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別人起訴了,但不知道是被誰起訴的,碰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碰到這種情況之後,建議主動聯系法院看一看原告的身份以及訴訟請求。如果實在找不著的話,咱們也可以聯系警方來處理,畢竟有問題找警察。但大多數情況下只要聯系了法院,就能夠知道原告是誰,被告是誰,在知道這些信息之後,我們要去准備相關的東西,找律師准備打官司。
起訴它其實就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判的一種行為。起訴肯定要有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還有事實根據,同時還需要屬於受訴法院管轄范圍。在知道自己被起訴之後,就耐心等待對方,將原告的起訴材料發給您就行了。如果說你自己沒有收到這個東西就要聯系法院,肯定不能不知道對方是誰也不能不知道對方為什麼起訴,要不然的話你就不戰而敗了。
⑵ 民事訴訟不知道對方信息應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請律師到派出所調查。律師出示律師證,可以要求派出所提供被告的信息。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⑶ 不知道被起訴人身份信息怎麼辦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合理合法審判的一種行為。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以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於受訴法院管轄范圍。如果不知道被起訴人身份信息,那就沒辦法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⑷ 起訴對方,但是不知道對方名字,對方信息怎麼辦
起訴不知道對方信息怎麼辦,可以請律師到派出所調查。律師出示律師證,可以要求派出所提供被告的信息。
法律分析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需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⑸ 起訴不知道被告人身份信息怎麼辦
你所指的應該是到法院立案須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訴狀、證據材料。在起訴狀中,須寫明被告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該內容多為身份證信息的內容。一般被起訴的人即被告都不會給原告身份信息,可以咨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有的法院,在你提供被告戶籍所在地後,會自己去調查;也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開調查函到派出所打證明。
編輯於 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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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碼怎麼辦
被告的身份證號碼不是在起訴狀中必須寫的,所以寫起訴狀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碼是不要緊的,但必須將被告的住址或者工作單位寫清楚,以便法院聯系被告,通知被告參加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5)不知道被上訴人信息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起訴
現行法律規定,必須由原告提供被告准確的個人信息,否則法院是不予立案的。這一點,由上述法條可知。但就現實而言,這個規定實在擋住了很多原告的起訴之路。原因很簡單,很多情形下,准確獲取被告信息,完全超出了原告的能力。遇到這種困難,只有求助於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可以持函調取證據信息等不知道身份沒關系,因為被告的身份證號碼不是在起訴狀中必須寫的,但是必須將被告的住址或者工作單位寫清楚,以便法院聯系被告,通知被告參加訴訟。如果法院都沒法聯繫到被告,起訴是無法成立的,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一定要弄清楚。
⑹ 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怎麼辦
一、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怎麼辦
1、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也可以先去法院立案。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也可以先去法院立案,立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協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詢,首先寫一份起訴狀,一般被告人的名字和電話是可以知道的,在起訴前梳理好當事人的證據和材料,然後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如何向法院起訴
1、寫好起訴狀並搜集相關證據材料;
2、拿著起訴狀以及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需要到其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3、法院對於訴訟請求進行審查,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4、決定立案的,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後需要交納訴訟費用等。
⑺ 不知道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怎麼辦
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也可以先去法院立案。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也可以先去法院立案,立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協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詢,首先寫一份起訴狀,一般被告人的名字和電話是可以知道的,在起訴前梳理好當事人的證據和材料,然後向法院起訴(這個直接在線上移動微法院小程序斷操作即可)。立案後,法院會以被告身份信息不足退回,這時,你就可以讓法院給你開一份協助調查函。拿著協助調查函去戶籍中心調取被告身份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訴訟流程
民事訴訟流程為以下幾點: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⑻ 起訴不知道被告人的信息怎麼辦
你所指的應該是到法院立案須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訴狀、證據材料。在起訴狀中,須寫明被告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該內容多為身份證信息的內容。一般被起訴的人即被告都不會給原告身份信息,可以咨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有的法院,在你提供被告戶籍所在地後,會自己去調查;也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開調查函到派出所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