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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on和集合數據哪個好

發布時間:2022-05-07 15:27:18

A. JSON的定義,語法規則,與Xml的比較哪個更好

1, JSON:JavaScript 對象表示法(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
2, JSON 是存儲和交換(傳輸)文本信息的語法。類似 XML。
3, JSON 比 XML 更小、更快,更易解析。
•對於 AJAX 應用程序來說,JSON 比 XML 更快更易使用:
•使用 XML
•讀取 XML 文檔
•使用 XML DOM 來循環遍歷文檔
•讀取值並存儲在變數中
•使用 JSON
•讀取 JSON 字元串
•用 eval() 處理 JSON 字元串
•然後再javascript中像操作對象一樣,操作json數據
•數據在名稱/值 對中
•數據由逗號分隔
•花括弧保存對象
•方括弧保存數組
•JSON 值可以是:
•數字(整數或浮點數)
•字元串(在雙引號中)
•邏輯值(true 或 false)
•數組(在方括弧中)
•對象(在花括弧中)
•null
•JSON 數組在方括弧中書寫:
•數組可包含多個對象:
•{ "employees": [ { "firstName":"John" , "lastName":"Doe" }, { "firstName":"Anna" , "lastName":"Smith" }, { "firstName":"Peter" , "lastName":"Jones" } ] }
•通過 JavaScript,您可以創建一個對象數組,並像這樣進行賦值:
•var employees = [ { "firstName":"Bill" , "lastName":"Gates" }, { "firstName":"George" , "lastName":"Bush" }, { "firstName":"Thomas" , "lastName": "Carter" } ]; 可以像這樣訪問 JavaScript 對象數組中的第一項:
•employees[0].lastName;
•利用json數據格式,php向javascript回應集合類的數據
•在php內部json就是一個字元串,在javascript內部json是一個對象
•在伺服器端獲得的是一個數組,因此要使用json的數據格式將數據返回
•Php使用json_encode()函數完成數據向json格式的轉化
•我們的javascript就可以接收到json格式的字元串,但是這個時候還是字元串呢
•將獲得的這個字元串,變成javascript對象,思路是讓我們字元串執行以下就可以了
•在javascript中,我們使用eval(),可以讓字元串作為javascript代碼執行,我們需要將執行的代碼用括弧括起來
•調用函數,後面必須要加括弧,讓函數執行必須加一個括弧

B. mongodb和mysql5.7的json哪個更好,優缺點比較

與關系型資料庫相比,MongoDB的優點: ①弱一致性(最終一致),更能保證用戶的訪問速度: 舉例來說,在傳統的關系型資料庫中,一個COUNT類型的操作會鎖定數據集,這樣可以保證得到「當前」情況下的精確值。這在某些情況下,例 如通過ATM查看賬戶信息的時候很重要,但對於Wordnik來說,數據是不斷更新和增長的,這種「精確」的保證幾乎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會產生很大的延 遲。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大約」的數字以及更快的處理速度。 但某些情況下MongoDB會鎖住資料庫。如果此時正有數百個請求,則它們會堆積起來,造成許多問題。我們使用了下面的優化方式來避免鎖定: 每次更新前,我們會先查詢記錄。查詢操作會將對象放入內存,於是更新則會盡可能的迅速。在主/從部署方案中,從節點可以使用「-pretouch」參數運行,這也可以得到相同的效果。 使用多個mongod進程。我們根據訪問模式將資料庫拆分成多個進程。 ②文檔結構的存儲方式,能夠更便捷的獲取數據。 對於一個層級式的數據結構來說,如果要將這樣的數據使用扁平式的,表狀的結構來保存數據,這無論是在查詢還是獲取數據時都十分困難。 舉例1: 就拿一個「字典項」來說,雖然並不十分復雜,但還是會關繫到「定義」、「詞性」、「發音」或是「引用」等內容。大部分工程師會將這種模型使用關系型資料庫 中的主鍵和外鍵表現出來,但把它看作一個「文檔」而不是「一系列有關系的表」豈不更好?使用 「dictionary.definition.partOfSpeech='noun'」來查詢也比表之間一系列復雜(往往代價也很高)的連接查詢方便 且快速。 舉例2:在一個關系型資料庫中,一篇博客(包含文章內容、評論、評論的投票)會被打散在多張數據表中。在MongoDB中,能用一個文檔來表示一篇博客, 評論與投票作為文檔數組,放在正文主文檔中。這樣數據更易於管理,消除了傳統關系型資料庫中影響性能和水平擴展性的「JOIN」操作。 CODE↓ > db.blogposts.save({ title : "My First Post", author: {name : "Jane", id :1}, comments : [{ by: "Abe", text: "First" }, { by : "Ada", text : "Good post" }] }) > db.blogposts.find( { "author.name" : "Jane" } ) > db.blogposts.findOne({ title : "My First Post", "author.name": "Jane", comments : [{ by: "Abe", text: "First" }, { by : "Ada", text : "Good post" } ] }) > db.blogposts.find( { "comments.by" : "Ada" } ) > db.blogposts.ensureIndex( { "comments.by" : 1 } ); 舉例③: MongoDB是一個面向文檔的資料庫,目前由10gen開發並維護,它的功能豐富,齊全,完全可以替代MySQL。在使用MongoDB做產品原型的過程中,我們總結了MonogDB的一些亮點: 使用JSON風格語法,易於掌握和理解:MongoDB使用JSON的變種BSON作為內部存儲的格式和語法。針對MongoDB的操作都使用JSON風格語法,客戶端提交或接收的數據都使用JSON形式來展現。相對於SQL來說,更加直觀,容易理解和掌握。 Schema-less,支持嵌入子文檔:MongoDB是一個Schema-free的文檔資料庫。一個資料庫可以有多個Collection,每 個Collection是Documents的集合。Collection和Document和傳統資料庫的Table和Row並不對等。無需事先定義 Collection,隨時可以創建。 Collection中可以包含具有不同schema的文檔記錄。 這意味著,你上一條記錄中的文檔有3個屬性,而下一條記錄的文檔可以有10個屬 性,屬性的類型既可以是基本的數據類型(如數字、字元串、日期等),也可以是數組或者散列,甚至還可以是一個子文檔(embed document)。這 樣,可以實現逆規范化(denormalizing)的數據模型,提高查詢的速度。 ③內置GridFS,支持大容量的存儲。 GridFS是一個出色的分布式文件系統,可以支持海量的數據存儲。 內置了GridFS了MongoDB,能夠滿足對大數據集的快速范圍查詢。 ④內置Sharding。 提供基於Range的Auto Sharding機制:一個collection可按照記錄的范圍,分成若干個段,切分到不同的Shard上。 Shards可以和復制結合,配合Replica sets能夠實現Sharding+fail-over,不同的Shard之間可以負載均衡。查詢是對 客戶端是透明的。客戶端執行查詢,統計,MapRece等操作,這些會被MongoDB自動路由到後端的數據節點。這讓我們關注於自己的業務,適當的 時候可以無痛的升級。MongoDB的Sharding設計能力最大可支持約20 petabytes,足以支撐一般應用。 這可以保證MongoDB運行在便宜的PC伺服器集群上。PC集群擴充起來非常方便並且成本很低,避免了「sharding」操作的復雜性和成本。 ⑤第三方支持豐富。(這是與其他的NoSQL相比,MongoDB也具有的優勢) 現在網路上的很多NoSQL開源資料庫完全屬於社區型的,沒有官方支持,給使用者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而開源文檔資料庫MongoDB背後有商業公司10gen為其提供供商業培訓和支持。 而且MongoDB社區非常活躍,很多開發框架都迅速提供了對MongDB的支持。不少知名大公司和網站也在生產環境中使用MongoDB,越來越多的創新型企業轉而使用MongoDB作為和Django,RoR來搭配的技術方案。 ⑥性能優越: 在使用場合下,千萬級別的文檔對象,近10G的數據,對有索引的ID的查詢不會比mysql慢,而對非索引欄位的查詢,則是全面勝出。 mysql實際無法勝任大數據量下任意欄位的查詢,而mongodb的查詢性能實在讓我驚訝。寫入性能同樣很令人滿意,同樣寫入百萬級別的數 據,mongodb比我以前試用過的couchdb要快得多,基本10分鍾以下可以解決。補上一句,觀察過程中mongodb都遠算不上是CPU殺手。 與關系型資料庫相比,MongoDB的缺點: ①mongodb不支持事務操作。 所以事務要求嚴格的系統(如果銀行系統)肯定不能用它。(這點和優點①是對應的) ②mongodb佔用空間過大。 關於其原因,在官方的FAQ中,提到有如下幾個方面: 1、空間的預分配:為避免形成過多的硬碟碎片,mongodb每次空間不足時都會申請生成一大塊的硬碟空間,而且申請的量從64M、128M、256M那 樣的指數遞增,直到2G為單個文件的最大體積。隨著數據量的增加,你可以在其數據目錄里看到這些整塊生成容量不斷遞增的文件。 2、欄位名所佔用的空間:為了保持每個記錄內的結構信息用於查詢,mongodb需要把每個欄位的key-value都以BSON的形式存儲,如果 value域相對於key域並不大,比如存放數值型的數據,則數據的overhead是最大的。一種減少空間佔用的方法是把欄位名盡量取短一些,這樣佔用 空間就小了,但這就要求在易讀性與空間佔用上作為權衡了。我曾建議作者把欄位名作個index,每個欄位名用一個位元組表示,這樣就不用擔心欄位名取多長 了。但作者的擔憂也不無道理,這種索引方式需要每次查詢得到結果後把索引值跟原值作一個替換,再發送到客戶端,這個替換也是挺耗費時間的。現在的實現算是 拿空間來換取時間吧。 3、刪除記錄不釋放空間:這很容易理解,為避免記錄刪除後的數據的大規模挪動,原記錄空間不刪除,只標記「已刪除」即可,以後還可以重復利用。

C. json對象和json數組和數組的區別。

var status_process = {
" name5" : '閑置期',
"name1" : '播種期',
"name2" : '苗期',
"name3" : '生長期',
"name4" : '採收期'} alert(status_process["name5"]);alert(status_process.name5);// 兩個都為:閑置期

var ourcountry=[["北京市"],["上海市"],["合肥市","蕪湖市","蚌埠市"]]; // 數組alert(ourcountry[2][1]);

1.定義

var josnArry=[];

2.添加

jsonArry.push(jsonObj);

3.刪除

delete jsonArry[0];splice(index,length):

4.循環訪問數組

a.jquery

$.each(jsonArry,function(index,item){
var userId=item.userId; });

b.一般方式

for(var i=0;i<jsonArry.length;i++){
var userId=jsonArry[i].userId; }

c.特殊方法

for(var item in jsonArry){
var userId=jsonArry[item].userId;//注意:此處的item不是數組項,而是數組項的索引}

JSON對象遍歷

myJson = {"name":"ji", "password":"123"};for(var p in myJson){//遍歷json對象的每個key/value對,p為key

alert(p + " " + myJson[p]);}

D. json,map,list區別

json是一種數據格式,用於傳遞,存儲,方便快捷輕便
map key-value 鍵值對數據,數據不可重復
list 集合類,數據可重復,

E. json數據和json數組格式數據有什麼區別

  1. Json的規格很簡單,而且Douglas Crockford聲稱這個規格永遠不必升級,因為該規定的都規定了。

  2. 規定如下:

F. java中集合、數組、JSON數據格式這三種東西,它們的書寫格式都是怎樣的

JSON,數組,集合,你可以把它們當做對象,
JSON裡面可以包含數組,集合,
集合裡面也可以包含數組,JSON
一維數組跟集合沒什麼區別,數組可是二維,三維

G. json對象和json數組和數組的區別

Json的規格非常簡單,只用一個頁面幾百個字就能說清楚,而且Douglas Crockford聲稱這個規格永遠不必升級,因為該規定的都規定了。

1) 並列的數據之間用逗號(」, 「)分隔。

2) 映射用冒號(」: 「)表示。

3) 並列數據的集合(數組)用方括弧(「[]「)表示。

4) 映射的集合(對象)用大括弧(」{}」)表示。

上面四條規則,就是Json格式的所有內容。

比如,下面這句話:

「北京市的面積為168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00萬人。上海市的面積為64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萬。」

寫成json格式就是這樣:

[
{"城市":"北京","面積":16800,"人口":1600},
{"城市":"上海","面積":6400,"人口":1800}
]

如果事先知道數據的結構,上面的寫法還可以進一步簡化:

[
["北京",16800,1600],
["上海",6400,1800]
]

由此可以看到,json非常易學易用。所以,在短短幾年中,它就取代xml,成為了互聯網上最受歡迎的數據交換格式。

我猜想,Douglas Crockford一定事先就知道,數據結構可以簡化成三種形式,否則怎麼可能將json定義得如此精煉呢!

3.

學習javascript的時候,我曾經一度搞不清楚」數組」(array)和」對象」(object)的根本區別在哪裡,兩者都可以用來表示數據的集合。

比如有一個數組a=[1,2,3,4],還有一個對象a={0:1,1:2,2:3,3:4},然後你運行alert(a[1]),兩種情況下的運行結果是相同的!這就是說,數據集合既可以用數組表示,也可以用對象表示,那麼我到底該用哪一種呢?

我後來才知道,數組表示有序數據的集合,而對象表示無序數據的集合。如果數據的順序很重要,就用數組,否則就用對象。

4.

當然,數組和對象的另一個區別是,數組的數據沒有」名稱」(name),對象的數據有」名稱」(name)。

但是問題是,很多編程語言中,都有一種叫做」關聯數組」(associative array)的東西。這種數組中的數據是有名稱的。

比如在javascript中,可以這樣定義一個對象:

var a={「城市」:」北京」,」面積」:16800,」人口」:1600};

但是,也可以定義成一個關聯數組:

a["城市"]=」北京」;
a["面積"]=16800;
a["人口"]=1600;

這起初也加劇了我對數組和對象的混淆,後來才明白,在Javascript語言中,關聯數組就是對象,對象就是關聯數組。這一點與php語言完全不同,在php中,關聯數組也是數組。

比如運行下面這段javascript:

var a=[1,2,3,4];

a['foo']=』Hello World』;

alert(a.length);

最後的結果是4,也就是說,數組a的元素個數是4個。

但是,運行同樣內容的php代碼就不一樣了:

<?php

$a=array(1,2,3,4);

$a["foo"]=」Hello world」;

echo count($a);

?>

最後的結果是5,也就是說,數組a的元素個數是5個。

H. json數據和json數組格式數據的區別

JSON數組,是一個數組包含多少JSON數據,也可以包含JSON數組,


簡單JSON對象
{"a":"b","c":5500,"json格式化工具":"http://www.sojson.com"}
稍微復雜點JSON對象

{"a":"b","c":[{"a":200}]}

JSON數組
[{"a":"b","c":5500},{"a":"av8d","c":600},{"JSON教程":"http://www.sojson.com/j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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