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管理暫行辦法
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對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徵收管理工作中依法製作或者採集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涉及到納稅人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主要包括納稅人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納稅人、主要投資人以及經營者不願公開的個人事項。
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信息不屬於保密信息范圍。
第三條對於納稅人的涉稅保密信息,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應依法為其保密。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門、社會公眾或個人提供:
(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予公布的信息;
(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詢的信息;
(三)納稅人自身查詢的信息;
(四)經納稅人同意公開的信息。
第四條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履行職責的需要,稅務機關可以披露納稅人的有關涉稅信息,主要包括:根據納稅人信息匯總的行業性、區域性等綜合涉稅信息、稅收核算分析數據、納稅信用等級以及定期定額戶的定額等信息。
第五條各級稅務機關應指定專門部門負責納稅人涉稅非保密信息的對外披露、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查詢的受理和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對外提供工作。要制定嚴格的信息披露、提供和查詢程序,明確工作職責。
第二章涉稅保密信息的內部管理
第六條在稅收徵收管理工作中,稅務機關、稅務人員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征管工作需要,向納稅人採集涉稅信息資料。
第七條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在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環節採集、接觸到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應當為納稅人保密。
第八條稅務機關內部各業務部門、各崗位人員必須在職責范圍內接收、使用和傳遞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
對涉稅保密信息紙質資料,稅務機關應明確責任人員,嚴格按照程序受理、審核、登記、建檔、保管和使用。
對涉稅保密信息電子數據,應由專門人員負責採集、傳輸和儲存、分級授權查詢,避免無關人員接觸納稅人的涉稅保密信息。
第九條對存儲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紙質資料或者電子存儲介質按規定銷毀時,要指定專人負責監督,確保紙質資料全部銷毀,電子存儲介質所含數據不可恢復。
第十條稅務機關在稅收徵收管理信息系統或者辦公用計算機系統的開發建設、安裝調試、維護維修過程中,要與協作單位簽訂保密協議,採取保密措施,防止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外泄。
第十一條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涉稅保密資料的存放場所要確保安全,配備必要的防盜設施。
第三章涉稅保密信息的外部查詢管理
第十二條稅務機關對下列單位和個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對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進行的查詢應在職責范圍內予以支持。具體包括: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的辦案查詢;
(二)納稅人對自身涉稅信息的查詢;
(三)抵押權人、質權人請求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欠稅有關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依法查詢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應當向被查詢納稅人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提出查詢申請。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向稅務機關提出查詢申請時,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並提交以下資料:
1.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稅保密信息查詢申請表》(式樣見附件);
2. 單位介紹信;
3.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第十五條納稅人通過稅務機關網站提供的查詢功能查詢自身涉稅信息的,必須經過身份認證和識別。
直接到稅務機關查詢自身涉稅保密信息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1.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稅保密信息查詢申請表》;
2. 查詢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第十六條納稅人授權其他人員代為查詢的,除提交第十五條規定資料外,還需提交納稅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簽字的委託授權書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第十七條抵押權人、質權人申請查詢納稅人的欠稅有關情況時,除提交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的原件。
第十八條稅務機關應在本單位職責許可權內,向查詢申請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有關納稅人的涉稅保密信息。
第十九條稅務機關負責受理查詢申請的部門,應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對於資料齊全的,依次交由部門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分別進行復核和批准;對申請資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全相關申請資料。
負責核準的人員應對申請查詢的事項進行復核,對符合查詢條件的,批准交由有關部門按照申請內容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查詢條件的,簽署不予批準的意見,退回受理部門,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人。
負責提供信息的部門,應根據已批準的查詢申請內容,及時檢索、整理和製作有關信息,並按規定程序交由查詢受理部門。受理部門應在履行相關手續後將有關信息交給申請人。
第二十條稅務機關應根據申請人查詢信息的內容,本著方便申請人的原則,確定查詢信息提供的時間和具體方式。
第二十一條稅務機關對申請人申請查詢涉稅信息的申請資料應專門歸檔管理,保存期限為3年。
第四章責 任 追 究
第二十二條各級稅務機關應強化保密教育,努力增強稅務人員的保密意識,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失密。
第二十三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稅務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一)在受理、錄入、歸檔、保存納稅人涉稅資料過程中,對外泄露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
(二)在日常稅收管理、數據統計、報表管理、稅源分析、納稅評估過程中,對外泄露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
(三)違規設置查詢許可權或者違規進行技術操作,使不應知曉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稅務人員可以查詢或者知曉的;
(四)違反規定程序向他人提供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
第二十四條有關查詢單位和個人發生泄露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泄密匯報制度,及時掌握泄密情況。對延誤報告時間或者故意隱瞞、影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根據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分別追究經辦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扣繳義務人涉稅保密信息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八條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17 號)的要求,稅務總局與國務院相關部門建立的信息共享制度中涉及的保密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我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地區)政府締結的稅收協定或情報交換協議中涉及納稅人涉稅信息保密的,按協定或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
㈡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
如果僅僅是泄露了身份證號或者單單只有身份證復印件並沒有太大影響,因為如果犯罪分子只是單憑身份證號或者是復印件是無法辦理很多業務的。但也要注意若需要用到身份證復印件,應該在上面註明其用途,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證件,泄露他人身份證信息,情節較輕處以10-15日行政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者,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最新修正本)第十九條,
機關單位或金融、教育、醫療等單位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㈢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
身份信息泄露可以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必要時報警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發現泄露個人身份、散布個人隱私等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網路信息或者受到商業性電子信息侵擾的,有權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時可向網路安全事件處置相關機構進行舉報或求援。接受教訓,以後盡量地少去泄露自己的身份證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㈣ 個人身份證信息泄露怎樣處理
一、個人身份證信息泄露怎樣處理?
1、個人身份證信息泄露後,可以按照下面內容處理:
(1)保留相關證據,並向信息散布者、散布平台提出刪除要求。
(2)向公安機關或網路信息管理機關報案、投訴。
(3)能夠確定具體侵權責任人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侵權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機關單位或金融、教育、醫療等單位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二、如何防止個人信息遭遇泄露?
1、選擇可靠的平台。
2、不輕信外來信息,不主動透露個人信息。
3、慎重參加網路調查、抽獎活動。
4、妥善處理快遞單、車票等。
㈤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僅僅是泄露了身份證號或者單單只有身份證復印件並沒有太大影響,因為如果犯罪分子只是單憑身份證號或者是復印件是無法辦理很多業務的。但也要注意若需要用到身份證復印件,應該在上面註明其用途,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證件,泄露他人身份證信息,情節較輕處以10-15日行政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者,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㈥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
公民發現個人身份泄露的,第一,有權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第二,必要時可向網路安全事件處置相關機構進行舉報或求援。第三,如果發現泄漏的身份信息被用於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機關單位或金融、教育、醫療等單位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學會保護信息安全】
平時不要在朋友圈、微博上隨便發自拍、秀恩愛、曬娃、分享自己的生活點滴等,也不要隨便在網路中結識陌生的網友。在這些場景中,都存在個人身份信息泄露的可能。不去做這些事情,因為這些輕率的做法,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甚至會出現你意想不到的危險。
㈦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身份證信息泄露,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110報警服務台受理刑事案件,你可以到附近的公安機關報警。
【法律依據】: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四條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報警的范圍: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㈧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僅僅是泄露了身份證號或者單單只有身份證復印件並沒有太大影響,因為如果犯罪分子只是單憑身份證號或者是復印件是無法辦理很多業務的。但也要注意若需要用到身份證復印件,應該在上面註明其用途,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證件,泄露他人身份證信息,情節較輕處以10-15日行政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者,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九條 機關單位或金融、教育、醫療等單位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㈨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
身份信息泄露了要怎麼處理,具體如下:
1、有權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2、必要時可向網路安全事件處置相關機構進行舉報或求援;
3、如果發現泄漏的身份信息被用於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個人信息泄露的危害:
1、垃圾簡訊、騷擾電話、垃圾郵件源源不斷;
2、冒名辦卡透支欠款,有人會買來個人信息,復制身份證,在網上騙取銀行的信用,從銀行辦理出各種各樣的信用卡,惡意透支消費,然後銀行可能直接將欠費的催款單寄給了身份證的主人;
3、案件事故從天而降,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自己的個人信息,進行違反犯罪活動,自己可能不明不白被警察傳喚或被法院傳票通知出庭;
4、賬戶錢款不翼而飛;
5、個人名譽無端受毀。個人信息被泄露後,出的任何事都與自己有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㈩ 納稅人的個人信息被泄露,稅務局負什麼樣的責任
第一、你必須證明該信息是稅務局泄露的;
第二、給你造成的實際的後果及損失;
第三、泄露的信息與實際的後果及損失有直接的或間接的因果關系;
如果上述三點都成立,那麼你可以就實際的後果及損失向稅務局提出賠償要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