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伍軍人證件遺失怎麼辦
退伍證丟失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根本無法補辦,因為這個證件是你退伍時部隊發給你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各個部隊經歷改革整合後根本無從找到。那退伍證丟失了該如何證明自己呢,有兩種方法。
一是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到你退伍時戶籍所在地的武裝部,那裡有你的軍人檔案。在這里,你可以查詢到自己入伍和退伍的相關信息,從你的檔案里復印出你需要的信息就可以證明自己。如果你的退役軍人信息已在前段時間採集完畢,那麼也可以到民政部門或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查詢已錄入的信息。
二是用好你的戶口簿,上面也有你的退役信息。在你戶口簿個人戶口頁的右下方有一欄兵役狀況,只要是當過兵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過戶口注銷或落入手續的,這一欄里會顯示退出現役。而且在你個人戶口頁最下方會有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址的詳細信息,顯示哪年哪月從什麼部隊遷入到這里。這是公安部門登記的信息,是帶在戶口本上跟著你一輩子的信息,這個是不會丟的。
Ⅱ 退役軍人優待證丟失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需要證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前往本人退伍報到的縣級人民政府安置部門查詢退伍報到相關登記材料,如確有記錄,可依據退伍檔案出具退伍書面證明。也可以帶上身份證到檔案局的查檔案大廳調檔案,檔案中有一張《退伍軍人登記表》,市民可拿著這張表的復印件,前往人武部一樓軍事科開退伍證明。
法律依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四條 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安置工作的情況設置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或者指定工作人員負責辦理退伍義務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設在民政部門,人民武裝、計劃,勞動人事等各有關部門應當協助民政部門做好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
Ⅲ 優秀士兵證書找不到了怎麼辦
你好,戰友!
優秀士兵是你當兵的榮譽,也是你在部隊里好好乾工作的體現。如果優秀士兵證書找不到了,以下幾個方法也許能幫助你:
第一,查檔案
一般情況下,優秀士兵和嘉獎是一起的,檔案裡面有一份,獎勵登記表。在獎勵登記表裡面,有通令編號,還有你的基本情況、主要事跡、領導和單位的簽名和公章,把這個復印出來,蓋上保管單位的章,關鍵時候,也能起到作用。
第二,咨詢一下服役單位
每年的獎勵都有通令通報,都會以文件的形式存在保密室或者檔案室,如果還經常跟老部隊聯系的話,可以讓戰友幫你查一下,然後讓單位幫你開一個證明,關鍵時刻也會起作用呢。
總之,如果優秀士兵證書丟失了,原件是不好補辦的,最快的辦法,就是復印一下檔案材料;如果還跟老單位有聯系的話,讓原服役單位開個獎勵證明或者重新補辦個證也不是難事。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我是兵馬,兵心不改,馬到功成!
優秀士兵的證書找不到,其實影響並沒有那麼大,完全不用擔心。
1.如果你還沒有退伍,這個證書也就是你立過優秀士兵的一個證明,在有的地方戰士退伍等,優秀士兵還是要加分的,但是人家更多的是依據檔案裡面的具體信息,證書這一塊不是特別關鍵。
2.如果你已經退伍了,那麼這個證書真正的作用其實很小了,只能作為自己曾經努力工作的一種見證,而且很多孩子們要優秀士兵更多的是要那個獎章,待著「優秀士兵」的獎章,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比證書更有意義。
3.而且,假如你在原單位組織科、股有熟悉的人,或者有熟悉一點的幹部,補一個優秀士兵的證書也不是什麼難事,這並不像入黨、立三等功那麼敏感,甚至於可能也比不上是嘉獎,只要拿上一個證書,然後蓋上單位政工部門的印章,就算是生效了。
不用著急,以下辦法可以幫到你。
優秀士兵,是士兵服役期間群獲得的榮譽。 優秀士兵不同於獎勵和表彰里的嘉獎、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榮譽稱號,優秀士兵是一種榮譽,但是能獲得優秀士兵也非常不容易。
要找回丟失的優秀士兵證書,就要清楚獲得優秀士兵後的獎勵有哪些。 獲得優秀士兵榮譽後,部隊會給家裡寄喜報,會給本人發放優秀士兵獎章和證書。喜報、獎章和證書這三樣東西是本人能夠見的著的,其實除了這三樣東西,還有一樣東西,本人見不到,那就是優秀士兵獎勵卡或者獎勵表,這張表不會像證書和獎章一樣發到自己手裡讓自己拿著,而會填好後放到個人的檔案里。
退役後拿在自己手裡的有關優秀士兵的東西有哪些? 退役後拿在自己手裡的有關優秀士兵的東西有三樣,分別是優秀士兵喜報,優秀士兵獎章和優秀士兵證書。還有一樣優秀士兵獎勵表是放在個人檔案里的,而個人檔案是不會讓本人保管的,一般交由安置地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所以重點來了,優秀士兵證書丟了不用著急,因為除了優秀士兵證書能證明你獲得優秀士兵榮譽外還有檔案里的優秀士兵獎勵表也能證明你曾經獲得優秀士兵榮譽,而且就證明效力而言,個人檔案里的優秀士兵獎勵表更具證明力。 那麼該去哪裡找自己的檔案呢?
退役軍人的檔案保管地通常有三個。 第一個是武裝部,包括縣區級武裝部和鎮武裝部,退役士兵個人年齡在35周歲以前,檔案存放在縣區級武裝部里,35周歲以後存放在鎮武裝部。第二個是人社部門,轉業安置的軍人有一部分人的檔案是存放在當地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部門的。第三個是個人單位,一部分退役軍人的檔案放在自己工作的人事部門保管。
所以,想找優秀士兵獎勵表,首先要找到自己檔案的保管部門。找到自己的檔案後,然後從裡面復印優秀士兵獎勵表,蓋上檔案保管部門的公章就行了。
三等功都沒有什麼!還優秀士兵!自己當作紀念品吧!我有兩個
《優秀士兵證書》是士兵在部隊服役期間因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由所在連隊或單位頒發的證書。它能夠證明士兵在部隊服兵役期間的工作、思想等情況。
一、關於優秀士兵證書
士兵被評為優秀士兵後,首先要填制一份《優秀士兵報告表》(有的單位使用《個人記功登記(報告)表》),表內有士兵個人基本情況,以及主要事跡介紹。該表由施獎單位主要領導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後裝入士兵個人檔案。然後由單位向該士兵頒發《優秀士兵證書》和《優秀士兵證章》。有的單位還要製作喜報,給士兵家庭報喜。
士兵退役後,該檔案由部隊轉寄到士兵入伍地的武裝部或戶口所在地的武裝部。因為有個別戰士,入伍前後戶籍有所變動。
二、優秀士兵證書丟失怎麼辦?
《優秀士兵證書》丟失,回原部隊補辦證件是不可能的。而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前往接收士兵檔案的武裝部,由武裝部查閱檔案,在該士兵的檔案中確認有《優秀士兵報告表》後,由武裝部出具證明,與士兵的《優秀士兵證章》一起證明你的優秀士兵身份。
三、《優秀士兵證書》的作用
《優秀士兵證書》在轉士官或考軍校時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或加分可能。如果士兵退役後需要再就業找工作,在企業招聘、輔警招聘或相關培訓考試等項工作中有一定的權重。所以,對於一個人的人生有一定的影響和作用。
我們入伍時,沒有評選優秀士兵這項活動,連隊每年只有評嘉獎的活動或評選單項工作嘉獎活動。後來,逐漸就有「四有士兵」、「標兵」、「先進個人」等評選項目。到我帶兵時,除了「標兵」評選,每年還有優秀士兵的評選,所以,每年我都要填制《優秀士兵報告表》,並在上面簽字確認。並由我簽字後送往司令部或辦公室存檔。
我所在單位因為戰士較多,每年要求參加考軍校、轉士官的戰士也較多。《優秀士兵證書》對於當年有轉士官意向的戰士非常重要,在評比加分時佔有很大的權重。如果有《優秀士兵證書》,戰士本人也願意,就有轉為士官的可能,否則,就不能轉為士官。而對於當年有考軍校意向的戰士,《優秀士兵證書》也是很重要的。怎麼辦呢?我們採取大排名的辦法,所有事項都公開,那麼,《優秀士兵證書》在大排名中就是比較有說服力的證明,當然,如果有三等功、嘉獎等,該戰士的排名更靠前。
我們那時候優秀士兵無證書!只有證章。
優秀士兵證書找不到了著急上火,但老兵告訴你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這個證書從實際來看真的沒有絲毫用處,冰雹的優秀士兵證書就一直沉睡在箱子底,剛剛退役回來時偶爾還看一眼,退伍多年後再也沒有拿出來過,也懶得拿出來了。
優秀士兵證章只是一個人軍旅時光的一個優秀的見證,當年的冰雹為了這個榮譽可謂狠狠地拼了一把,不光思想表現好,軍事訓練同樣優秀,專業就更不用說了,新兵第一年年底就如願的被評選為連隊優秀士兵,在團表彰大會上,帶紅花,上台領獎,感覺光榮無比。
同樣家中父母也收到了來自部隊的賀信,欣喜之餘,更感覺這一年的努力拚搏值得。和證章一並收獲的還有團嘉獎一份,這份嘉獎進入了個人檔案,也就是說榮譽伴隨一世。
脫下軍裝以後唯一記得的就是自己曾經的軍旅生涯,也偶爾憶起曾經獲得過的獎項,只不過這個獎項只是一份厚重的烙印,印在心裡,印在腦海里,只不過是個人的一種對那段時光的無悔見證而已,除此之外,到目前為止還從未發現其有何具體的用處。
所以不必要看的太重,真的需要可以查詢檔案,裡面會有對應的嘉獎卡片。
丟就丟了吧沒啥用!我5個優秀士兵和一個三等功都讓我扔了,看著傷心。
其實在本人看來,優秀士兵證書在地方上應該沒什麼太大的用處,當作一個美好的回憶吧。
不過我是所有的獎章證書都還保存著
Ⅳ 在部隊立的三等功證書丟失如何來補
三等功證書丟失問題,如果連隊還在,可以通過連隊出具證明,到團部政治處補辦。如果連隊不好找了,持個人身份證退伍證到團級或師級政治處補辦。
Ⅳ 現役軍人身份證丟了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現役軍人的身份證件丟失的,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補領,如無法回到住所地辦理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異地補證手續,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供本人的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Ⅵ 退伍軍人信息採集身份證丟了怎麼辦,
直接去派出所補辦快件,一個星期內就可以拿到了!退役軍人信息採集,臨時身份證也可以登記的。
Ⅶ 退役軍人本人的所有證件丟失了,怎麼辦
在去年8月開始的全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網頁鏈接開始後,確實有不少退役軍人本人的所有證件丟失了;但是只要退役軍人家庭會集體戶籍本內頁上面「兵役狀況」一欄(圖二中紅框內),記載(機打)著「服役」的,那麼就能表示自己就是軍人或退役軍人了。退役軍人本人的所有證件丟失了的,憑此記載就可以到戶籍地縣市區級退役軍人事務局或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尚未開展工作的縣區市),指定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點(社區、鄉鎮或退役軍人集中的企事業單位)去、填寫《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表》了;填寫後自有相關工作人員給予信息與在存檔案的核對,期後由戶籍地縣市區級退役軍人事務局或民政局確認退役軍人本人的所有證件丟失的戰友的退役軍人身份,發給「退役軍人身份證明」和懸掛「光榮之家」牌匾。
Ⅷ 軍人證件丟失後果
法律分析:軍官證丟失後,本人應及時向上級政治機關寫出書面說明,並申請補辦新的軍官證,如果是現役軍人,像所在部隊,團級單位的政治部門,書面說明丟失的時間和簡單,經過申請補辦,退役軍人需要使用原來的軍官證辦理轉業後的相關事項,部隊不可能再補發,只能申請原部隊團級單位的政治部門出具相關證明,證明需要寫明原軍官證的編號及有效期,如果有緣軍官證的復印件,請原部隊團級單位的政治部門直接再復印文件上加具證明意見並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次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
第十五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初次兵役登記可以採取網路登記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進行兵役登記,應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第十六條 經過初次兵役登記的未服現役的公民,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其進行預備役登記。
第十九條 全國每年徵集服現役的士兵的人數、次數、時間和要求,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成徵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徵集工作。
第二十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研究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六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二十一條 經初次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符合徵集條件的公民,稱應征公民。
Ⅸ 退伍軍人 立功證丟了 想查看復印檔案來著明 立功次數等級 管理檔案的不讓查看 怎麼辦
《退伍證》系退伍軍人退伍時由服役部隊發放,《退伍證》丟失後,無法補辦。如果需要證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介紹信到蒙城縣人武部查調檔案,如確有記錄,可依據退伍檔案出具退伍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