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會計數字大小寫規范
會計數字大小寫規范如下:
1、數字大小要勻稱,書寫筆劃要流暢,獨立有型,不能連筆。
2、每個數字應緊貼底線,上端不可頂格,高度應佔全格的1/2至2/3的位置。除「6、7、9」外,其他數碼要高低一致。寫「6」時,上端比其他數字高出 1/43書寫「7」和「9」時,下端伯出 1/4。
3、每個數字排序有序,並要有一定傾斜度,個數字傾斜度要一致,一般要求上端向右順斜 55-60 度。
「7」字書寫時,橫書寫要平直(即稍長),落筆可下伸到底線外,豎稍斜,拐彎處不能圓滑,否則易與「1」、「9」相淆。
「8」起筆於右上角,結束於右上角,寫「8」時,上邊要稍小,下邊稍大,可以斜「S」起筆也可直筆起筆,終筆與起筆交接處應成菱角,並一定要封口:以防止將「3」改為「8」。
「9」字書寫時,上部的小圓要閉合,不留間隙,且一豎稍長,出下底線,否則易與「4」字混淆。
以上數據出自高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