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體測量數據的應用原則是什麼
1。最大最小准則。該准則要求根據具體設計目的選用最小或最大人體參數。如人體身高常用於通道和門的最小高度設計,為盡可能使所有人(99%以上)通過時不致發生撞頭事件,通道和門的最小高度設計應使用高百分位身高數據;而操作力設計則應按最小操縱力准則設計。
2可調性准則。對與健康安全關系密切或減輕作業疲勞的設計應遵循可調性准則,在使用對象群體的5%一95%可調。如汽車座椅應在高度、靠背傾角、前後距離等尺度方向上可調。
3。
平均准則。雖然平均這個概念在有關人使用的產品、用具設計中不太合理,但諸如門拉手高、錘子和刀的手柄等,常用平均值進行設計更合理。 同理,對於肘部平放高度設計數而言,由於主要是能使手臂得到舒適的休息,故選用第50百分位數據較合理,對於中國人而育,這個高度在14—27。
9cm之間。
4。使用最新人體數據准則。所有國家的人體尺度都會隨著年代、社會經濟的變化而不同。因此,應使用最新的人體數據進行設計。
5。地域性准則。一個國家的人體參數與地理區域分布、民族等因索有關,設計時必須考慮實際服務的區域和民族分布等因素。
6。功能修正與最小心理空間相結合準則。國家標准公布的有關人體數據是在裸體或穿單薄內衣的條件下測得的,測量時不穿鞋。而設計中所涉及的人體尺度是在穿衣服、穿鞋甚至戴帽條件下的人體尺寸。 因此,考慮有關人體尺寸時,必須給衣服、鞋、帽留下適當的餘量,也就是應在人體尺寸上增加適當的著裝修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