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體戶年報營業額和納稅總額怎麼填
法律分析:
一、年報公示中的「納稅總額」是指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稅金,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累計納稅總額是指增值稅17%+銷售稅金及附加12%+所得稅25%的總計數據。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方法:
1.進入開票系統,點擊「發票管理」按鈕上方點擊『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購方申請」或「銷方申請」(註:購方申請不需要填寫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銷方申請需要填寫),購方申請點擊「確定」銷方申請點擊「下一步」,根據提示進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界面,確認票面信息或錄入票面信息(註:數量和金額為負數,單價為正數),確認完成點擊右上角「列印」,彈出窗口選擇「不列印」,再彈出窗口選擇「取消」。
2.在「發票管理」按鈕上方點擊『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查詢導出』進入界面中單擊選擇對應單號,點擊『上傳』並「確定」,待「信息表描述」變為「審核通過」即可進入「發票填開」界面進行負數發票填開。
3.點擊「發票管理---發票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點擊「紅字---導入網路下載紅字發票信息表「,滑鼠左鍵雙擊已審核通過的信息表編號,確認票面信息是否正確,確認之後正常列印在相對應的發票上面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衍生問題:
納稅人類型有哪些?
1、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權利主體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財產權力,承擔義務並能在法院和仲裁機關起訴、應訴的個人。不論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屬自然人。自然人是納稅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2、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3、法人:法人,是指有獨立的組織機構和獨立支配的財產,能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在中國,一切享有獨立預算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各種享有獨立經費的社會團體,各種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等都是法人。法人有依照國家稅法納稅的義務,都可以成為納稅人。其中,企業是最主要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