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大數據時代的「被遺忘權」之爭
大數據時代的「被遺忘權」之爭
在大數據時代,數據是寶貴的資源,雲計算和大數據技術使得人們現實行為大量地被虛擬成為數據,強大的運算能力為存儲和分析這些數據提供了過去無法想像的可能性。但這又不得不面臨一個新的問題,個人數據通常會在超出數據主體控制和知曉的范圍被收集和使用,數據主體對數據的控制能力較弱,個人隱私保護問題日益突出。在信息數字化的時代,用戶的數據在互聯網的流通本來無可厚非,從一定程度上講,個人信息的流通完全是網路開放性和分享性的必然要求。在大量的網路活動中,我們的位置信息、搜索習慣、健康需求、財務狀況等高度個人化信息,都會被相應的網站搜集記錄。如聊天軟體掌握用戶的關系網路,網上商城會掌握用戶的身份信息和消費習慣等。獲取信息的方式以及信息處理方式大都並不公示,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隱秘性,也給私自處理這些個人隱私創造了條件。保護個人隱私的提倡並不是一個新話題,互聯網成立之初就有業內人士對此擔憂,並長期在探討解決的辦法,但一直沒有取得明顯的效果,反而因為網路技術的革新和進步,變得愈加難以管制。所以制定長遠可行的制約策略,是保護個人隱私所要邁出的最關鍵的一步。為了平衡數據主體與數據控制者之間的關系,有必要將數據控制權在數據主體與數據控制者之間進行再分配。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提出網路用戶享有「被遺忘權」,旨在增強數據主體對個人數據的控制能力。
雖然這一法律目前僅限定在歐盟國家實施,但美國學者以及互聯網公司對判決中的「被遺忘權」多持批評態度,其主要意見體現為幾個方面:第一,如何協調「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之間的關系?普通民眾確實有權要求互聯網公司從搜索結果中移除不相關信息,但是對於政治人物或公共娛樂人物呢?情況恐怕並非如此,如果允許他們刪除自己認為「不充足的,無關緊要的,不再相關」的數據,可能影響公眾的言論自由及知情權。第二,「被遺忘權」具體行使時,在搜索結果中應該如何移除相關信息仍非常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歐盟法院只是確立了非常寬泛的原則性規定。「不充足、無關緊要、不再相關」的標准難以界定,什麼人以及什麼事應該被遺忘?這些都並未作出明確的規定。歐美對於「被遺忘權」的爭論肯定還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但在網路環境下,如何更好地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是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問題,特別是去年「棱鏡門」事件的爆發對各國個人信息保護敲響了警鍾,在一定程度上喚醒了各國的危機意識。
我國現階段還未對「被遺忘權」進行深入探討,但歐盟法院裁決網路用戶享有「被遺忘權」所帶來的影響卻不容忽視,「被遺忘權」已經從提案變為一項事實上的權利,如今歐美對於該案的激烈爭論對我國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在大數據時代,加強對個人數據的保護是不可逆轉的趨勢。保護個人信息亟需法律「護航」,以約束各行各業加強對個人信息的管理,促使相關企業信守承諾,並依法追究導致個人信息泄露者的責任。如何平衡個人隱私保護和自由分享的關系,是政府、互聯網企業和用戶長期合力探討的問題,它關繫到互聯網未來的發展,關繫到未來的互聯網能不能在更大的程度上,給用戶帶來更安全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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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大數據時代的治理轉型
大數據時代的治理轉型
大數據技術在商業領域已經顯示出提供「解決方案」的驚人能力,同樣可以在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中運用
國務院通過的《關於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為未來中國的大數據發展指明了方向。然而,與全球主要發達國家相比,中國仍處於大數據發展的初級階段。如何構築大數據時代的國家競爭發展優勢將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
大數據時代的國際競爭格局
當前,大數據正煥發出變革的力量,並正在改變各國綜合國力增速,重塑未來國際戰略格局,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大數據成為經濟社會發展新的驅動力。隨著物聯網、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網路新技術的應用和發展,社會信息化進程進入數據時代,海量數據的產生與流轉成為常態。未來20年,全球50億人將實現聯網,這將使全球數據量呈幾何式快速增長。預計到2020年,全球數據使用量將達到約40ZB(1ZB=10億TB),將成為新的重要驅動力。
其次,大數據將成為重要的戰略資源和核心資產。世界各國對數據的依賴快速上升,國家競爭焦點已經從資本、土地、人口、資源的爭奪轉向了對大數據的爭奪,制信(數)權成為繼制陸權、制海權、制空權之後的新制權。大數據使得數據強國與數據弱國的區分不再以經濟規模和經濟實力論英雄,而是決定於一國大數據能力的優劣。
第三,大數據將改變國家治理的架構和模式。大數據不僅是一場技術和經濟革命,更是一場國家治理的變革。大數據可以通過對海量、動態、高增長、多元化、多樣化數據的高速處理,快速獲得有價值信息,提高公共決策能力。另外,數據主權的提出也使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角色發生轉變,使國家治理結構逐步實現從國家獨大的治理結構轉向多元共治,從封閉性治理結構轉向開放性結構,從政府配置資源模式轉向市場配置資源模式的轉變,作為基礎設施的大數據和作為基礎性制度的大數據同時存在。
最後,大數據安全已經成為國家最重要的戰略安全之一。藉助大數據革命,美國等發達國家全球數據監控能力升級,確保自身在網路空間和數據空間的主導地位。各種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機構所承載著的龐大數據信息,如由信息網絡系統所控制的石油和天然氣管道、水、電力、交通、銀行、金融、商業和軍事等,都有可能成為被攻擊的目標,大數據安全已經上升成為國家安全極為關鍵的組成部分。
主要國家大數據戰略在行動
當前,世界各國紛紛利用大數據提升國家競爭能力和戰略能力。
1.美國大數據戰略的全球領導力。美國政府最先對大數據技術革命做出戰略反應,利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水平和國家競爭優勢。迄今為止,美國政府在大數據方面實施了三輪政策行動。
第一輪是2012年3月,白宮發布《大數據研究和發展計劃》,並成立「大數據高級指導小組」,該計劃有兩個目標:一是用大數據技術系統改造傳統國家治理手段和治理體系;二是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業態和板塊。
第二輪是2013年11月,白宮推出「數據-知識-行動」(Data to Knowledge to Action)計劃,進一步細化了利用大數據改造國家治理、促進前沿創新、提振經濟增長的路徑。這是美國向數字治國、數字經濟、數字城市、數字國防轉型的重要舉措。
第三輪是2014年5月,美國總統辦公室提交《大數據:把握機遇,維護價值》政策報告,強調政府部門和私人部門緊密合作,利用大數據最大限度地促進增長和利益,減少風險。
2.歐盟「數據驅動經濟戰略」框架初顯。歐盟在2014年發布了《數據驅動經濟戰略》,有望近期內成為歐盟經濟單列行業,為歐盟恢復經濟增長和擴大就業,做出巨大貢獻。歐盟在大數據方面的活動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1)研究數據價值鏈戰略計劃;(2)資助「大數據」和「開放數據」領域的研究和創新活動。數據價值鏈戰略計劃包括開放數據、雲計算、高性能計算和科學知識開放獲取四大戰略。主要原則是:高質量數據的廣泛獲得性,包括公共資助數據的免費獲得;作為數字化單一市場的一部分,歐盟內的數據自由流動;尋求個人潛在隱私問題與其數據再利用潛力之間的適當平衡,同時賦予公民以其希望形式使用自己數據的權利。
3.亞太地區國家紛紛搶佔大數據戰略制高點。亞洲一些國家在大數據發展中緊追其後。日本積極謀劃利用大數據改造國家治理體系,對沖經濟下行風險。2013年6月,安倍內閣正式公布新IT戰略《創建最尖端IT國家宣言》,以開放大數據為核心的IT國家戰略,把大數據和雲計算衍生出的新興產業群視為提振經濟增長、優化國家治理的重要抓手。
韓國科學技術政策研究院2011年正式提出「大數據中心戰略」以及「構建英特爾綜合資料庫」。同時,韓國社會專職部門制定應對大數據時代計劃。2012年,韓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就大數據未來發展環境發布重要戰略規劃。2013年,在朴槿惠總統「創意經濟」的新國家發展戰略指引下,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提出「培養大數據、雲計算系統相關企業1000個」的國家級大數據發展計劃以及《第五次國家信息化基本計劃(2013-2017)》等多項大數據發展戰略。
總體來看,國外政府大數據政策措施體現出如下明顯特徵:一是頒布戰略規劃進行整體布局,搶佔大數據先機;二是注重構建配套政策,包括人才培養、產業扶持、資金保障、數據開放共享等,為本國大數據發展構築良好的生態環境。
中國准備好了嗎
大數據對於中國的戰略意義毋庸置疑。2013年,中國大數據產業市場規模為34.3億元,同比增長率超100%。然而,與國外先進國家相比,中國大數據發展卻面臨非常嚴峻的風險與挑戰。
1.大數據戰略儲備能力不足,尚缺乏國家頂層設計。從主要發達國家的大數據發展經驗看,美國等國持續強化國家戰略的頂層設計,重點關注大數據對創新能力、國家安全能力、產業競爭力等國家競爭優勢的重構,持續推出大數據國家戰略規劃。目前,中國明確大數據發展戰略的中央部門和政府部門較少,更多是產業界和學術界的探討,大數據戰略的國家頂層設計尚未進入議事日程。此外,大數據治理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具有系統性、全局性的戰略問題,需要有全面推動大數據戰略實施的權力部門和核心決策機構。而這些機制設計,中國都明顯缺失和缺位。
2.條塊分割體制壁壘和「信息孤島」,阻礙數據開放和共享。據統計,中國政府掌握著80%以上的數據,政府作為政務信息的採集者、管理者和佔有者,具有其他社會組織不可比擬的信息優勢。但由於信息技術、條塊分割的體制等限制,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網路往往自成體系、相互割裂,相互之間的數據難以實現互通共享,導致目前政府掌握的數據大都處於割裂和休眠狀態。同時,由於政府部門業務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和建設的「部門化」,政府信息系統出現「系統林立」和分裂狀態,政府公共信息資源重復採集現象嚴重,信息摩擦和治理成本偏高。總體而言,政府開放數據的程度遠遠落後於世界領先國家。
3.傳統治理思維和治理體制在大數據時代出現明顯的不適應,並引發新的難題。大數據正在重構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關系模式,然而,現有國家治理思維和治理體制已經明顯不適應這種大數據時代新趨勢的變化。特別是如果經濟體制、行政體制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不能有效跟進,既得利益主體很可能將大數據技術帶來的國家治理契機轉化為既得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可能引發新的「權力尋租」、新的「數字鴻溝」等問題。
4.法治建設滯後,維護「數據主權」的法律法規標准及配套政策嚴重缺失。目前,中國大數據法治建設明顯滯後,用於規范、界定「數據主權」的相關法律缺失,缺乏有效的大數據法律框架。
一是對於政府、商業組織和社會機構的數據開放、信息公開的相關法律法規尚待進一步完善,尤其缺乏企業和應用程序中關於搜集、存儲、分析、應用數據的相關法規。
二是沒有對保護本國數據、限制數據跨境流通等做出明確規定。金融、證券、保險等重要行業在華開展業務的外國企業將大量敏感數據傳輸、存儲至其國外的數據中心,存在不可控風險。
三是大數據技術應用與產業發展剛剛起步,缺乏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將大數據發展規劃上升為全面的國家戰略
大數據引發的經濟社會革命才剛剛開始,需要全面提升大數據在國家經濟發展和治理方面的重要戰略地位。
1.完善大數據發展的國家頂層設計。要在「行動綱要」基礎上,加快形成大數據國家戰略,包括中長期路線圖與實施重點、目標、路徑。統籌布局,加快大數據發展核心技術研發;推進大數據開放、共享以及安全方面的相關立法與標准制定;搶抓全球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戰略機遇,重構國家綜合競爭優勢。
一是把數據主權納入國家核心利益的戰略范疇,加快大數據立法、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制定。
二是規劃重點領域的大數據研究計劃,布局關鍵技術研發方向,強化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強對大數據產業的扶持,做好體制機制、資金、法規標准等方面的保障,為後期專項政策制定、項目規劃等提供依據。
三是借鑒國外政府大數據戰略經驗,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大數據配套政策路線圖,注重從戰略技術能力儲備和戰略應用實施兩個角度,釋放大數據發展的潛能。
2.構建國家大數據倉庫。應加快G2G(政府與政府之間)、G2B(政府與企業之間)、G2C(政府與公民之間)的大數據開放與共享,盤活大數據資產。
一是加強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進實施「寬頻中國」戰略,持續支持下一代互聯網、第四代移動通信、公共無線網路、電子政務網、行業專網和物聯網等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政府「雲平台」,統籌監測數據管理平台、公眾民情採集與服務數據管理平台、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數據管理平台、政府管理績效考評數據管理平台、資源統籌與經濟預警監測數據管理平台。
二是加強基礎數據整合。一方面,整合來自於政府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的數據信息資源,推動和規范誠信機構建設,提供完整、准確、及時的企業和個人誠信信息,推進大數據徵信體系建設;另一方面,推動國家基礎數據開放共享進程,打造透明、智慧政府,推動國家、省、市、縣四級大數據交換共享,打通信息橫向和縱向的共享渠道,推進跨地區、跨部門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並在此基礎上最終建成國家大數據倉庫。
3.運用大數據,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從全球領先國家經驗看,社會治理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是運用大數據進行改造提升的最有潛力領域。
一是將大數據更廣泛實踐於污染防治、城市規劃、交通、醫療健康、教育、國家安全、社會輿情、軍事等重要領域,在智能交通、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軍工、國防等方面實現重大模式創新。
二是利用大數據加快政府自身革命,制定政府大數據開發與利用的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是利用大數據實施監管和反腐。大數據給網路問政、網路監督和技術反腐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撐,可以利用大數據建立國民滿意度指數、腐敗指數以及清廉指數等。
4.利用大數據創新政府決策方案。大數據技術在商業領域已經顯示出提供「解決方案」的驚人能力,同樣可以在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方面中運用。以通信網、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四張網為支撐,可以提出大數據智慧城市解決方案、大數據新農村建設解決方案、大數據金融解決方案、大數據智能終端解決方案、大數據位置服務解決方案、大數據教育解決方案、大數據文化創意解決方案、大數據環境解決方案、大數據製造解決方案、大數據生物健康解決方案、大數據中小企業數據中心解決方案、大數據服務平台解決方案、大數據信息安全解決方案等,為大數據戰略真正落地找到突破口。
5.充分挖掘釋放大數據變革、創新經濟的潛能。首先,通過大數據實現製造業數字化、智能化及下一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要做好大數據與工業寬頻建設的對接,率先將工業寬頻的傳輸、工業大數據採集、數據中心的計算應用等環節整合起來,建立完善的工業互聯網體系和中國的工業4.0體系。
其次,鑒於目前中國的人口要素紅利在「退潮」,土地、資源、環境等生產要素日益緊張,要將大數據作為新的戰略性生產要素釋放出來,建立多元參與的協同創新聯盟,增強產學研合作集成研發能力,激勵基於大數據資源的創新創業,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增長。
再次,利用大數據研判,預測宏觀經濟形勢,開發「經濟增長形勢判斷預測系統」、「物價變化高頻判斷系統」、「金融市場信心判斷系統」、「房地產景氣判斷系統」等,增強對經濟形勢判斷的科學性、精準性。
6.開展全球大數據交流合作。全球主要國家都已提出本國大數據國家戰略,特別是美國、日本等國的數據量非常龐大。中國可通過大數據外交,與之展開國際合作,特別是在應對氣候變化、糧食安全、疾病災害、恐怖主義等領域,以及在「一帶一路」戰略推進過程中,豐富公共外交領域的大數據建設。
此外,可利用大數據技術掌握全球性數據情報和全球焦點事件發展態勢。建議實施中國版「全球脈動」(Global Pusle)項目。聯合國於2009年推出「全球脈動」項目,提出大數據是納米技術和量子計算之後的一個顛覆性變化,用這個技術對Twitter和Facebook等互聯網數據和文本信息開展實時分析監測,使用語言解密軟體對互聯網世界進行「情緒分析」,可以對疾病、動亂、種族沖突提供早期預警。中國可以實施類似的大數據全球情報智能監測項目,對全球重大趨勢進行早期預警,切實維護和保障國家安全。
③ 什麼是大數據時代
大數據其實就是海量資料巨量資料,這些巨量資料來源於世界各地隨時產生的數據,在大數據時代,任何微小的數據都可能產生不可思議的價值。
要理解大數據時代的定義,首先需要明確大數據的定義,大數據是指無法在一定時間內用常規軟體工具對其內容進行抓取、管理和處理的數據集合。大數據技術,是指從各種各樣類型的數據中,快速獲得有價值信息的能力。
大數據的三個特徵,分別是規模大、運轉速度快及數據多樣性。通過對這三個方面的研究,不僅可以更容易的觀察到數據的本質嗎,有利於軟體處理平台的有效運轉。
適用於大數據的技術,包括大規模並行處理(MPP)資料庫,數據挖掘電網,分布式文件系統,分布式資料庫,雲計算平台,互聯網,和可擴展的存儲系統。
對於一般的企業而言,大數據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分別是數據的分析使用與進行二次開發項目。企業通過對大數據進行分析,不僅能把隱藏的數據挖掘出來,還能通過這些隱藏的訊息,通過實體的銷售,提升自己的客戶源。
至於對數據進行二次開發,在網路服務項目中被運用的比較多,通過將這些信息進行總結與分析,從而制定出符合客戶需要的個性化方案,並營造出一種全新的廣告營銷方式。
在這里需要明白的是,通過大數據的分析,將產品與服務進行結合起來的並不是偶然事件,實現這種的往往是數據時代的領導者。綜上所述,大數據的運用,不僅標志著時代的進步,同時還激勵著人們進行更深領域的探究。此外,針對大數據的研究。
(3)數據時代權力到哪裡去了擴展閱讀:
早在2012年,技術上可在合理時間內分析處理的數據集大小單位為艾位元組(EB)。在許多領域,由於數據集過度龐大,科學家經常在分析處理上遭遇限制和阻礙;這樣的限制也對網路搜索、金融與經濟信息學造成影響。
據集大小增長的部分原因來自於信息持續從各種來源被廣泛收集,這些來源包括搭載感測設備的移動設備、高空感測科技(遙感)、軟體記錄、相機、麥克風、無線射頻識別(RFID)和無線感測網路。
大數據幾乎無法使用大多數的資料庫管理系統處理,而必須使用「在數十、數百甚至數千台伺服器上同時平行運行的軟體」(計算機集群是其中一種常用方式)。大數據的定義取決於持有數據組的機構之能力,以及其平常用來處理分析數據的軟體之能力。
「對某些組織來說,第一次面對數百GB的數據集可能讓他們需要重新思考數據管理的選項。對於其他組織來說,數據集可能需要達到數十或數百TB才會對他們造成困擾。」
隨著大數據被越來越多的提及,有些人驚呼大數據時代已經到來了,2012年《紐約時報》的一篇專欄中寫到,「大數據」時代已經降臨,在商業、經濟及其他領域中,決策將日益基於數據和分析而作出,而並非基於經驗和直覺。
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對大數據感興趣,有些人甚至認為這是商學院或咨詢公司用來嘩眾取寵的時髦術語(buzzword),看起來很新穎,但只是把傳統重新包裝,之前在學術研究或者政策決策中也有海量數據的支撐,大數據並不是一件新興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