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申請了執行案件,請教要多長時間可以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中查到信息
這個!應該要在法院作出執行決定以後,看執行法院的效率了!一般大多是執行結束以後才公布!
⑵ 我是一月四號交給法院的強制執行書的,大概多久能收到通知
只能等著了,不一定什麼時候能執行,也不一定能執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當事人都必須自覺履行。當事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內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也可以依職權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間為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算。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法院應當在六個月內執行完畢。
⑶ 法院查詢被執行人賬戶信息,可以查詢多長時間的
只要能查到的法院都可以查
⑷ 一般法院強制執行幾天會通知被執行人
法院強制執行會通知被執行人。一把來講,強制執行立案之後,執行局會送達傳票、執行通知書給被執行人,要求被執行人與規定的期限內到執行局接受調查。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⑸ 強制執行立案後多久被執行人才會收到執行通知呢
回答1 :::《民訴執行程序解釋》第三十條 執行員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
十六條規定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可以同時或者自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之日起
三日內發送執行通知書
回答二::::《民訴執行程序解釋》第二條對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
執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的,不得重
復立案。
立案後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的,應當撤銷案件;已經採取
執行措施的,應當將控制的財產交先立案的執行法院處理。
回答3::::《民訴執行程序解釋》:第十一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
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
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
(一)債權人申請執行時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
(二)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發現財產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
(三)對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依法採取相應執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條件執行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
註:關於如果自己請律師調查的話費用大概要多少?要是調查到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是財產已轉移到他人名下,造成不能執行,律師費是否還要付?像這種情況可不可以和律師簽訂風險代理合同,事成後再按百分比例付費給律師?這個比例一般是百分之多少?
我想你最好直接去律師事務所問下!這個我不清楚!
⑹ 強制執行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多久能送達到被執行人
應當在承辦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內向被執行人發執行通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第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7日內確定承辦人。
第三條 承辦人收到案件材料後,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採取執行措施的,經批准後可立即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第四條 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後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後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性執行措施
⑺ 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多久收到執行執行信息
三日
⑻ 一般法院執行多久被執行人能收到文書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院應當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1、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2、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