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資料庫系統有哪幾部分組成
資料庫系統一般由4個部分組成: (1)資料庫(database,DB)是指長期存儲在計算機內的,有組織,可共享的數據的集合。資料庫中的數據按一定的數學模型組織、描述和存儲,具有較小的冗餘,較高的數據獨立性和易擴展性,並可為各種用戶共享。
(2)硬體:構成計算機系統的各種 物理設備 ,包括存儲所需的 外部設備 。硬體的配置應滿足整個資料庫系統的需要。
(3)軟體:包括 操作系統 、資料庫管理系統及應用程序。資料庫管理系統(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DBMS)是資料庫系統的核心軟體,是在 操作系統 的支持下工作,解決如何科學地組織和存儲數據,如何高效獲取和維護數據的系統軟體。其主要功能包括:數據定義功能、數據操縱功能、資料庫的運行管理和資料庫的建立與維護。
(4)人員:主要有4類。
第一類為 系統分析員 和 資料庫設計 人員: 系統分析員 負責應用系統的需求分析和規范說明,他們和用戶及資料庫管理員一起確定系統的硬體配置,並參與資料庫系統的 概要設計 。 資料庫設計 人員負責資料庫中數據的確定、資料庫各級模式的設計。
第二類為應用程序員,負責編寫使用資料庫的應用程序。這些應用程序可對數據進行檢索、建立、刪除或修改。
第三類為最終用戶,他們利用系統的介面或查詢語言訪問資料庫。
第四類用戶是資料庫管理員(database administrator,DBA),負責資料庫的總體信息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