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數據殺熟最高可罰5000萬元,什麼叫做「大數據殺熟」
什麼叫做“大數據殺熟”呢?
2. 深圳大數據殺熟最高罰5000萬,發生被大數據殺熟時,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可向國家的監管部門投訴,其次,還應該要找有實力的律師。對許多人而言,這兩年無疑是一個非常無奈且痛苦的兩年,因為新冠疫情的影響,導致許多不可控的現象頻繁出現,最近,深圳大數據殺熟最高罰5000萬,這個消息引起了許多朋友的關注,甚至使許多人感到有些驚訝,了解到這種消息之後,有很多小夥伴都做出了猜測,除了以上的解釋,是否還有其他的解釋?
客戶的妥協長期以來,消費者在使用一個軟體或者APP的時候,用戶無奈會被迫要求提供自己的個人信息,如果消費者不同意的,那麼使用APP的時候,就會出現各種困難,很多人會為此妥協,然而,這些個人信息及其背後的數據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計算在內,形成一個大數據產業鏈,在服務消費者的旗幟下,無情地對消費者收取過高的費用。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3. 大數據殺熟去哪裡舉報
投訴或者舉報平台實時大數據殺熟。待市場監管部門受理介入後,主張權益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游碼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巧擾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孝磨旦志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二條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置惡意程序的;
(二)對其產品、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擅自終止為其產品、服務提供安全維護的。