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警察採集手機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警察採集信息的方式方法:應該是將你的手機SIM卡放在讀卡器中插入電腦主機中復制你的手機卡信息。手機卡中的:儲存簡訊、通訊記錄、通訊錄等資料都被復制。一般情況,這種信息採集是主要針對犯罪嫌疑人的,是對嫌疑人的一種監控手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 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偵查實驗、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認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2. 派出所採集手機信息是採集哪些內容
採集手機的一切通信信息,包括社交軟體的緩存信息。和手機內存里的圖片視頻音頻。
3. 公安手機信息採集能採集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簡訊,通話記錄,電話本等。信息採集是屬於人員信息提取,用於充實人員信息資料庫,為破案找線索之用。五提取:人員身份確認(核實戶籍資料)。指紋提取。手機信息提取。DNA採集(有唾液提取、血液提取等)。有交通工具的排查是否屬嫌疑車輛。(有吸毒嫌疑的要進行尿液檢驗)。五提取主要針對在巡邏中發現的無法出示身份證或行跡可以人員,對破獲轄區內的案件提供有用的線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後,對於重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
追捕被通緝或者批准、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批准,可以採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
第一百四十九條 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對象。批准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於不需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於復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過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