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警方曝光20款涉嫌違規採集信息APP,我們的個人信息都是如何被泄露的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接到一些騷擾電話,推銷的、賣保險的等等,有時還會有詐騙電話,令人防不勝防,不厭其煩。這些電話里的對方,甚至能准確說出我們的姓名和其他個人信息。毫無疑問的是,我們的信息被泄露了。
平常我們在公共場合用手機連的免費WiFi,上網瀏覽的釣魚網站和非法網站,甚至丟棄的廢舊手機,這些途徑都是可能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的。
當然了,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的途徑還有很多,確實要加強注意才行,至少要有個人信息保護的意識。
比如,對於快遞包裹上的面單信息,有可能的還是做一下處理的好。
比如,慎重同意手機APP對通訊錄等隱私信息的讀取。
比如,不要上非法網站,不要點擊來歷不明的鏈接。
比如,需要登記個人信息時,不過不能做到有所保留,最好還是明確一下用途和了解對方的身份比較好。
等等吧,雖說網路社會沒有安全可言,但能注意的還是要注意一點的。
B. 採集哪些信息不需要個人信息主體的同意
法律、法規公開的信息;外企任職信息;法律、法規公開的不良信息,法律依據如下:
《徵信業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採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信息除外。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履行職務相關的信息,不作為個人信息。
設立經營個人徵信業務的徵信機構,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設立條件和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一)主要股東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有符合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設施、設備和制度、措施;
(四)擬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任職條件;
(五)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