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離婚判決書在哪裡可以查到
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書的製作,在形式上應當具備規范性、創新性、公開性、法律性和准確性的特點。
婚姻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特別規定是:(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⑵ 起訴離婚信息怎麼查詢,一方以起訴離婚,去哪裡可以查到離婚信息
提起起訴離婚信息怎麼查詢,大家都知道,有人問一方以起訴離婚,去哪裡可以查到離婚信息,另外,還有人想問怎麼查詢有沒有被起訴離婚?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我想查詢我老婆是否去起訴離婚了怎麼查,下面就一起來看看一方以起訴離婚,去哪裡可以查到離婚信息,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具體應當,民事訴訟法規定,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民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根據《民事訴訟法》:
百二十三條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合本法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百二十五條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審理。
百二十八條合議庭組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百三十六條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一、怎樣去起訴離婚
(一)去起訴
離婚程序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准格式》)離婚起訴怎麼查詢立案沒有。
(二)審理階段
這是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在接到起訴狀後,合立案條件的,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判決被起訴離婚怎麼查詢。
,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提起上訴。
二、起訴離婚要多久能離
一般而言,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6個月;還需要的,則報上級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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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離婚判決書在哪裡可以查到
如果是2016年10月1日前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如果是2016年10月1日後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則需當事人去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進行查詢。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帶好自己的身份證,到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檔案室,出示好自己的身份證,可調取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⑷ 法院判了離婚民政局可以查到嗎
法律分析:法院離婚判決信息沒有與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聯網,所以在婚姻登記處不能查詢法院的相關信息。法院的判決書就雙方的離婚證明。民事判決書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賦予的審判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執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的強制性,一經生效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其表現就是當事人必須執行判決,社會上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也必須承認判決並負有協助執行判決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⑸ 怎麼查詢自己的離婚案件
網上查詢不了的。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並立案後,被告在五日內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5)法院離婚信息在哪裡可以查到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⑹ 法院離婚判決書在哪裡可以查到
法院院離婚判決書怎麼查?首先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自己到判決法院找法院工作人員查詢。其次,可以委託律師作為當事人的代理人,律師直接到法院查詢判決結果。
法律依據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信息、網路等媒體上刊登公告,發出公告日期以最後張貼或者刊登的日期為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
關於人民法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二條,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各級人民法院對其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裁判文書質量負責。
⑺ 法院離婚判決書在哪裡查詢
法律分析: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一般的法院生效判決書都能查到的。當事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去當地法院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