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法院起訴了,要多久被告才能接到通知
法律分析:法院根據案件的種類不同,通知被告的時間也不同。例如行政案件:法院將會在立案之日起的五天之內,通知被告;如果是刑事案件則會在離開庭還有十天之前將起訴狀的副本送到被告人的手上;如果是民事案件的則法院將會在立案之日起的五天內通知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2. 法院調查取證需要多久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3. 互聯網法院起訴後被告多久收到信息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如果送達沒有問題,那正式立案五日內,法院就會將傳票安排送出。但如果送達有困難,則會延長一定的時間。若被告無法送達,則會進入公告送達的程序,公告期為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 網上立案後被告多久收到信息
法律分析:一般一個月以內會通知,每個法院不一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5. 法院立案後多少時間調查取證
法院立案後會在第一次開庭之前調查取證。這個時間是由法官掌握的,法律沒有具體規定。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如果在立案時已提出調查申請的,那麼通常會在第一次開庭前進行調查取證,一般的案件從立案至第一次開庭時間在十五到三十天之間。如果在開庭過程中提出要求法院調查取證的,通常也會在開庭後十五到三十天之內去調證。當然前提是法院接受調查取證申請或者依職權。立案後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的時間一般為三天,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到四天,可達七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捕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天,同時,在調查取證後,檢察院的審查時間還要另加七天。公安機關在接到報案後要立即對案件進行審查,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也就是說派出所在接到報案後先初步審查報案材料,立案後,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進行調查取證,這里的偵查沒有時間的限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特殊情況可以經批准延長。通常情況下,具有調查取證權的國家機關有: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其他行政機關在其行政職能業務領域的調查取證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6. 法院受理案件後被告多久得到通知
法院受理案件後被告五天得到通知。
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在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法庭調查的過程中,人民檢察院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證明。現有證據材料不能證明證據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請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偵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出庭說明情況;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關偵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出庭說明情況。有關偵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也可以要求出庭說明情況。經人民法院通知,有關人員應當出庭。
7. 向法院提交調查取證,需多久時間取證
調查取證的時間是計算在法院的審理期限內,也就是說,普通程序不會超過6個月,簡易程序不會超過3個月。具體多久,要看實際調查取證的情況。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8. 法院調查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普序的審理期限是六個月,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