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兩年來取得了顯著成效政府信息公開保障了公民的什麼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兩年來取得了顯著成效政府信息公開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保障公民民主權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也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
② 運用《政治生活》的相關知識,請你談談政府信息公開的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開有助於增強政府的公信力,維護社會穩定 政府信息公開對應的是群眾的知情權[3],同時,只有讓公眾充分行使其知情權和判斷力, 才能不斷增強社會的自治能力和公眾的心理承受能力。實踐也證明,在疫情、災情等重大突 發事件發生時,保持政府與公眾、中央和地方之間信息的及時溝通,是對抗各種流言和避免 社會劇烈動盪的重要舉措。政府應向公民披露信息,公民有權獲得其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已 成為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大趨勢, 一個社會性只有信息越公開, 社會性的自主能力和隨能 力才會越高,社會性才會越穩定。 (二)政府信息公開保障公民基本權力及約束公權力濫用有效方法 公權力濫用現象成因非常復雜,但其中有兩條極其重要的原因:一是權力高度集中,缺少制 衡機制;二是權力的行使不透明、不公開,容易出現暗箱操作和權錢交易。沒有充分的知情 權,公民就難於行使自己的基本權利。賦予公眾獲取信息的權利以及相應的獲得救濟權利, 從而使對政府機關權力的制衡機制更加豐富, 政府信息的充分公開是有效防止公權力濫用的 一劑良葯。 信息的開放與披露是廉潔政府的保障, 有效抑制在傳統行政方式中容易滋生的公 權力濫用現象。 (三)政府信息公開有助於營造公開透明的信息環境 政府只有主動公布其施政方針、 奮斗目標以及與人民群眾利益關系密切的相關信息並自覺接 受群眾的監督,才能取得群眾的信任。也只有這樣,政府才能了解群眾的呼聲,才能發現問 題、分析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實行政府信息公開, 不僅有利於發展、強化民主政治, 保障公民的權利和維護公眾的利益; 增加行政權力行使中的透明度, 有效遏制各類腐敗現象, 實現政府信息資源的共享,進而提高行政效率、最終會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社會和諧發展。 (四)政府信息公開是建設「三個政府」的主要制度保障 目前正著力於「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設。 「服務政府」是政府建設的根本 宗旨,就是從根本上改變居高臨下的「官本位」態度,以服務於民、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為 宗旨。 建設「責任政府」 體現了這樣的理念:政府每作出一個決定, 就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 在設定一個行業、一個部門乃至一個公務人員權力的同時,必須設定相應的責任。過去利用 權力可以得到利益,而權利和責任往往分離。現在要求權力和責任一致,權力和利益必須相 分離。 「法治政府」要求規范政府行為,政府要依法辦事。為了加快「三個政府」的建設, 必須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按照我們國家的政治體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包括政府在內的 一切國家機關的權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人民對國家機關行使公權力的行為有權了解, 以行使 監督的權利。也就是說,從國家機關的權力來源上看,公眾享有知情權是理所應當的。就上 海目前「三個政府」建設目標而言,政府信息公開是達成這個目標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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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信息公開與數據開放有什麼區別
一、目的不同
信息公開主要在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知情並不等於獲得,獲得也不等於可利用。
數據的共享開放是在知情的基礎上,讓人民獲得和利用的數據。
二、內涵不同
信息公開主要停留在政府法規、流程、權力等方面,更多的是規章、制度等信息層面。
真正意義上的數據開放主要是指原始數據的開放。
三、對應的環境不用
政府信息公開對應的是互聯網早期的通信環境,當時互聯網用戶端通信速率很低,需要政府向公眾提供加工後的信息。
大數據時代不僅表現為數據量的爆炸式增長,更意味著大量信息技術應用的普及。政府數據開放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升級版,這種升級是為了適應大數據時代的要求。
四、作用不同
信息公開是個人、社會和企業之間銜接橋梁,在各組織之間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數據開放有利於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直接對原始數據進行開發利用,其效率與效益會大大超出原始數據僅由政府機關掌控的模式。
五、要求不同
信息公開是職能的體現。
要實現數據開放共享價值,推動政府數據一站式開放,要在建立政府數據開放平台和標准體系的基礎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有序開放共享數據。數據開放需要注意保密和公民隱私保護問題。
六、本質不同
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及時、准確地公開發布。它是窄帶通信環境下政府電子政務的重要內容,多是政府單方行為。
政府數據開放是指對政府和公共機構依據職責所生產、創造、收集、處理和存儲的數據進行開放,政府數據的開放具有人人可參與性與非歧視性,使用方可在相關網站查詢及獲取。
④ 行政信息公開制度
法律分析:行政信息公開制度是基於憲法上的知情權以及行政機關的行政說明責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獲得行使公權力的組織的除外事項之外的任何信息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⑤ 保障公眾知情權與政府信息公開的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保障公眾知情權與政府信息公開有以下措施:1、要加強立法。2、在全民、全社會樹立思想理念,樹立知情權權利意識。3、進一步發展以社會評議為中心的公眾參與機制。4、政府要處理好與媒體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⑥ 建設法治政府中,公開和公正是什麼關系
建設法治政府中,公開和公正是以下關系:
公開是法律對政府行政行為程序的要求;公正是法律對政府行政行為實體的要求。公開是公正的保障,公正是公開追求的最主要價值。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
對政府而言,信息公開的意義在於以公開促透明、促公正、促規范、促落實,從而提升政府服務能力和水平。
一個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標准化、規范化、常態化的養成,既是歷史演進的過程,也是持續管理的結果,《條例》仍需在法治理念、底線思維、破解基層政務公開方面持續發力。
持續彰顯法治理念。信息公開是法治政府建設的載體,公開、透明、公正是提升法治理念、彰顯法治精神的直接表現。信息公開的目的既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與參與權,也是民主監督的一個前提條件,沒有公開,權力就會被濫用,監督也無從談起。
當前改革進入關鍵期,民眾訴求多元,社會矛盾易發多發,都與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法治思維、信息公開不到位有關。「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處理好與廣大公眾知情權息息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是減少社會矛盾、維護穩定最直接有效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