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車子換完發動機變更發動機號有時間限制嗎
更換發動機,需要提前到車管所申請,審批通過後,可以更換。如果已經更換的,需要重新申請進行補救。
1、補救辦法就是重新申請,提交相關證件、證明(如新發動機合格證件、更換證明等)材料等,如果經審驗通過後,在接受相關處罰後,可予以重新申領行駛證件(更換發動機號)以及更改相關參數後的登記證書等。也可以沿用原證件(在沒有更換發動機號),但得補充相關重新拓印手續。
2、提示幾個方面要注意:
A、更換的手續合法,由於車輛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管,所以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行為後果」或誤會(類似偷盜、搶等非法得來等),更換發動機總成件時必須先申請。每一台車輛只有唯一標識的發動機號與其匹配(VIN)。
B、申請獲批後,可以著手更換,更換完畢,再前往車管所通過其專用設備重新打上發動機號並拓印(發動機號)或是車輛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拓印等相關操作。
C、根據拓印填寫相關補領、更換資料手續。重新辦理相關證件(如若更換發動機號)。
D、更換作業維修企業(一般以4S售後或服務站)出示的專業證明(蓋章)方有效。
E、地區不同,要求或規定標准會有所不同,具體參照本地車管部門標准為准。
② 更換發動機總成過多久到車管所登記
一、更換發動機總成是需要提前申請的。
二、更換發動機總成注意事項:
1.更換發動機總成件時必須先申請。每一台車輛只有唯一標識的發動機號與其匹配(VIN)。
2.申請獲批後,可以著手更換,更換完畢,再前往車管所通過其專用設備重新打上發動機號並拓印(發動機號)或是車輛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拓印等相關操作。
3.根據拓印填寫相關補領、更換資料手續。重新辦理相關證件(如若更換發動機號)。
4.更換作業維修企業(一般以4S售後或服務站)出示的專業證明(蓋章)方有效。
5.地區不同,要求或規定標准會有所不同,具體參照本地車管部門標准為准。
③ 車輛更換發動機如何年審
車輛更換發動機需要找交管部門備案的 否則認定為改裝車 罰款的
④ 更換發動機後多長時間內登記信息不維法
你好,更換發動機後,需要更改發動機號才不算違法,或者有發動機合格證,維修廠一類資質才算通過,沒有說過多久去登記不違法,車管所不驗車,無法年審,望採納
⑤ 請問車輛因質量問題更換了發動機,發動機號碼與原來的不一樣,變更車輛信息需要什麼手續。
按道理來說 需要到車車管所變更 以前我家的車 拉缸了曲軸也斷了 機體倒了個大洞 報廢了
買了一個 舊發動機 上面那個牌 換上去 沒有變更 呵呵
⑥ 車輛更換發動機是先申請還是先更換
先更換再去備案。
辦理機動車變更發動機、車身或車架手續,請注意以下有關內容:
一、辦事條件:
(一)本地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車架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不得辦理,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2、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不得辦理,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4、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5、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6、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四)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的,在發還後恢復登記時,應當憑有關技術鑒定證明辦理變更備案。
(五)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可以申請備案。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未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須辦理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填表時請仔細閱讀表格反面的填表說明),單位車輛由被委託人簽字,個人車輛車主簽字。
(六)委託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書面出具的《委託書》,代理人在《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上簽字;
(七)機動車標准照片兩張;
(八)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的拓印膜。
望採納謝謝
⑦ 更換發動機需要變更哪些手續
更換發動機需要的手續材料包括:車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非當地戶口的要提供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車輛更換發動機的證明、發動機號拓印件、進口發動機則要提供其進口關單發動機號碼拓印件、汽車信息變更申請單、行駛證、駕駛證。
⑧ 汽車更換了發動機,需要到車管所備案嗎
需要的。機動車更換發動機的,需要到登記地的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8)車輛更換發動機多久變更車輛信息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⑨ 更換汽車發動機後,如何辦手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更換發動機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在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2、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4、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5、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6、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⑩ 機動車更換發動機超過兩年。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可以嗎
機動車更換發動機要及時向車管所備案,換發動機超過二年才去變更登記,雖然可以,但肯定要受一定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