扣,則由購買方在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並上傳《信息表》,在這種情況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寫相對應的藍字電子專票信息。第二類是銷售方開具《信息表》。如果購買方未將電子專票用於申報抵扣,則由銷售方在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並上傳《信息表》,在這種情況下,《信息表》中需要填寫相對應的藍字電子專票信息。
第二步是稅務機關信息系統自動校驗。稅務機關通過網路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並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第三步是銷售方納稅人開具紅字電子專票。銷售方在發票管理系統中查詢到已經校驗通過的《信息表》後,便可開具紅字電子專票。紅字電子專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需要說明的是,對於購買方已將電子專票用於申報抵扣的情形,因購買方開具《信息表》與銷售方開具紅字電子專票可能存在一定時間差,購買方應當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電子專票後,與《信息表》一並作為記賬憑證。
❸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怎麼導出
我們需要准備的材料分別是:電腦、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
1、進入「發票管理」界面,點擊「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菜單或直接點擊信息表,彈出紅字發票信息表信息選擇界面。
❹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怎麼開
1、點擊「發票管理/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顯示選擇界面。
2、選擇開具信息表的原因,並選擇、填寫藍字發票信息,之後點擊「下一步」按鈕。
7、此時,在信息表填寫票面需手工填寫購方及商品等信息。
❺ 如何在稅控系統裡面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第一步:銷貨方或購貨方在增值稅開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簡稱信息表)。
《信息表》具體由誰在開票系統中上傳開具呢?這個要分情況討論的。
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或者購買方拒收的,或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退回發票聯及抵扣聯的,銷售方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並上傳《信息表》。
專用發票已交付購買方,且購買方已認證抵扣或未認證無法退回發票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並上傳《信息表》。
第二步: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並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第三步: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❻ 如何導出當月開具發票信息匯總表
1、打開金稅盤版的稅控開票軟體,在點擊報稅處理以後需要選擇報稅管理這個窗口。
❼ 請問誰知道抄稅前發票匯總表和明細表在哪裡找
在進入防偽稅控後。點抄報稅,出現窗口點發票資料,之後就可以選擇你要列印的匯總表跟明細表
❽ 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稅控碼在發票哪個位置
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稅控碼的位置
1、北京市地稅發票,發票稅控碼的位置在發票的右下角位置。
2、北京市國稅發票,發票稅控碼的位置在發票的左下角位置。
❾ 增值稅專用發票統計表在哪裡打 謝謝 是防偽稅控里的專用發票匯總表嗎 謝謝
增值稅專用發票統計表列印步驟如下:
1、連接相對應的稅盤,登錄稅控發票開票軟體(金稅盤版)。
(9)發票稅控信息表在哪裡擴展閱讀:
代開要求: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提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業務。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40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 》(國稅發〔2007〕1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清理簡並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1077號)。
四、辦理部門:
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暫時沒有特殊規定。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七、辦理地點:
暫時沒有特殊規定。
八、應提供資料:
一、稅務登記證副本(只查驗);
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報送2份);
三、稅收完稅憑證(報送);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九、辦事程序:
一、受理審核
(一)審核是否屬於本稅務機關管轄的增值稅納稅人;
(二)審核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的相關項目填寫是否完整准確,增值稅徵收率和計算的稅額是否正確,印章是否齊全,銷售的貨物是否為免稅貨物,
如果相關項目填寫不全、不符合規定、適用稅率錯誤、稅額計算錯誤或者存在其他疑點問題,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三)審核納稅人是否提供加蓋銀行收訖印章的稅收完稅憑證。
二、核准
審核無誤的,根據「一單一證一票」原則,即《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稅收完稅憑證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三者一一對應,為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工本費。
三、資料歸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值稅專用發票
❿ 稅控發票開票軟體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的流程是怎樣的
答:稅務端新增銷方/購方申請紅字發票信息表網路上傳和下載介面,企業在開票軟體中點擊「發票管理\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選擇購買方申請或銷售方申請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點「列印」保存並列印信息表。點擊「發票管理\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查詢導出」,可點擊「導出」到文件或「上傳」提交稅局審核,經稅務審核通過後,自動生成信息表編號,企業可以通過點擊「下載」按鈕獲取信息表來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